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拓科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减刑对刑罚的减轻程度有多大?

减刑对刑罚的减轻程度有多大?

来源:华拓科技网

减刑幅度与条件的概述:不同刑种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可依法减轻刑期,但减刑幅度因刑种而异。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减刑幅度有具体规定,重大犯罪和累犯可减刑。被减刑的罪犯实际执行刑期较长,但仍有减刑空间,鼓励其改造。被减刑的罪犯提前出狱时间推迟。新司法解释推动刑罚轻重平衡,提高重大刑事罪犯减刑条件的严格性。

法律分析

一、减刑可以减轻多少刑罚

减刑的幅度,是指具有法定减刑条件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可依法减轻原判刑期的性规定。

减刑的幅度,依不同的刑种有不同的。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

(二)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4、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三)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一般可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十五的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哪些情况减刑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对因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可以同时决定对其减刑。新司法解释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相应严格了重大刑事罪犯的减刑、假释条件,推动改变“死刑过重、生刑过轻”的刑罚轻重不平衡现象。

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被减刑的死缓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的,或者因有重大立功表现被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比照未被减刑的死缓罪犯在减刑的起始时间和减刑幅度上从严掌握。从而既严格此类罪犯的减刑条件,使其最低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二十五年;同时又给其留有减刑的空间和希望,激励其遵守监管秩序,认真接受改造。

获得减刑后,犯罪分子可以提早出狱,但是被减刑的,犯罪分子提前出狱的时间又被推迟了。

结语

减刑的幅度和因不同刑种而异。对于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的条件和幅度有明确规定。然而,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重大犯罪的罪犯可能面临减刑的。新司法解释强调了对重大刑事罪犯减刑和假释条件的严格掌握,以实现刑罚的平衡。被减刑的死缓罪犯在减刑条件上受到更严格的,但仍有减刑的机会,以激励其改造和遵守监管秩序。虽然减刑能使犯罪分子提前出狱,但被减刑的罪犯则会面临提前出狱时间的推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七节 假释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