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拆迁补偿标准
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五城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拆迁中涉及的补偿、奖励等措施制定了统一标准。未来成都市被拆迁户可按照此《意见》,获得补偿、奖励等各项优惠。《意见》对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被拆迁户,除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外,住宅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的30%给予购房补贴,非住宅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的20%给予购房补贴。与此同时,一系列拆迁补偿、补助、补贴、奖励等标准也相继出炉。
规定期限搬迁每户奖励最高6万
选择货币补偿的,另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500元的面积奖
这份由成都市发布的《意见》正式出台。成都市房管局相关人士介绍说,该《意见》是对现有的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补充。
首先,对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被拆迁户,一次性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所计算的时间,由1.5个月增至6个月,并且对50平方米以下的被拆迁住房面积均按50平方米来计算;对一次性发放的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所计算的时间,由1.5个月增至3个月。随着物价水平的提高,根据市场情况,《意见》调整了住宅的搬家补助费,由原有的每户300元增至1200元。对非住宅的补助,则沿用原。
同时《意见》还明确规定,根据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来结算价差,拆迁人免收被拆迁人应交的公摊面积补差款。
在奖励方面,此次《意见》对奖励进行了统一,明确规定:对规定期限搬迁的被拆迁人,户奖每户不超过6万元,选择货币补偿的,另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500元的面积奖。
货币补偿安置
评估价30%补贴购房
非住宅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的20%给予购房补贴
对于补贴,《意见》规定:一是对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被拆迁人,住宅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的30%给予购房补贴,非住宅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的20%给予购房补贴。二是增设物管费补贴。针对近年来拆迁安置房普遍是电梯公寓,被拆迁人因需缴纳较高的物管费而使生活成本增高的事实,《意见》实时扩大了拆迁补偿标准,要求对被拆迁人按90平方米计算,一次性给予5年、每平方米每月1元的物管费补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施行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关于农转非人员配偶住房安置
属五城区正住户口(含高新区)的居民,凡长期居住农村,其配偶系征地范围内农转非人员,经所在单位证明未参加房改或在他处无住房,并享有《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的,纳入征地住房安置人数计算,并按下列规定办理:
1、实行货币化安置的,以持有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的正房面积为依据,进行结算:
原有住宅不足35平方米的,按人均35平方米给予补偿,以相邻区位经济适用房价格扣减300元/平方米进行结算;
原有住宅超出3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由征地单位按3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
2、实行现(建)房安置的,以持有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的正房面积为依据,进行结算:
原有住宅超出35平方米的,属批准面积由征地单位按自建成本价补偿,但最高不超过300元/平方米;
原有住宅达到35平方米,但安置住房面积不足35平方米的,不足部分由征地单位按3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
原有住宅不足35平方米按35平方米安置的,超出部分由农转非人员的配偶按900元/平方米购买;
安置住房超出35平方米的部分,由农转非人员的配偶按商品价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