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判决书还用开判决生效证明吗?有判决书还用开判决生效证明吗?地方各级一审判决、裁定一般用开证明,终审判决、裁定不用开。一审判决书中看不出来是否生效、何时生效。最高的判决、裁定,以及二审的判决、裁定,以及个别一审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终审判决、裁定,在判决书或者裁定书中会明确写明:本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最高人民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