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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保险合同中的违反公序良俗条款是否可以被改变或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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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任何合同都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并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交通保险合同中的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是无效的,不得对受保险人或第三方产生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合同的格式条款或者合同之外的附加条件,损害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总之,交通保险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形式,也必须遵循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其中的条款违反公序良俗,则应当被认为是无效的,不应对受保险人或第三方产生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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