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死刑的具体程序如下: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可以准许;
2、人民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派员临场监督;
3、验明正身;
4、公布;
5、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员制作笔录。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判决或者核准。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