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药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及考核制度
《化学与药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及管理制度》是根据《化学与药学院学生管理手册》中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学生会的实际制定的。它的建立和执行有利于学生会在有章可循的基础上严格考核管理每位成员,对其工作表现作出公正准确的评估,同时为建立学生会运作的长效机制和学生会的各项管理办法和优良传统相对稳定的传承提供制度保障。
一、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1、学生会例会
学生会例会包括由团召集的学生会全体会议、学生会会议以及团会议,同时也包括由各部组织的部内会议。例会是学生会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各项工作的开展以及成员内部的沟通交流起着重要的作用。例会制度必须严格贯彻,任何成员的任何对各类例会的不尊重不重视,必须受到纪律的约束和惩处。
(1)团定期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两周一次),不定期召开会议和团会议,会议一般由召集。秘书处负责会议通知。
(2)秘书处负责会议记录,设专人将会议发言的主要内容工作安排等记录在案,归档整理。会议次日秘书长将会议记录交审阅。
(3)秘书处做好会议考勤。有事请假者必须在会前向或者分管副书面请假,假条交秘书处保存;若由于突发原因不能与会,必须向电话请假,并在会后补假条,否则,会后补假无效,记为无故缺席。迟到5分钟内,需当场解释原因,10分钟以上视为无故缺席。
(4)例会开始,由秘书处通报上次出席情况、值班情况以及处理意见。
(5)例会上,各部总结上段时间活动组织情况,通报上阶段工作情况,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部署,各部做好记录。
(6)各部会议由各部负责召集,并做好会议记录和考勤,于会议次日将记录与考勤交秘书处记录审查。否则,视为没有召开会议。 (7)其他临时事宜。 2、班长、例会
秘书处做好会议考勤。有事请假者必须在会前向团总支老师书面请假;若由于突发原因不能与会,必须向老师电话请假,并在会后补假条,否则,会后补假无效,记为无故缺席。迟到5分钟内,需当场解释原因,10分钟以上视为无故缺席。
秘书处做好会议记录,备案。 (二)、活动制度
组织各项活动是学生会和班级的主要工作组成部分,活动开展的效果如何,将直接决定着学生工作的成绩。在务实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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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贴近同学的基础上,学生会和班级的各项活动的开展还必须做到合理有序,从活动的申报,到活动开展、活动检查、活动评价等等环节都要有严格的考核程序,真正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措施、有检查、有评价、有结果”。
(1)班级活动必须于活动开展前适当的时间向分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活动方案,由部门审查批准,涉及学院整体形象的必须再由部门上交分管副审核,团讨论通过。相关干部签字即表示对此活动负全责。活动申请书、活动方案报秘书处存档。
(2)部级活动或由各部各班承办的部级及以上活动,必须提前一周将活动方案交团,分管副负责审核并负全责。活动方案交秘书处存档。
(3)班级活动进行时,需有相关部门组织人员现场跟踪考核评价,(具体办法由各部自行规定)涉及学生会的整体活动,由团出面考核评价。
(4)部级活动结束后,于活动结束后次日向汇报活动情况。并在相近的例会上作活动总结。
(5)所有活动均需相关部门在活动开展前及时通知秘书处,秘书处必须派专门的记者到场采访,并于活动次日将活动报道稿交团总支。 (三)、日常管理 1、学生会
日常管理涉及各部门内部、部门之间及各部与团的工作关系处理等问题,是学生会整体协调高效运转的内部保障,也是涉及到学生会整体形象的重要问题。
(1)部门内部分工明确,配合协调,工作有主动性,有积极性,起到带头作用,带领本部门全体成员群策群力,共同努力,不得把工作随意摊派给其他成员,要做到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副部配合工作,干事应做好具体工作,不得随意推诿,严禁公开矛盾,搞背后攻击。
(2)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积极协助彼此的工作,不得无故推脱,敷衍了事。 (3)各部门对团布置的工作必须积极完成,不得借故推诿。 2、班级
(1)各班级应紧密联系学生会,做好班级两委会部门工明确,各班委配合协调,班长、工作有主动性,有积极性,起到带头作用,带领本班同学群策群力,共同努力,班长、不得把工作随意摊派给其他班委,要做到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各班委相互配合工作,做好具体工作,不得随意推诿,严禁公开矛盾,搞背后攻击。 (2)各班委之间协调配合,积极协助彼此的工作,不得无故推脱,敷衍了事。 (3)各班干部对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布置的工作必须积极完成,不得借故推诿。 (四)、办公室管理制度
学生会办公室是学生会办公和文件存放的场所,涉及到学生会财物的管理,必须要有严格的纪律保障,以便使办公室的使用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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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由团和秘书处负责管理,供学生会内部使用。 (2)学生会成员不得私自带非本会成员进入。
(3)不得私自动用办公室的财物,借用物品的班级需向分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并及时归还。各部考核记录使用情况,并作出是否赔偿决定。
(4)使用办公室需向秘书处申请,借用的钥匙要在活动结束后最晚次日归还,活动结束后,相关人员将卫生打扫干净。 (5)各部建立物品动态登记制度,及时补充修缮。 二、考核制度
为提高学院学生干部的工作效率和综合素质,激发学生干部的工作热情,并为人事评价工作以及后备力量的培养提供具体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考核原则
第一条:德才并重和注重实际原则 第二条:民主公开原则 第三条:公平客观原则
第四条:分职分类和人事结合原则 操作程序及办法
第五条:考核对象为学生干部全体成员。 第六条:考核包括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两部分。
第七条:日常考核。由秘书处负责记录,将平时的考核结果及时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包括会议、值班考勤,奖励、惩罚,工作业绩等方面。
第:年度考核。年终考核分数由学习成绩和个人总结组成。 第九条:干部考核。由秘书处负责监督执行。 第十条:考核细则: (一)、日常考核 1、例会考核
(1)班长例会班长或无故缺席者(包括不请假不参加会议、不出具请假条会后补假以及工作制度规定之其他情况),每次扣班级积分3分,班长、每人次2分,学生会成员无故缺席者每人次扣2分;迟到10分钟内每次扣班级积分2分,班长、每人次1分,学生会成员迟到者每人次扣1分。由秘书处负责班长例会考勤。
(2)学生会例会上无故缺席者(包括不请假不参加会议、不出具请假条会后补假以及工作制度规定之其他情况)每人次扣2分;迟到10分钟每人次扣1分。由自律部负责学生会例会考勤。无法进行上阶段工作总结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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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秘书处会议记录人员记录内容不到位(即不符合工作制度规定的标准),每次扣1分,各部会议记录考核与之相同。无法出具会议记录的,扣相关责任人1分,扣主管干部2分。 2、活动考核
(1)未能按照活动制度第二条规定程序进行申报的,扣学生会5分,学生会其他成员3分,班级积分2分。未能及时对分管部门工作进行审批和把关的副,经相关部门出具证据,每次扣本人2分。
(2)未能按照活动制度第三条规定程序进行活动考核的,扣3分,其他成员2分。团未能完成的,扣3分。派出考核人员未能完成考核任务的,每次扣本人2分,出现其他违规行为的,经被考核单位出具相关证据,视情况扣本人1-1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本人引咎辞职。
(3)未能按照活动制度第四条规定程序进行活动总结的,每次扣3分、班级积分2分,班长、每人次1分。(不包括本条例规定的例会扣分)
(4)未能按照活动制度第五条规定程序通知秘书处的,每次扣3分,班级积分扣1分,班长、每人次扣1分。 (5)活动效果评价:
①每组织一次活动,该部门全体成员每人加5分,追加2分,班级积分每班次加5分,班长、每人次加2分。班级活动通讯发到校或者学院网站上的,班级积分加4分。
②活动现场始终气氛热烈,参与人数始终维持较高水平(看活动现场饱和程度)同学反响较好(由考核人员现场调查),每次该部门全体成员追加4分,追加5分,班级积分追加3分,活动组织者个人积分追加3分;活动现场气氛一般,参与人数较多,同学反响一般,不予追加分数;活动气氛不能维持,现场秩序混乱,同学反响很差,全体成员倒扣7分,倒扣9分,班级不加活动积分,相应负责人不加积分;活动严重影响学生会整体形象,(由考核人员考察并报团审核),全体成员倒扣10分,倒扣15分,班级积分倒扣6分,相应活动负责人个人积分扣5分,情节特别严重者,相关人员引咎辞职。 3、日常管理考核 A、学生会
(1)经检举并经团审查:发现部门内部出现与日常管理规定中相类似情况的,向团作书面检讨,并在学生会全体会议上检讨,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相关人员引咎辞职;部门内部配合协调,团队积极创新,团结进取的,年终总评为全体成员各加5分,追加3分;无特别表现的,不予加减分。
(2)不能积极配合兄弟部门完成有关活动的,经相关部门检举,并经团审查属实的,涉及部门向团书面检讨,并在学生会全体会议上检讨,每次扣6分,其他相关人员5分;能够积极配合兄弟部门完成有关活动的,经相关部门申报,并经团审查属实的,每次活动为相应部门成员加3分;无特殊表现的,不予加减分。
(3)对团布置的工作态度消极的,由团审核属实的,每次扣相关部门6分,相关人员5分;能够积极完成且取得较好效果的,为部门全体成员加5分;无特殊表现的,不予加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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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班级(班级积分以80分为基准分班级积分减为零的班级取消班内学生干部评优资格)
(1)经检举并经学院团总支老师审查发现班级内部出现与日常管理规定中相类似情况的,班长、向学院团总支作书面检讨,并在班长全体会议上检讨,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相关人员引咎辞职;班级内部配合协调,团队积极创新,团结进取的,年终总评为全体班委各加5分;无特别表现的,不予加减分。
(2)对团总支老师或学生会相关部门布置的工作态度消极的,由团总支老师或学生会审核属实的,每次扣相关负责人个人积分6分,相关班级积分5分;能够积极完成且取得较好 效果的,为班级相应负责人加个人积分3分,班级积分加3分;无特殊表现的,不予加减分。 4、办公室管理考核
(1)办公室钥匙由及秘书长保管,他人借用不能按时归还的,每次扣相关人员1分。 (2)办公室不能及时收拾好卫生,由秘书处视情况扣相关部门分管干部1-3分。
(3)在团总支值班的人员每旷班一次,扣本人3分。不来签到,一次扣本人1分;值班情况良好,经团总支老师提议,可在年终为相应值班人员加5-10分,由秘书处协助负责。 年度考核 1、 学习成绩。
(1)获奖情况:一等奖学金加15分,二等奖学金加10分,三等奖学金加5分,学习进步奖加5分。 (2)过级情况:英语四级合格加10分,优秀加15分;英语六级合格加15分,优秀加20分。(暂不执行) (3)专业、公共课学习情况:一学年一门不及格减10分,两门次及以上者引咎职。 (4)同一子目录里有多项加分时取其最高项。 2、个人总结:
每学期,学生会成员向团提交一份个人总结,并作自评。最后考核分数将包含个人自评分数。(占30%) 申诉及处理办法:
第十二条:各学生干部如对积分和考核有异议,可提出书面申诉。申诉书递交学生会,负责在接到申诉书的2天内给申诉人答复:确有处理失误的,为申诉人恢复应有评价,并在学生干部全体会议上申诉人道歉,同时追查责任人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扣分5-1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责任人引咎辞职。 奖励办法:
第十三条:通过本考核的学生干部才有资格获评学院以及学校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其他相关奖励。
第十四条:年终秘书处按各学生干部得分(学生会评分占50%,个人自评30%,团总支老师评分20%)排名确定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并报团总支批准。 三 修改与执行
第十五条:如果有3个及以上的部门/班级对本条例的条款有异议,可联名出具修改申请及修改意见报团,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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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后经学生干部全体会议批准方可修改;否则,全体学生干部必须执行。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2011年10月20日执行。条例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化学与药学院学生干部全体会议所有,学生干部全体会议授权团负责日常维护。
化学与药学院学生会 201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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