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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的一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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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的一般理论

一,公司并购是指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并购公司为获取被并购公司的经营控制权,购买被并购公司部分或者全部产权,以实现资产经营一体化。公司并购的实质是公司产权的部分或者全部的让渡,是市场经济中一种竞争性资源的配置现象。

1,并购的具体形式有控股合并、吸收合并、新设合并三种。其中,控股合并是指收购企业在并购中取得对被收购企业控制权,被收购企业在并购后仍保持其的法人资格并继续经营;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后,其中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而继续存在,而剩余公司主体资格同时消灭的公司合并;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参与合并的原有各公司均归于消灭的公司合并。2,并购的类型

企业并购的类型按不同的标准划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一、按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的行业关系划分 【1】横向并购

——横向并购指生产同类产品,或生产工艺相近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实质上也是竞争对手之间的合并。

——横向并购的优点:可以迅速扩大生产规模,节约共同费用,便于提高通用设备使用效率;便于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专业分工协作,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工艺;便于统一技术标准,加强技术管理和进行技术改造;便于统一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材料等。

【2】纵向并购

——纵向并购指与企业的供应商或客户的合并,即优势企业将同本企业生产紧密相关的生产、营销企业并购过来,以形成纵向生产一体化。纵向并购实质上处于生产同一种产品、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间的并购,并购双方往往是原材料供应者或产品购买者,所以对彼此的生产状况比较熟悉,有利于并购后的相互融合。

——从并购的方向看,纵向并购又有前向并购和后向并购之分。前向并购是指并购生产流程前一阶段的企业;后向并购是指并购生产

流程后一阶段的企业。

——纵向并购的优点是:能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节约通用的设备费用等;可以加强生产过程各环节的配合,有利于协作化生产;可以加速生产流程,缩短生产周期,节省运输、仓储、资源和能源等。

【3】混合并购

——混合并购指既非竞争对手又非现实中或潜在的客户或供应商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又分三种形态:

(I)产品扩张型并购。相关产品市场上企业间的并购。

(II)市场扩张型并购。一个企业为扩大竞争地盘而对尚未渗透的地区生产同类产品企业进行并购。

(III)纯粹的混合并购。生产与经营彼此间毫无相关产品或服务的企业间的并购。

——通常所说的混合并购指第三类纯粹的混合并购。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长期经营一个行业所带来的风险,与其密切相关的是多元化经营战略。由于这种并购形态因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无直接业务关系,其并购目的不易被人察觉,收购成本较低。

二、按出资方式划分 【1】现金购买资产式并购

——并购企业使用现金购买目标企业全部或大部分资产以实现对目标企业的控制。

【2】现金购买股票式并购

——并购企业使用现金购买目标企业以部分股票,以实现控制后者资产和经营权的目标。出资购买股票即可以在一级市场进行,也可以在二级市场进行。

【3】股票换取资产式并购

——收购企业向目标企业发行自己的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资产。

【4】股票互换式并购

——收购企业直接向目标企业股东发行收购企业的股票,以交换目标企业的大部分股票。

三、按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进行收购的态度划分 【1】善意并购

——又称友好收购。目标企业同意收购企业的收购条件并承诺给予协助,双方高层通过协商来决定并购的具体安排。

【2】敌意并购

——又称强迫接管兼并。收购企业在目标企业管理层对其收购意图并不知晓或持反对态度的情况下,对目标企业强行进行收购的行为。

四、按是否通过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划分 【1】要约收购

——也称“标购”或“公开收购”,是指一家企业绕过目标企业的董事会,以高于市场的报价直接向股东招标的收购行为。标购是直接在市场外收集股权,事先不需要征求对方同意,因而也被认为是敌意收购。

——标购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进行。

第一种是现金标购,即用现金来购买目标企业的股票。

第二种是股票交换标购,即用股票或其他证券来交换目标企业的股票。

第三种是混合交换标购,即现金股票并用来交换目标企业的股票。 ——美国关于要约收购的特殊规定。收购企业直接向目标企业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承诺以某一特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比例或数量的目标企业的股份。

要约期满后,要约人持有的股票[低于]该公司发行在外股票数量的50%,则要约失败,但该要约人一般已经取得控制权。

要约期满后,要约人持有的股票[高于]该公司发行在外股票数量的50%,则要约成功,目标企业成为要约人的子公司。

要约期满后,要约人持有的股票不仅高于该公司发行在外股票数量的50%,且剩余股份数或未接受要约股东人数低于交易所的上市标准,导致该公司退市。

要约期满后,要约人持有的股票不仅高于该公司发行在外股票数量的50%,且剩余股份数或未接受要约股东人数低于法律标准,导致

该公司非股份化。

【2】协议收购

——并购企业不通过证券交易所,直接与目标企业取得联系,通过谈判、协商达成协议,据以实现目标企业股权转移的收购方式。一般属于善意收购。

五、并购的特殊类型 【1】委托书收购

——收购企业通过征求委托书,在股东大会上获得表决权而控制目标企业董事会,从而获得对企业的控制权。

——委托书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委托代理人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而给代理人的证明文件。

【2】杠杆收购

——收购企业利用目标企业资产的经营收入,来支付并购价款或作为此种支付的担保。换言之,收购企业不必拥有巨额资金,只需要少量现金就可以完成收购行为。

二,并购的动因

一般认为,并购动因可以分为经济动因、个人动机和战略动机等三类。综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可以将企业并购动因归为:实现管理协同、追求市场控制能力、追求规模经济效益,降低成本,分散风险、应对市场失效、增加管理等。

现有理论从不同角度对企业并购动因进行了分析,为正确认识企业并购动因提供了重要依据。

一,规模经济假说

企业并购动因理论一般涉及到四种经济学理论:新古典综合派理论、协同效应假说、委托—代理理论以及新制度经济学中关于并购的理论。

规模效益理论是指在一特定时期内,企业产品绝对量增加时,其单位成本下降,即扩大经营规模可以降低平均成本,从而提高利润水平。并购可以在两个层次上实现企业的现模效益,即产量的提高和单位成本的降低。并购给企业带来的内在规模经济在于:通过并购可以对

资产进行补充和周整:横向并购可实现产品单一化生产,降低多种经营带来的不适应;纵向并购,将各生产流程纳入同一企业,节省交易成本。并购的外在规模经济在于:并购增强了企业整体实力,巩固了市场占有率,能提供全面的专业化生产服务,更好的满足不同市场的需要。

市场力假说将企业并购的动因归结于并购能够提高市场占有率。由于市场竞争对手的减少,优势企业可以增加对市场的控制能力。但市场占有率的提高并不意味着规模效益的达成,只有在横向或纵向并购中,优势企业既增加了市场占有率,又达成了规模经济,这一假说才能够成立。

税赋效应理论认为并购是由于一个企业有过多的账面盈余,因而必须承担高额税收,为减轻税收负担而采取的行为。被兼并企业往往由于税收负担过重无法持续经营而出售。由于亏损可以在若干年内税前弥补,一个有高额盈余的企业并购一个亏损企业,无疑会带来税收的好处。

二、协同效应假说

所谓协同效应,是指两个公司实施并购后的产出比并购前两个公司产出之和要大,即2+2>4。对于并购公司而言,2+2>4的效应主要体现在经营协同效应、财务协同效应、管理协同效应等方面,该假说主要为企业间的横向并购提供了理论基础。

(一)经营协同效应主要来源于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

通过并购方式可以扩大企业生产规模,达到规模经济的生产范围,从而降低生产成本。该理论的假设前提是,在行业中存在着规模经济,并且在企业并购活动之前,公司的经营水平和经营规模都达不到实现规模经济的潜在要求。范围经济指企业能够利用现有产品的生产销售经验以较低的成本生产相关的附加产品。

(二)财务协同效应的来源主要是可以取得较低成本的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

例如,合并公司的举债能力可能大于合并前各个公司之和,从而可带来税收上的节约,或者举债成本更低,从而可带来财务费用上的

节约。该理论隐含的假设前提是,企业并购活动产生的税收减免大于并购成本,但是这种情况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会出现。

(三)管理协同效应主要来源于管理能力层次不同的企业合并所带来效率的改善

假设两个公司的管理效率不同,在高管理效率公司并购另一个公司之后,通过资产重组、业务整合,可以改善低效率公司的管理效率以创造价值。

三、委托—代理理论

代理问题的产生是由于公司管理层与股东两者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其根本原因在于管理者(决策或控制代理人)和所有者(风险承担者)之间的合约不可能无代价地签订和执行,由此而产生了代理成本。该理论对企业并购动因的解释可归纳为以下三点:

(一)并购可以降低代理成本

公司的代理问题可经由适当的组织设计解决,即当公司的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时,决策的拟定和执行与决策的评估和控制应加以分离,前者是代理人的职权,后者归所有者管理,这是通过内部机制设计来控制代理问题。而许多专家学者认为收购事实上可以提供一种控制代理问题的外部机制,当目标公司代理人有代理问题产生时,收购或代理权的竞争可以降低代理成本。

(二)经理主义

经理主义假说认为代理人的报酬决定于公司的规模,因此代理人有动机通过收购使公司规模扩大,而忽视公司的实际投资收益率。,因为公司管理层可能会为了其自身利益而做出损害股东利益的并购决策。

(三)自大假说

自大假说认为,并购企业决策者过多地关注目标企业的未来价值,从而忽视或有意回避两家公司合并后可能产生的负面协同作用,而并购企业的过高估价来自于自大——他们的过度自信。这一理论的提出,从一个侧面增加了人们对企业并购动机的认识。这意味着企业管理者的意图是增加企业的资产,但其决策违背了股东的利益,并购价格过高。

四、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并购的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并购的动因在于对并购后公司潜在效率的追求,包括节约交易费用、效率最优化等。交易费用理论认为推动企业兼并有两种基本力量:一是技术关联性决定的兼并,二是存在垄断和寡头的兼并,即“技术决定论”和“市场缺陷论”。商品经济的交易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交易市场的交易,一种是企业内部交易。市场交易发生在企业之间,由市场来调节、控制,这种交易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大,费用也高。因此,通过纵向兼并能够将上游产品和下游产品纳人同一企业组织结构内,可降低市场交易费用,达到最终降低成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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