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急危重患者的范围
(一)患者急性起病,诊断未明,根据其症状的诊疗流程,必须立即处置,否则可能导致重要脏器功能损害或危及生命。
(二)患者急性起病,诊断明确,根据诊疗规范,必须立即处置,否则可能延误最佳治疗时机或危及生命,如有明确治疗时间窗的疾病。
(三)患者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
(四)出现检验或检查结果危急值,必须紧急处置的患者。
(五)患者出现其他预计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必须紧急处置的病情等。 二、临床抢救工作必须有周密、健全的组织分工;抢救小组的指挥必须是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特殊情况下可以是住院总医师);一般情况下现场最高职称医生是抢救现场的最高指挥;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
三、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全力以赴、紧密配合开展抢救工作;如遇突发事件或批量患者,应立即启动科室和医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凡涉及法律纠纷,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四、抢救室内抢救设备及药品要保证100%完好率;要定人保管、定期维护消毒,定位放置,定量储存,用后及时补充;抢救物品一律不外借。
五、抢救室医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设备、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六、参加抢救的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听从指挥;医师未到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需要常规给予吸氧、吸痰、测生命体征、测血糖、建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包扎、止血、固定等,并能及时向医师提供诊断依据。
七、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详细做好抢救记录,并注明抢救时间,对病情复杂、涉及他科情况等应立即请上级医师或专科医生会诊。
八、严格执行交制度和查对制度。交时,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新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方可弃去;护理人员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校对药品后方可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九、及时向患者家属交待病情及下一步处置措施,签署各种知情同意书和病危通知书等。
十、因病情需要院内会诊或外请专家协作时,经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务科和分管院长,并负责组织安排专家会诊讨论。
十一、抢救完成后 6 小时内应当将抢救记录记入病历,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主持抢救的人员应当审核并签字。
十二、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要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用过的药物安瓿,经查对后弃去,抢救室进行终末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