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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教学工作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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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科教学工作制度

1、为医院临床教学常设办事机构,设专职教学管理人。

2、根据临床教学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院的临床教学日常工作。

3、执行有关临床教学工作,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4、审定临床教师资格,完成教师考核、推荐申报兼职教师职称。

5、负责接纳安排实习医师,制定实习计划和实施计划,安排实习医师的岗前培训、医德医风教育、实习轮转安排、出科理论考试、实习结束前的考核鉴定等事宜。

6、组织安排临床教学讲座(理论大课)。

7、完成全年临床教学工作计划及年终总结。

8、负责与高等医学院校的有关教学事务的联系和协调等工作。

9、督促、考核教研室有关科室教学工作完成情况。

10、组织开展评教评学工作,每学年结束时完成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工作。

11、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工作,每年教师节时完成优秀带教老师评选工作。

教研室工作制度

1、根据医院临床教学工作安排开展教研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

2、组织安排本学科的日常教务活动。

3、推荐带教老师,负责对教研组带教老师的管理、指导和考核等工作。

4、负责实习医师在本科实习的日常管理、临床带教和出科时的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

5、按照安排完成全院临床教学讲座(理论大课),进行集体备课、督促完成教案、组织新老师的试讲及评价等工作。

6、教研室每两周应进行一次针对实习生的临床小讲课。

7、组织并规范开展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的教学查房,要求每四周进行一次。

8、组织本学科临床教学和病例讨论,原则上每两周进行一次。

9、完成全年本学科临床教学工作计划及年终总结。

10、负责推荐本学科的优秀带教老师和优秀实习医师候选人工作。

11、完成对临床带教老师的教学考核。

临床教学行政查房制度

1、制定教学整改措施。

2、分管院长着重调研教学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执行情况,总结教与学的质量,促进教学相长。

3、检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等方面的情况,督促医疗、教学、科研协调发展的实施成效。

4、开展评教评学,了解带教老师的建议,收集实习医师的意见,促进临床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5、查房的有关科室、部门具体汇报开展临床教学情况,包括硬件和教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医德医风教育制度

1、科教科每年开展针对实习医师的医德医风教育至少4次。

2、教研室、有关科室每年至少开展医德医风等思想政治教育活动4次。

3、进行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党、热爱社会主义教育。

4、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教育。

5、进行人道主义教育。

6、进行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

7、进行医疗法律教育。

集体备课制度

1、为提高科室的临床教学理论教育水平,达到生动、易懂,突出重点,讲清难点,启发思维,充分发挥各教研室集体的智慧,实行集体备课制度。

2、科室的临床业务讲座(理论大课)由院科教科组织,科室的临床小讲课由所在的教研室组织。

3、科室每年开展集体备课分别不少于4次,每次集体备课应有详细的记录。

4、集体备课应在讲课前一周举行,参加集体备课的老师不少于4人。参加集体备课的成员由教研室的全体成员共同参与。

5、主讲人首先提交讲稿、教案,教案内容包括授课的重点、难点、教学目的,做到目的明确,重点、难点突出。

6、集体备课时参加备课的老师应仔细听取主讲人所讲的内容,并做好记录,听课后应对主讲人所讲的内容畅所欲言,重点对教材与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教风、教学进度、时间安排等方面进行讨论,提出意见与建议。

7、主讲人应根据其他同志提出意见及时修改,争取最好的讲课效果。

实习医师管理制度

1、教育实习医师热爱医院,热爱所学专业,能以主人翁精神要求自己,把自己当成医院正式成员之一。

2、严格按照实习大纲完成轮转实习,不许偏科实习,不允许无故旷课。

3、实行24小时值班制,根据科室安排,参加一线值班,值班期间除吃饭1小时以外,必须住在病房。

4、实习期间实行不定期夜自习点名制度,要求实习期间除日常节假日以外,每周一至周五晚上7:30—9:30必须在所轮转科室示教室或医师办公室学习。

5、实习医师要求每周至少完成2份完整病历(用病历纸书写,不得用表格病历代替,标准参照《青海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

6、离开医院或因病、有事应办理请假手续,书面填写《请假审批单》由实习组长、科主任、科教科签名同意后方可离院,返院后要及时到科教科销假,不得口头请假,不得事后请假,不得代人请假,单科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天,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5天。

7、实习生在科室实习期间,在科主任领导下,由科室教学秘书具体安排工作和学习任务,一般安排具体分张,在上级老师的指导下具体管理床位病人的日常医疗工作。

8、实习医师无处方权,不得擅自处理病人,临床诊疗活动必须在上级老师的指导下进行。

9、实习生出科前在科主任安排下应完成出科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由教研室指定人员监考。

10、实习生出科前原则上由教研室集体讨论确定学生的总体成绩,出科鉴定评语集体研究,由科主任负责书面鉴定的签名。

11、实习结束前,教研室应及时将实习生的平时表现和考试考核结果汇总到科教科,结束时的总鉴定评语由科教科负责书写。

外科教研室马生彪20__.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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