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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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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行动协议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丙方: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以上合称为“各方”

(1)截至 年3月31日,甲方为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拥有公司股份数为10,235,596股,占比为3.20%;乙方为公司的股东,拥有公司股份数为141,585,468股,占比为44.25%;丙方为公司的股东,拥有公司股份数为53,552,818股,占比为16.74%。

甲方 、乙方、丙方合计拥有公司股份数为205,373,882股,占比为.19%。

(2)甲乙丙各方关联关系为:甲方为乙丙两方的父亲,乙丙两方为弟姐关系。

(3)甲乙丙各方拟在公司股东大会中采取“一致行动”。

为此,各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在公司股东大会会议中采取“一致行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一致行动”的目的

甲乙丙各方将保证在公司股东大会会议中行使表决权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以巩固各方在公司中的控制地位。

二、“一致行动”的内容

甲乙丙各方在公司股东大会会议中保持的“一致行动”指,甲乙丙各方在公司股东大会中通过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的方式行使下列职权时保持投票的一致性:

1.共同提案;

2.共同投票表决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1

的方案;

6.共同投票表决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并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7.共同投票表决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共同投票表决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在甲乙丙各方中任何一方不能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时,应委托另一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如各方均不能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时,应共同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

10.共同行使在股东大会中的其它职权。

三、“一致行动”的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四、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本协议自各方在协议上签字之日起生效,各方在协议期限内应完全履行协议义务,非经各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本协议不得随意变更;

2.本协议为不可撤销之协议。

五、管辖的法律

本协议以及甲、乙、丙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由中国法律(港、澳、台法律除外)管辖。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___、___、___《一致行动协议》之签字页]

甲方:_________ (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丙方:_____( 签字)

日期:_______

___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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