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均有权对刑事案件嫌疑人、被告人作出刑事拘留的决定;2、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是30天,审查批准逮捕的最长时限是7天,两者合计使用37天。刑事拘留,我国规定了机关可以进行刑事拘留的7项情形。被刑事拘留的人对机关的决定不服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向机关提出异议,机关如果认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作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负责。审判由人民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人民和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