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拓科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企业未订立劳动合同要承担的风险有哪些

企业未订立劳动合同要承担的风险有哪些

来源:华拓科技网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未签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

三、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

四、未签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

一、补签劳动合同能主张两倍工资吗

补签劳动合同,能主张两倍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没有签劳动合同离职有没有补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怎么算的

劳动者如果因为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时间内,按照劳动者工作的时间算,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