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诉书的主旨是申诉人要求解除与被诉人的劳动关系,并要求被诉人支付克扣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申诉人提供了与被诉人的劳动合同和工作情况的详细描述,并指出被诉人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剥夺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申诉人希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能够支持他的申诉,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起诉的,人民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劳动仲裁申诉书
申诉人:xxx,男,x族,生于xxxx年xx月xx日,xx公司职工,住xx县xx路xx号,电话:xxxxxxxxxxx。
被诉人:xx公司,地址:xx县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申诉请求:
1、依法裁决解除申诉人与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关系;
2、依法裁决被诉人支付克扣的x个月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xxxx元。
事实与理由:
xxxx年xx月申诉人进入被诉人处工作,xxxx年xx月、xxxx年xx月各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xxxx年xx月xx日双方又签订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为期x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安排乙方(申诉人)从事xx工作”。合同签订后申诉人即按合同履行,并因工作努力出色而于xxxx年07月被任命为营业部副经理。由于工作量大,单位经常加班拖点。xxxx年xx月xx日又因工作加班至21时许,返家途中因车祸致重伤住院四十余天。这期间被诉人不但不关心申诉人的伤情与治疗,反而停发了申诉人工资。基于生存问题和自身权益,申诉人曾多次向被诉人提出补发工资的请求,均被以还需要再研究为由拖至今日。
鉴于被诉人的做法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剥夺了申诉人依法享有的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劳动合同的严肃性及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委提出申诉,请予支持为谢。
此致
xx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附:1、副本x份;
2、证据x件。
注:1、请求事项应简明扼要地写明具体要求;
2、事实应清楚,理由应充分;
3、申诉书副本份数,应按被诉人数提交。
结语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和最高人民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超过六十日申请期限的仲裁申请,除非存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本申诉书中,申诉人明确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和支付克扣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的请求,并详细陈述了事实和理由。为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委提交此申诉书,请予以支持。感谢贵委的审阅与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劳动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