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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期限内可以辞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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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以。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有没有鉴定期限

工伤鉴定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应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没有要求固定的期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以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工伤鉴定是否有时效期,工伤鉴定期限有效期

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超过1年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员工病假期限已过可以辞退吗

法律咨询解答

单位开除员工分为合法开除和非法开除。

第一、如果员工只是普通病假,员工无过错,未达到退休年龄那么单位裁员,或者员工不能胜任岗位等原因辞退员工,那么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如果员工处于疾病医疗期内,单位辞退员工,那么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的。

第三、如果员工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无论员工是否处于医疗期,单位都是可以辞退员工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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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知识】劳动者请病假扣钱吗?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鉴定的期限怎么规定

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是: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等级鉴定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吗

可以。如果当事人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这并不影响对工伤的认定。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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