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自然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对个人独资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式有两种:会计核算相对完整和核定征收。具体采用哪种征收方式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只要企业有利润,无论采用哪种征收方式,无论企业利润是否分配,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采用会计征收方式的,以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成本、费用和损失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个人所得税确定的税率表中相应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按企业销售收入乘以应纳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个人所得税确定的税率表中相应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