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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留人员要交生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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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被拘留人员要交生活费吗?

被拘留人员不要交生活费,拘留期限的生活费用,由国家财政经费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条例》第五条,级以上地方根据需要设置拘留所。拘留所的设置和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机关提出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拘留所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二、拘留后是否可以打电话

拘留期间可以打电话。《拘留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权利,被拘留人与他人的来往信件不受检查和扣押。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管理规定。据此,被拘留人手机是不允许带入的,但是可以正常通信。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向拘留所提出拨打电话的请求,是否被准许由拘留所决定。

三、拘留人不能超过多久

拘留人不能超过的时间要看拘留的性质:

1.如果是行政拘留的,一般不能超过十五日,对于行为人有多个违法行为需要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能超过二十日。

2.如果是刑事拘留的,最多37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条例》第五条,级以上地方根据需要设置拘留所。拘留所的设置和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机关提出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拘留所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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