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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判刑之后需要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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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犯罪给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造成损失的,判刑后还是应该还钱的。挪用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犯挪用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应当受理。人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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