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经发局审批和服务事项表
事项1 是否行政审批事项 是否进入政务中心 办理地点(窗口) 许可主体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 否 是 政务中心经贸发展局窗口 经贸发展局 1、《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70号) 许可依据 2、《四川省安全生生产条例》(四川省第十届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3、《成都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收费依据 承诺时限 办理条件 法》(成安监[2006]165号) 免费 2个工作日 1、由高新区立项核准备案的生产性建设项目; 2、由成都市安监部门委托审验的生产性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申报表(一式三份); 建设项目立项核准备案资料;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查表(一式三份);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 第一步:建设单位领取并填写“三同时”申报表; 第二步:将立项资料和申报表交到高新区经发局安监处; 第三步:高新区经发局作出备案决定; 第四步:建设单位根据备案决定开展安全预评价; 第五步: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初步设计; 第六步:建设单位邀请有关专家对初步设计进行评审; 第七步:建设单位委托专家对竣工项目进行验收; 第八步:建设单位将专家验收结论交经发局安监处备案。 窗口接件——经发局安监处审核——作出备案决定——窗口领件——窗口接件 电话:85339312 经发局安监处 1、申请材料齐全后,2日办结 2、所有文件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呈交材料 办理步骤 办事程序 联系方式 申请须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流程图
窗口受理“三同时”申报材料(当场受理)
安监处进行审查 (半个工作日) 签署审核意见 (半个工作日) 申报表交窗口发放 (半个工作日) 专家验收结论交窗口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