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审判案件,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两审终审制,就是一起案件经过两级审判终结审判的制度。也就是说,地方各级对于按照审判管辖权的规定对由审判的第一审(初审)案件做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提起上诉;若同级的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提起抗诉。上一级有权受理针对下一级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上诉或抗诉,有权经过对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改变或维持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