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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家族相似性”看语言范畴的模糊性——以英汉词类兼类现象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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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 第18卷第2期 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报 Journal ofXi’an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ltv June.2010 V01.18.No.2 从“家族相似性"看语言范畴的模糊性 ——以英汉词类兼类现象为例 马 军 (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北京100089/ ̄疆大学外国语学院乌鲁木齐830046) 摘要:文章借用维特根斯坦提出的“家族相似性”的语言哲学观,从形式、功能和意义的角度出发考察英汉语中主要 词类的兼类现象,并以此为出发点进一步指出,"3语言学家在对各种语言现象进行分类的时候,始终无法做到在各类 -语言范畴之间划出一条清晰的界限,因为语言本身是一个连续统,模糊性是语言固有的一个特性。 关键词:家族相似性;兼类;语言范畴;模糊性 中图分类号:I-/0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876(2010)02-0023-05 Abstract:With the philosophical idea of“Family Resemblance”put forward by Wittgenstein.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phe— nomenon of cross-category in both English and Chinese main word class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orms,ffunctions and mean— ings,on the basis of which it is further pointed out that when linguists categorize various linguistic phenomena,it is hard for them to give a clear-cut boundary between all kinds of linguistic categories all through the time.The reason is that language it— self is a continuum and fuzziness is an intirnsic characteristic of language. Key words:family resemblance;cross—category;linguistic category;fuzziness 1.前言 又消失的情况。这种考察的结果就是,我们看到一种错 综复杂的互相重叠交叉的相似关系的网络:有时是总体 上的相似,有时是细节上的相似,……我想不出比‘家族 相似性’更好的表达式来刻画这种相似关系,因为一个 家族成员之间的各种各样的相似之处:体形、相貌、眼睛 的颜色、步姿、性情等,也以同样方式互相重叠和交叉, 所以我要说:‘游戏’形成一个家族。”(1958/2001:66- 67) 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是20 世纪伟大的哲学家、数理逻辑学家,语言哲学的奠基人。 其哲学思想大致可以分为早期维特根斯坦时期和后期 维特根斯坦时期。“家族相似性(family resemblance)” 是维特根斯坦后期在其《哲学研究》(Philosophical Inves— tigations)中所提到的一个重要概念。这个概念与“语言 游戏说”紧密相连,因为既然谈到语言游戏有千万种,那 维特根斯坦提出“家族相似性”这个概念主要是强 调事物和现象之间只有家族相似,而没有共同之处。也 就是说,事物和现象之间不存在本质的东西。比如说, 就必然会询问这千万种语言游戏之间有什么关系,是否 有某种共同之处。针对这个问题维特根斯坦提出“家族 相似性”这个概念予以解答。通过对Spiele(德语,表示 我们找不出来一片能够显示出“具有一切树叶形状的共 同点”的树叶。在他看来,既然事物和现象之间只有家 族相似,那么各个概念之间也就不可能有明确的界限, 不可能对事物和现象下严格的、精确的定义,概念只能 “游戏”)概念的语义特征的细致考察,维特根斯坦发现 了“家族相似性”原理,他指出:“棋类游戏,纸牌游戏,球 类游戏,奥林匹克游戏等,所有这些游戏,什么是共同的 呢?请不要说:‘一定有某种共同的东西,否则它们就不 会都被叫做游戏。’请仔细看看它们是否有共同的东西, 如果你观察它们,你将看不到什么共同的东西,而只看 是或多或少地模糊不清的(涂纪亮2005:30)。维特根 斯坦的“家族相似性”概念对我们考察语言现象很具有 启发意义,如传统的范畴理论认为,范畴是建立在共同 属性的基础上,一个范畴中的所有成员都具有同等的地 到相似之处,看到亲缘关系。在看一看纸牌游戏,你就 位,但认知范畴理论则认为,范畴成员是有等级的,成员 会发现,这里与第一组游戏有许多对应之处,但有许多 之间通过“家族相似性”联系起来,享有共享特征越多的 共同的特征丢失了,而一些其他的特征却出现了,当我 们接着来看球类游戏时,许多共同的东西保留下来了, 成员,越居于一个范畴的中心,是原型成员,反之则是非 原型成员。因此,家族相似性是原型理论(prototype the— 本文试图从“家族相似性”概念的出发来考察英汉 ・但也有许多消失了,我们可以用同样的方法继续考察许 ory)的基础(胡荣2006:26-29)。 许多多其他种类的游戏,可以从中看到相似之处出现而 23・ 语中的词类兼类现象(cross.category)(主要以名词、动词 词四个词类。这说明仅凭形态变化来确定一个词的词 和形容词为例),并以此说明语言范畴之间的界限是模 类是不够的,于是语言学家给出了另一个标准:句法功 糊不清的,模糊性是语言本身固有的特性。 能特征,也就是一个词在句中的位置分布。例如: 2.家族相似性与英汉词类的兼类现象 (3)a.He wants no b.He wants no口 .(他要的不是 。) / e / s),n (L /:l:eat/术口一 本节主要从英汉两种语言出发,通过考察兼类词现 long ̄jl:slowly.③ (他要的不是建议/朋友/句法/:I:吃/%沿着/:I:慢 象来说明语言所具有的“家族相似性”。词类(word  class)是词的语法分类,是词在语法结构中表现出来的 慢地。)(4)a.Anybody can/will/must .(任何人都可 功能类别。词类是语法研究中的重要内容。划分词类 是进行语法分析的必要基础,只有在词类划分的基础 上,才能够进一步科学地分析和说明各类词的用法以及 以/要/必须 。) b.Anybody can/will/must s 0y/fe伽/ /:I:gor- 短语、句子的结构规则。一般来说划分词类有以下三个 标准:形式(form)、功能(function)和意义(meaning)。但 是,一个突出的现象是,虽然我们依据标准对不同的词 进行了分类,但是却出现了大量的兼类词情况,这些词 往往隶属于两个、三个甚至是四个不同的词类,使得词 类的界限变得模糊不清。这样形成的一个结果就是,词 类之间两两相似,构成了所谓的“家族相似性”的特征。 我们首先以英语为例来说明这一现象。英语属于印欧 语系,它是一种屈折语,有着相对丰富的形态变化。词 类和句子成分之间存在着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例如, 动词与谓语对应,名词与主语、宾语对应,形容词与定语 对应,副词与状语对应等等,因此可以根据词的形态变 化来确定词类。例如 : (1)A B C horse(马)high(高)deny(否认) hat(帽子)big(大) collect(收集) tree(树) old(老,旧)remember(记得) A类词有数的变化(复数加词尾{一S}),B类词有级 的变化(比较级加词尾{-er},最高级加词尾词尾{- est}),C类词有时的变化(过去时加词尾{-ed})。根据 这些形态的变化,可以把这些词分为三类:A是名词,B 是形容词,C是动词。由于存在不同的词形变化,词类 之间的界限似乎是一目了然的,判断一个词的词类只须 看它的词形变化就可。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简单, 翻开英语词典,我们会发现英语当中存在着大量的兼类 词现象,即同一个词兼属于不同的词类,因而可以有不 同的词形变化,例如: (2)N(名词) Adj(形容词) V(动词) high(高度)high(高) 一 walk(散步)一 walk(走) 一 weary(疲倦) weary(使疲倦) sound(声音)sound(健康) sound(听起来) 这些词作为名词可以加复数词尾-S,作形容词有级 的变化(词尾加一er和一est)‘作动词时有时的变化(过去 时加词尾.ed)。除了名词、形容词和动词的兼类外,还 存在副词、介词等兼类情况,有的词甚至兼属四个词类, 如long(长)这个单词分别兼有形容词、动词、副词和名 .24. geous/jI:happily/ door. (任何人都可以/要/必须呆着/离开/藏起来/:l:华 丽/ 幸福地/ 门。) (5)a.He is very .(他很 。) b.He is very l‘J口Zz/c Ig/5zeejP / fools/:I:adores/ Pr. (他很好/狡猾/瞌睡/Il:傻子/ 崇拜/¥之后。) (3a)、(4a)、(5a)分别给出了名词、动词和形容词 的分布环境,通过例句b我们可以看到,凡是不属于该 词类的词都被排除在外了。事实果真如此吗?我们只 需把相关的兼类词带入空位就会发现句法功能标准也 是为力的。在英语中walk完全可以进入(3a)、 (4a)的空位,good可以进入(3a)、(5a)的空位,同样,其 它的兼类词也可以进入不同的空位(只需对意义稍作调 整,而不影响相应的句式结构。)。b中带星号的词之所 以不能进入相应的空位是因为该词不是兼类词,它与其 它不同类的词是完全对立的,因而不具有其它词类的句 法功能。那么采用意义标准如何呢?Fromkin等(1998/ 2009)指出,由于很难给不同的词汇范畴下确切的定义, 因此,我们通常采用形态和句法特征来定义词汇范畴, 而不用意义 。例如,动词一般指动作、事件和状态,如 kick(踢),marry(结婚),love(爱)等;形容词指特征或性 质,如lucky(幸运),old(老)等;而普通名词一般指客 体,如dog(狗),elephant(大象),house(房子)等。但是 语法范畴和意义之间的关系要远比此复杂。名词mar・ fiage(婚姻)和destruction(毁坏)可指事件,happiness(幸 福)和loneliness(孤独)可指状态;honor(光荣)和beauty (美丽)可指特性;在Seeing is believing.(眼见为实)这 句话中,seeing(看见)和believing(相信)是名词但并不 指客体。也就是说,从意义出发也无法给不同的词类划 出明确的界限。 另一方面,Hopper&Thompson(1984)发现,一个词 在语篇当中呈现的句法功能具有“原型”特征。也就是 说,一个词在某个语境中可能体现出该词所属范畴的所 有句法特征,而在另一个语境中其所属范畴的句法特征 可能会部分丧失,但同时又呈现出另一范畴所具有的部 分特征,最终它会丧失其原有范畴的所有特征,转而呈 现出另一范畴的所有特征(文旭、江晓红2001:16)。这 样一来,就出现了我们所说的跨范畴现象(兼类现象), 以下是夸克(Quirk et al 1985:1291)等给出的例子: (6)¥OBI ̄paintings ofBrown’s(一些布朗的画像) 下朱德熙(1982,1985)给名词、形容词和动词的语法特 点的描述: 名词:(A)可以做动词“有”的宾语;(B)可以不带 “的”字直接修饰名词;(C)也可以受其它名词直接(不 带“的”字)修饰。 动词:不受“很”修饰或能带宾语的谓词是动词。 形容词:受“很”修饰而不能带宾语的谓词。 按照这个标准对词类进行划分同样产生了兼类现 [1] Brown’S paintings ofhis daughter(布朗给女儿画的 画像) [2] The painting of Brown is as skilful as that of Gainsbor- ough.(布朗的画技与庚斯博罗一样高超。) [3] 象,如“高兴”、“舒服”、“漂亮”、“热闹”等,这些词兼属 于形容词和动词(不及物动词)两类。有些动词,如“研 究”、“组织”、“调查”、“领导”等,兼有了名词性质。有 Brown’s deft painting of his daughter is a delight to watch.(布朗画女儿的高超画技让人赏心悦目。) [4] Brown’S detf ̄painting his daughter is a delight to watch.(布朗画女儿画得很高超,让人赏心悦目。)[5] I dislike Brown’S painting his daughter.(我不喜欢 布朗给他女儿画画。) [6] I dislike Brown painting his daughter.(我不喜欢布 朗画他的女儿。) [7] 1 watched Brown painting his daughter.(我看布朗画 他的女儿。) [8] Brown deftly painting his daughter is a delight to watch.(布朗画-k-)t ̄画得很高超,让人赏心悦目。)[9] Painting his daughter,Brown noticed that his hand was shaking.(画女儿时,布朗注意到他的手在抖。) [10] Brown painting his daughter that day,I decided to go for a walk.(在布朗给女儿画画那天,我决定去散散 步。) [11] hTe manpainting the girl is Brown.(画那个女孩的 人是布朗。) [12] hTe silentlypainting man is Brown.(在默默画画的 人是布朗。) [13] Brown is painting his daughter.(布朗在给女儿画 画) [14] 从上述的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一ing形式中动词性名 词所具有的一种复杂梯度:从[1]中纯粹的可数名词形 式到[14]中限定动词短语里的纯粹分词形式。这实际 上体现了从一个范畴的“原型特征”到另一个范畴的“原 型特征”的过渡。而这种现象在英语中大量存在着。总 而言之,一个词在不同语境中所表现出的句法功能的不 平衡性同样证明了词汇范畴的模糊性。汉语的情况是 否也是如此呢?下面我们来看汉语的词类划分。 有关汉语词类划分的问题一直是语法学界研究争 论的热点。在经过长期的争议与研究后,吕叔湘、朱德 熙的意见为大多数人所接受,成为80年代以来的主流 派观点。朱德熙(1982:37)指出,“汉语不像印欧语那样 有丰富的形态。因此给汉语的词分类不能根据形态,只 能根据词的语法功能。”那么,按照功能分出的汉语词类 是否也存在兼类现象呢?回答是肯定的。我们先看一 些形容词,如“困难”、“危险”、“自由”等也兼有了名词 的性质。为此,朱德熙(1982)提出了名动词和名形词的 概念。从充当句子成分的角度来看,汉语词汇跨范畴的 现象更加明显:名词可以做主宾语,动词、形容词同样可 以做主宾语;动词、形容词可以做谓语,名词在一定条件 下也可以做谓语;形容词可以做定语,名词也可以做定 语等等,而汉语形态变化的缺乏则进一步加大了划分词 类的难度,因此也就出现了“依句辨品,离句无品”的词 类观(黎锦熙1924/2001)。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汉语的词在语篇中的句法 功能也具有“原型”特征,例如: (7)a.同意调查(agree to investigate): 同意立刻调查档案(agree to investigate the archives immediately) b.调查档案(the archives ofr investigation/to investi- gate the archives): 一摞调查档案(a pile of rachives for investigation) 立刻调查档案(to investigate the archives immediate- ly) C.档案调查(the investigation of the archives) 各类档案调查(all kinds of the investigation of the ar- chives) :I:档案立刻调查(:l:the archives immediately to in- vestigate) 从例(7)中我们可以看到“调查”一词在7(a)中具 有典型的动词特征:能被副词修饰,并且可以带宾语;在 7(b)中“调查”既可以看做是动词也可以看做是名词, 因此就产生了歧义;在7(C)中“调查”则具有典型的名 词特征:可以受数量词修饰,同时不受副词修饰。 沈家煊(2009)指出印欧语的实词类属于“分立”模 式,名、动、形是三个的类,少有交叉。汉语的实词 类属于“包含”模式,形容词作为一个次类包含在动词类 之中,动词作为一个次类包含在名词类之中。其实,不 管是“分立”模式还是“包含”模式,一个不可否认的事 实就是,名、动、形这三个词类并不是一个个孤立的范 畴,它们彼此之间相互交叉、重叠,并不存在一条截然分 明的界限(从“包含”模式看汉语词类,我们甚至可以说 ・25・ 形容词就是动词,动词就是名词)。 以上通过对英汉词类(名词、动词、形容词)范畴的 考察,我们发现在两种语言中存在着大量的兼类现象, 词类之间的界限模糊不清,它们具有一种两两相似的关 是说我们因此就无法对语言进行分类,这会使我们陷入 不可知论。分类,或者说范畴化实际上是人所具有的一 种认知能力。客观事物表面上看起来虽然纷繁复杂,实 际上总是有着这样和那样的相似之处,正所谓“物以类 系。这种关系可以用下图表示: 图1.两两相似关系 图1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方面它可以表示某个具体 成员的句法功能在不同的语篇中所呈现出的渐变性。 当该成员处于c中时,表明它既具有A类范畴的特征, 又具有B类范畴的特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兼类现象。 当该成员落在在c外,它要么体现出A类范畴的特征, 要么体现出B类范畴的特征,当它处于A类范畴或B类 范畴的核心区域时,就具有了“原型”特征;另一方面,它 可以表示有A、B两类范畴,这两类范畴的成员之间两两 相似,交叉重叠,形成c区,产生兼类现象。而那些处于 A、B范畴核心区域的成员则具有“原型”特征。 3.从兼类现象到语言范畴的模糊性 在第二节中我们借用“家族相似性”的概念探讨了 英汉词汇范畴的模糊性。事实上,不论是从微观的角 度,还是从宏观的角度来考察各种语言范畴时我们会发 现,跨范畴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例如,名词范畴可以再 进一步分为可数名词和不可数名词。依照划分标准我 们得到的结果是有的属于可数名词,有的属于不可数名 词,而有的既是可数名词又是不可数名词;动词可再分 为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结果同样是有的动词是及 物动词,有的动词是不及物动词,而有的动词既是及物 动词又是不及物动词;形容词也不例外,有的属于状态 形容词,有的属于性质形容词,而有的既可以看做是状 态形容词也可以看做是性质形容词。从宏观的角度出 发,汉语的词类可以分为体词和谓词两大类,英语的词 类可以分为实义词和功能词两大类,但即使如此也不可 避免地存在着兼类现象。从更高的层面来看,语言结构 中的语法单位一语素、词、词组、小句和句子一之间同样 存在着跨范畴的现象。人们往往很难对词、词组和句子 之间的界限做出准确的判断。事实上,跨范畴现象不仅 仅存在于英语和汉语中,在其他语言中同样普遍存在。 俄语中的形动词、副动词就说明了这一点。总之,当我 们试图对语言进行分类的时候,不论我们从什么角度出 发,我们始终都无法给出一个清晰的界限。语言的模糊 性是普遍存在的,或者说,模糊性是语言本身固有的一 种特性。 需要指出的是,认为模糊性是语言固有的性质并不 .26. 聚,人以群分”。语言作为对客观世界的一种反映,必然 具有范畴化的特征。在这一点上我们不同意维特根斯 坦所持的观点,认为各种语言游戏之间绝对没有任何共 同之点。另一方面,模糊性只是相对而言的,它并不妨 碍我们对事物的划分,就像不同的颜色虽然界限模糊, 但并不妨碍我们把某部分称之为红色,把另一部分称之 为黄色。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建立一个行之有效 的分类标准。朱德熙(1982:39)在谈到兼类的情况时 指出: 当我们把A、B两类词分开的时候,可以允许有一部 分词兼属A、B两类。但是兼类的词只能是少数,如果把 A和B分为两类之后,大部分A类词同时兼属B类,或 大部分B类词兼属A类,那只能说明我们当初把A和B 划分为两类词本身没有多大意义。 4.结语 维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性”的概念虽然只是针对 “语言游戏说”提出来的,但它却是一个开放性的概念。 我们可以借助这一概念对语言从各个层面,各个角度加 以考察,从而更多地揭示出语言的本质。事实上,不仅 仅是在语言的内部,在不同的语言之间我们也看到了 “家族相似性”的特征:从形态变化丰富的语言(如俄 语)到形态变化相对丰富的语言(如英语),再到缺乏形 态变化的语言(如汉语),这本身就是一个连续统。推而 广之,我们发现“家族相似性”的特征在语言之外同样普 遍存在,例如,不同的颜色就构成了一个具有这样特征 的家族。可以说,只要我们对事物进行分类,就必然存 在跨范畴现象,因为整个世界就是一个连续统。这样一 来,我们就可以把图1看作是对任何一个层面上的跨范 畴现象的抽象表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家族相似性”实 际上从哲学的高度揭示了一个普遍存在的客观现象。 注释: ①参见朱德熙《语法讲义》,37页。 ②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英汉两种语言的差异,判断一个句子是否合乎 语法的标准并不相同,此外还受到翻译等因数的影响,在这里我们 只是给出了大致的对应。 ③ 号表示不符合语法。 ④Langacker(2008)从意义的角度出发,认为名词就是表示事物的名 称。 参考文献 [1]<Austiran-British>Wittgenstein,L.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M].Translated by G.E.M.Anseombe.Blaekwell,1958/2001. (下转第34页) 在承认认知语境的主观性和相对性的同时,应将认知语 境放在泛物质论的框架下考察和研究。对认知语境的 构成因素进行细致的分类与分析,区分可直接观察、可 间接观察和不可观察的因素和过程。这样才能在实证 研究时针对不同的认知过程和语境因素采取不同数据 收据手段;才能有效分析和控制相关变量,保证实验的 aspects of ment ̄space theory[A].In G.Fauconnier nd E.Sweetas. er,(eds.).Spaces,Worlds,and Grammar[C].Chicago/London:U- niversity ofChicago Press,1996:1228. [1O]陈香兰.从认知因素的重视程度纵览语用推理研究[J].外语研 究,2007(5):27-32. [11]韩彩英.“语境”的本体论意义——从语境实在论与文化实在论 的耦合界面看[J].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oo7(1):28-32. 可信性和有效性。 总而言之,基于实证的思考,认知语境的本质属性 是可以用语言表述的基于知识的心理建构,以概念为表 征。其同时具有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特征。科学的实验 应充分考虑认知语境的主观相对性和客观自然性,把握 语境因素之间的关系,适当控制变量,设计出具有较高 [12]何自然.语用学与英语学习[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97. [13]胡霞.略论认知语境的基本特征[J】.语言文字应用,2004(3): 9l-97. [14]胡霞.认知语境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博士论文,2OO6. [15]黄华新,胡霞.认知语境的建构性探讨[J].现代外语,2004 (3):248-255. 效度与信度的方案,从而揭示认知语境的运作规律,发 现语言意义的。 参考文献 [1]Bryman,A.Q∽眦 and Q ̄ity in Social Research[M].London: Roufledge,1988. [16]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原理[M].王宪锢,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6. [17]曲卫国.也评“关联理论”[J].外语教学与研究,1993(2):9-14. [18]冉永平.语用过程中的认知语境及其制约[J].外语与外语教学, 2ooo(8):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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