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执行费用:是指当事人向人民申请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应交纳的费用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法律依据:《人民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执行费用按以下标准收取:
(一)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 1%交纳。
(二)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三)海事海商案件,申请扣押船舶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申请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500元;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每件交纳500元;申请船东责任的,按申请数额的0.1%交纳,但最低不少于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