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山采矿工艺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采矿工艺满足设计、开采范围和的要求,加强工艺安全管理,结合矿山实际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有限责任公司矿山采矿工艺的管理。 3. 职责
3.1矿山对开采范围、顺序、方式、台阶参数和人员设备之间的匹配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采矿工艺的实施计划与管理,定期组织进行工艺安全专业检查并监督实施;
3.2矿山采矿工段负责按规定的采矿工艺、操作规程、操作方法实施和安全运行;
4. 工作程序
4.1 遵循设计和规程规定的采矿工艺,严格执行开采工艺实施计划,确保安全开采。
4.2 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掌握本岗位工艺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4.2.1 工艺信息:流程图、工艺参数、条件等;
4.2.2 设备信息:设备特点、说明书、设备和附件图纸、安全防护;
4.2.3 对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性进行分析;工作场所潜在事故发生因素进行风险分析;
4.3 为保证采矿工艺的安全、高效,应进行安全条件确认,安全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矿工艺适合地质条件,并考虑特殊灾害的影响; 2) 人行通道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
3) 开采顺序和方式适应开采现状,采剥比例符合设计及工艺要求;
4) 按设计要求保留矿(岩)柱和挂帮矿; 5) 采矿工程设施满足设备安全运行的要求; 6) 凿岩、爆破、铲装、运输各工序之间相互匹配,并满足生产要求;
7) 操作人员培训合格;
8)开采范围在采矿许可证划定的范围内。
4.4 所有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工艺参数运行出现的偏离情况及时分析,保证工艺参数控制不超出安全限值,偏差及时得到纠正,并作好运行原始记录。各单位应
组织对运行原始记录进行统计分析,找出进行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和改进点,不断提高工艺安全可靠性。
4.5 矿山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采矿工艺管理,并每月组织对采矿工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对偏离安全的工艺行为填写整改记录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