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页为规范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全体医务人员输血管理及操作技术,保持全院输血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并于批准之日起生效,请全院全体医务人员自觉执行。
一、医院及输血科管理1、医院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监督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制定年度输血计划,具体执行工作由输血科负责。
2、临床输血工作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卫生部下发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3、输血科的设置执行卫生局颁布实施的《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试行)》,从人员配置、布局和设施、设备上加以完善。
4、输血科应制定输血负责人岗位职责、各级技术人员岗位职责、以明确职责及职能范围,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输血科应制定符合医院实际情况的输血专业技术操作规程,现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切实建立起室内质控标准。
6、输血科应在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协助下建立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输血不良反应反馈制度、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程序、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并严格实施。
二、临床用血管理(一)临床输血原则1、临床输血应当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2、输血科必须优先、重点保证每次输血量在600ml以上的大型手术用血或急救治疗用血。
3、对一般性输血,可输可不输的一般不输,非输不可的要通过患者自体输血或动员家属、亲友互助献血或输血液代用品.4、对血红蛋白在9克以上或手术用量在400ml以下者,除家属亲友互助献血外,原则上不得申请用血。
5、晚期肿瘤、脑死亡患者和慢性消耗性疾病、濒临死亡的患者,如家属要求输血,原则上由家属或亲友供血。
6、治疗性用血,80%以上应输成份血。
(二)用血申请、审批1、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家属说明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无家属的无主无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部或主管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2、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用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把关并签字,登记后连同授血者血样送交输血科备血。移植手术须在实施手术前一周报用血计划,交血库备血。
3、急诊急救输血,临床医师可先申请800ml以下的用血,由上级医师签字(或补签字)后直接交输血科供血; 800ml—2000ml的急救用血,要经科主任审批签字,大于2000ml经医务部批准; 大于4000ml时,报医院领导审核签字再报血管备案。
4、对择期手术者,应大力推行自体输血,如自体输血有困难者,可动员家属或亲友献血,不论是自体或家属亲友供血,同样要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经科主任签字,医务部审批后施行。
5、治疗用血,对慢性病人血红蛋白在9克以下,应采用成份输血,缺什么补什么,由临床医师申请,科主任签字,医务部审批方可供血。
(三)输血反馈临床输血要填写《用血申请单》,输血后要对输血(包括成份输血)后的有关情况认真填写《输血反应纪录》送输血科,输血科每月将反馈意见、分析结果上报医务部、主管医疗院长。
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临床血液管理工作的法
律法规,制定院内临床合理安全输血管理制度和临床输血标准操作规程。
2、积极推进科学、合理、有效、安全输血理念的建立,提供技术咨询和实践指导。
3、监测血液、血制品和血液替代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评估输血病例质量。
4、解决临床用血过程存在的具体问题; 5、组织调查与输血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和差错,提出预防或减少、杜绝其发生的措施和方案。监督和检查。
6、输血科的日常业务工作,使之不断的规范化。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的教育和培训,规范性地促进输血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和运用。
7、为保证合理用血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权禁止无指征用血、“营养血”、“安慰血”及其他浪费血的现象。
8、组织开展临床输血科学研究工作,提高输血整体科学研究水平,鼓励、促进临床用血新技术的推广和探索性研究。
9、对严重违反《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予以教育、惩罚。
临床用血审批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指导临床科室科学、合理用血,由输血管理委员会会同输血科讨论特制订该制度。
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决定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输血相关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取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医师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和受血者血样一同交到输血科备案。
2、为防止输血传播性疾病,输血前,医师必须完善ALT、HbAg、Anti-HB、HBeAg、Anti-HBe、Anti-HBc、Anti-HCV、Anti-HIVl/2、梅毒的检测。
3、严格杜绝输“营养血”、“安慰血”,提倡成分输血。
4、无法定监护人和无自主意识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时,应报请有关部门或有关领导批准,并完善相关记录,方可实施输血。
5、临床科室用血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有计划、有目的的用血,严防滥用血液。对用血不当或未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和程序者,输血科有权拒绝配血。待用血科室与输血科协商妥后再实施用血要求(必要时请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协商)。
6、临床备血量一次超过2000ml如果因病情需要,输血量一次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经治医师必须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超过2000毫升以上)》,并由科主任签名同意后,须报请输血管理委员会会同输血科同意批准后实施用血。
7、凡急诊用血,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部或分管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危重抢救患者紧急情况下需要用血
时,上班时间内报医务部审批,上班时间外报总值班,必须由当班医生及医务部或总值班签名,医务部及总值班备案。
8、此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及输血科,并要求严格认真执行制度的条款。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近年来,全国不少城市出现“血荒”。“血荒”的直接原因,是临床用血量快速增加,但采血量的增幅远不及临床用血量的增幅。
卫生部在其网站公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医疗机构应建立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特制订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1、严格控制400毫升以下的输血申请。输血科工作人员有责任提醒临床主管医生失血量在400毫升以下临床上无继发出血指征、年龄>14周岁的应原则上不输血。确因病情需要者须经科主任批准。
2、申请输血量在600毫升以下的由住院医师提出申请。
3、申请输血量大于600毫升小于1000毫升,由主管医生提出申请,主治及以上医生签字同意。
4、申请输血在1000-2000毫升,须经科主任审批同意签字。
5、一次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2000ml的,需由患者所在科室组织讨论、科室主任签字,经输血科审核后,再报医务部门批准(急诊抢救用血除外,次日补相关手续)。
6、同一患者24小时累计用血超过2000ml且超过备血量的,需由输血科(血库)报医务部门备案,并由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进行用血后评价。
严格按《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的输血适应症规定,掌握好各类输血指征,合理、科学地输用各种成分血和全血。做好本院用血量及成分血应用比例的统计和月报、年报,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临床输血水平。
临床科室及医师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十条指出: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科室和医师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将临床用血情况纳入科室和医务人员个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用血的管理,促进更加科学、安全、合理的临床用血,特制订本制度。
一、临床用血评价制度: 临床用血的评价主要包括用血合理性的评价和输血后疗效的评价。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医师应当将患者输血适应症的评估、输血过程和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记入病历; 《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记录单》随病历保存。
1、用血合理性的评价:主要是看是否严格按照输血适应证进行输血。输血适应证应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指征参考标准》。
2、输血后疗效的评价:主要是指在输血后,医师要给予输血治疗后疗效评价,看患者输血后较输血前有无疗效或有无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有输血不良反应发生,应严格按照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程序进行。
二、临床用血公示制度: 制定临床用血专项检查制度,将检查结果在全院通报,并由医院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以严格加强临床用血的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的用血。
1、检查人员: 由医务科组织成立临床用血专项检查小组; 2、检查方法:每季度检查一次,抽取输血病历至少30份; 3、检查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临床输血申请单》的填写是否规范; 2)输血前是否有免疫学检查; 3)输血前患者是否签写《输血治疗同意书》; 4)是否有相关实验室检查,是否有临床输血指征; 5)大量用血是否有审批; 6)是否有患者输血适应症的评估、输血过程和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 用血计划(年、月、日)上报制度为了做好临床供血工作,确保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特制定以下制度: 1、输血科根据上一年实际用血量和预计年病人增长量用血量,统计医院当年计划用血量并上报医务科审批后,于每年的一月份上交到曲靖市中心血站。
2、输血科根据各年同期用血量和预计病人增长量用血量,统计当月预计用血量于每月5号前上交到曲靖市中心血站。
3、每周统计用血量及各血型库存量,计划每周入库量,由当班人员造计划,定期向血站申报后,由血站送达。
4、安全库存量据医院住院病人情况而定。一般O型悬浮红细胞4单位,O型冰冻血浆2500毫升; A型悬浮红细胞4单位,A型冰冻血浆2000毫升; B型悬浮红细胞4单位,B型冰冻血浆2000毫升; AB型悬浮红细胞可不储存,AB型冰冻血浆2000毫升。
5、根据供血单位血液库存信息,协调临床医疗择期用血。
6、当我院血制品紧缺,又急需用血,需向临近医院或血液中心协调时,向我院分管领导上报后,由院领导协调用血。
输血前告知制度输血治疗包括输全血、成分血,是临床治疗的重要措施之一,是临床抢救急、危重患者生命行之有效的手段,但输血存在一定风险,可能发生输血反应及感染经血传播疾病。
虽然我院使用的血液均由曲靖市中心血站按卫生部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后提供,但由于当前科学水平的,输血仍有一些不能预测或不能防止的输血反应和输血传染病。因此,在行输血治疗前实行告知制度,告知内容主要包括: 1、过敏反应; 2、发热反应; 3、感染性肝炎(乙肝、丙肝等); 4、感染HIV、梅毒; 5、感染疟疾; 6、巨细胞病毒、EB病毒; 7、输血引起的其它疾病。
输血治疗同意书制度1、输血治疗前,经治医生必须与患者或家属谈话。告知: (1)患者病况需要输血治疗; (2)输血可能发生不良反应; (3)存在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可能性。
2、为避免发生上述情况,经治医生应动员患者在可能情况下自身输血或家属、亲友献血互助。
3、凡异体血液输注需征得患者及其家属同意,并签订输血同意书后方能实施输血。
4、输血治疗同意书必须与病历同时存档。
3、供体血的检查: (1)检查、确认供体全血和含红细胞的血液成分的ABO血型; (2)检查是否标有Rh(D)血型,无误后方可选用。
4、交叉配血: (1)根据受血者的血型和抗体检测情况,选择ABO、Rh等血型适合的供体血液,按正确的操作规程与受血者的血液进行交叉配合试验。
(2)含红细胞的血液成份(包括血小板和粒细胞)须同样进行交叉配合试验,新鲜冰冻血浆和冷沉淀等血浆成份制品,应与受血者的ABO血型相容。
5、以上各类项检查均需有完备的登记和实验结果记录,登记与记录本须保存十年。
输血申请及会诊制度为加强临床输血管理,有效控制成份输血率,节约用血,提高输血适应症,贯彻《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制定本输血申请及会诊制度。
一、适应症: 1、书面报告Hb<100g/L;2、HCT<30%;3、重大手术Hb<80g/L;4、>20%血容量丢失者; 5、严重进行性大量失血者; 6、其它特殊病例临床急需输血者。
二、一次性用血、备血2000ML及以上者须会诊,由经管医生提出申请,输血科主任会诊,并做好会诊记录。
输血标本采集规范1、查看输血申请单,询问病史,查对输血申请单上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等项目与病人是否吻合。
2、请患者准备。(“请手衣袖挽起,手伸直平放,拳头握紧。”)对孩子应多哄劝,避免剧烈躁动、哭闹。对于紧张或有晕血史的病人要进行安慰。
3、采血器材准备,选择相应的真空采血管(粉红色帽盖EDTA-K3抗凝)并记录采集时间。
4、选择穿刺血管:扎好压脉带,观察血管走向,选择穿刺点,(压脉带压迫时间不能超过1分钟),正在输液的病人绝对不可同侧采血,更不可以利用原有的输液针头采血。
5、消毒:以穿刺点为圆心,用蘸有碘伏的棉签由内到外螺旋型涂抹,消毒范围为直径大约3厘米,注意消毒过的地方不能重复涂抹,在涂抹的过程中棉签必须也要同时旋转。
6、采样及混匀:等待碘伏干了以后(必须等到干了以后,否则达不到消毒效果),再次扎好压脉带,将针头平面朝上与手臂成15°穿刺,最好一针见血。拔出采血管后立即进行颠倒8次混匀。在抽学时要询问病人感受(如有无心慌,头晕等情况),当出现异常时如:病人出汗、面色苍白、晕倒时立即拔出针并急救; 操作失败,取得病人谅解,再次进行操作。采样尽量在1分钟内完成。
7、止血:采血结束后,解开压脉带,退针后请病人“手指压住棉球,手伸直抬高于心脏,保持两分钟”(如果是有出血倾向患者如紫癜,ITP,血液病等要压迫5~10分钟直到无血渗出)。
8、送检:抽血后立即在试管写上病人的姓名、科别、床号,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逐项核对。
输血查对制度一、采集血样查对1、接医嘱后,认真核对姓名、床号、输血申请单。
2、采集血样前,2人再次核对姓名、床号、年龄、性别、病案号、血型,在试管上写上病人的姓名、科别、床号。
3、采集血样时,必须一人一次,如同时输2人或2个以上人的血,应分别执行。
4、将血样及输血申请单同时送至输血科并与对方逐项核对。 二、去输血科取血与发血者共同核对,内容为: 1、交叉配血试验单:受血者姓名、科别、血型、血液成分、有无凝集反应、病案号。
3、检查血袋有无破裂或渗漏、血袋内血液有无溶血或凝块,是否有细菌污染迹象。核对无误后双方在交叉配血试验单上签字。
三、血液领到病房后2人共同逐项核对1、受血者姓名,床号,血型,血液成分,有无凝集反应,病案号,血袋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储血号。
2、再次检查,血袋有无破裂渗漏,血液有无凝集或溶血、是否有细菌污染迹象。
3、输血前后用生理盐水冲洗皮条,输2袋血之间应用生理盐水冲洗。 注意事项: 1、禁止同时采集2个人的血标本,输2个人或2个以上病人的血液,应分别执行。
2、血液切勿振荡,加温,血液领会后应在30分钟内输用。
2)各种制品要根据所要求的温度贮存。浓缩血小板在适当的振荡下贮存于22℃; 新鲜冰冻血浆贮存于-20℃以下低温冰箱。全血及其它制品贮存于4—6℃冰箱。
3)各种制品应按品种、规格分类贮存,全血和血液成份按血型分别存放。以采血和制备日期顺序排列。
4)贮血冰箱定期消毒,定期作微生物学检测并作好记录; 每天3次记录冰箱温度。
5)血液和血液成份制品贮存时应逐袋检查,如有异常另作处理。 6)贮血冰箱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2、血液的运输1)血液的运输箱应隔热良好,并有防震软垫。
2)运输时血液的温度须保持在4—10℃,冷冻血液成份须保持-20℃。 3)血小板运输时,容器温度应保持20—24℃,严防剧烈振荡。 3、血液的发放1)必须由医护人员取血,病人家属不得取血。 2)输血科凭取血单发血,取血单应有本院医护人员签名。
3)发血时,发、取双方必须核对病人姓名、血型、住院号及献血员、血型、血袋号、血量及血液成分类别、采血日期及失效期。核对完毕后,取血者办理签收手续。
4)发、取双方认真核查血制品外包装是否完好,血液外观是否正常。 6)输血过程中如发生输血反应,应把反应情况反馈输血科,并进行及时处理,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返回输血科,输血科连续观察病人三天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3)使用合乎国家标准的一次性输血器。 (4)严格执行输血的无菌操作程序。
2、输血中监护: (1)除生理盐水外,输血前和输血过程中,不得向血液内加任何药品。
(2)严格控制一般输血的速度:输血的前15分钟应缓输(每分钟为2毫升,约30滴); 15分钟后若受血者无不良反应,可酌情调整输注速度。
(3)输血的全过程应随时观察受血者情况,尤其是输血开始的1分钟内,医护人员应留在受血者床边严密观察,以便一旦出现异常症状能及时发现。对婴幼儿、意识不清、全麻、用大量镇静剂等不能表述自我感受的受血者,尤应注意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4)若发现可疑的输血不良反应时,医护人员必须立即报告主管医生及输血科迅速采取措施,缓输或停输血液及做出治疗处理。
3、输血后的监护: (1)输血科对受血者的血型、交叉配血等原始记录必须保存十年以备查。
(2)若发生输血不良反应,应由临床医护人员向输血科提交“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及留有残余血液的血袋,由输血科调查。如怀疑输血不良反应与采供血机构有关,必须书面报告采供血机构,严重的输血不良反应则应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临床退血制度1、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凡血液成分离开输血科后,概不退回。
2、输血科发出的血液若有质量问题(如:溶血、凝块、乳糜血等),经输血科认定后负责收回并退费(血型鉴定及配血费除外)。
3、血液发到科室后应尽快输注(如:血小板应立即输注),以保证血液输注疗效。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配合性输血是指供受血双方ABO血型相同时交叉配血相合或不相合情况下的输血原则。
非同型输血是指在紧急情况下,O型供血者血液给非O型受血者使用的输血原则,或ABO血型相同,Rh阴性受血者接受Rh阳性血液的输血原则。
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情况: 边远地区3小时内不能提供同型血液,其他医疗措施不能替代输血挽救生命。
一、紧急ABO非同型血液输注1、ABO血液选择原则: 输注红细胞O型可输注给AB、A、B受血者血浆或冷沉淀-AB型可输注给O、A、B受血者注意:若已经输入大量O型红细胞成分后,只有在停止输血2—3周后方可输入与患者同型的血液2、紧急Rh非同型血液输注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受血者,可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交叉配血相合性输血。
(1)在不输血可能导致患者死亡或患者处于严重状态而又无其他方法有效治疗时,RhD阴性受血者在无RhD阴性血液成分的情况下,如未能检出抗D,可一次性足量输注ABO同型、RhD阳性的血液成分(2)一旦有RhD阴性血液成分,应输注ABO同型、RhD阴性血液成分。
(3)但对曾有输血史、未成年女性、育龄女性、有妊娠史或移植后受血者输注RhD阳性红细胞时应特别慎重,避免因输注RhD阳性红细胞成分导致严重输血反应(如不孕)。
决定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家属说明配合性输血或非同型输血的不良反应和输血相关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及因为3小时内不能提供同型血液,其他医疗措施不能替代输血挽救生命,取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医师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和受血者血样一同交到输血科备案。
二、启动该预案应遵守的原则: 1、输血科事先由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请示并得到同意。
3、输血科对临时采集应急输血的原因、过程和结果,应在输血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输血科按规定保留全血及血清样本备查,所有原始记录保存10年。
4、除规定的情形外,输血科不得以临床紧急用血的名义采用配合性输血及非同型输血发血给临床科室。如有违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对直接责任人,由医院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酌情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简化紧急大剂量输血时供血之间的配血程序,为挽救生命,赢得手术及其它治疗的时间。方法:在紧急大剂量输血时,供受者之间按经典法分别进行交叉配血,供血之间的配血采用混合法(取不超过6、名与受者配血相合的供者各2滴血清,1滴3%~5%红细胞加入同一试管,用盐水法及凝聚胺法观察有无凝集)或省略法。
非紧急抢救病人生命的情况下一般不采用配合性输血或非同型输血。 急诊用血管理制度1、临床急救需要输血者,血液申请程序要通过紧急渠道申请; 患者抢救后,要对具体程序进行规范。
3、若为急救病人,医生出具书面说明,并经病人知情同意,随同病人合血标本送输血科,可不经过配血(需初定血型),立即发出同型或者O型红细胞悬液; 发血后立即按操作规程补作有关实验,并将结果通知临床,补发配血报告单,输血科应作好异型输血记录; 若结果有异常,立即通知临床停止输血。
4、遇有紧急情况时可到输血科紧急取血,如外出急诊会诊带血、紧急抢救用血等,取血人员填写《紧急情况取血单》方可取走血液,凡发出血液,一律不予退回。取血签名者事后应及时到输血科办理补缴相关费用,逾期(月底)将上报财务科处理。
临床应急用血预案1、严格执行《曲靖市应急采供血预案(试行)》有关规定。
2、在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监督下进行科学、合理、求实地抓好预案的落实工作,保证紧急状态下的临床供血需要,保证临床救治工作。
3、紧急情况用血需要临时采集血液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使血液需求量急骤增加,或曲靖市中心血站库存血液偏型、或贮存量不足,或特殊血型需要从外省、自治区、市调配血液而未能到达者。
(2)危及病人生命急需输血,而其他医疗措施所不能代替。 (3)输血科和检验科具备交叉配血及快速诊断方法检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的条件。
(4)各抢救科室具备处理输血反应的能力和条件。
(5)具备采供血工作所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一次性注射器、采血器材、检验仪器及检验试剂,能满足《输血技术操作规程》的基本要求。
(6)临时紧急用血的采集量以视血站送达所需的时间为限,只容许采全血,每人次献血不宜超过400ml。
4、启动该预案应遵守的原则: (1)事先由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向云南省卫生厅请示并得到同意。
(3)输血科对临时采集血液的原因、过程和结果,应在血液采集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并以文件形式详细转呈云南省卫生厅(报告日期以亲自送达为准)。输血科按规定保留全血及血清样本备查,所有原始记录保存10年。
(4)为确保血液质量和采供血活动的卫生安全,各临床科室要积极配合曲靖市血液质量监测中心对应急采供血血液的质量监督、检测及控制。
5、除规定的情形外,各临床科室不得以临床紧急用血的名义自行采供血液。如有违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对直接责任人,由医院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酌情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用血科室按有关规定提出用血申请,经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由输血科通知市中心血站,由市中心血站派专人及设备赶到采血现场具体实施。
7、输血科配合市中心血站启动院内“献血预备队伍”,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多次(健康的)义务献血者在非常时期献血; 动员家属互助献血; 动员择期手术患者自身输血,确保临床急救用血。
8、供血:严格控制不必要、不合理临床用血,禁止输“营养血”及“安慰血”,严格执行临床用血审批制度。
9、严格工作场所的消毒制度; 严格各项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血液质量。
10、简化紧急大剂量输血时供血之间的配血程序,为挽救生命,赢得手术及其它治疗的时间。方法:在紧急大剂量输血时,供受者之间按经典法分别进行交叉配血,供血之间的配血采用混合法(取不超过6名与受者配血相合的供者各2滴血清,1滴3%~5%红细胞加入同一试管,用盐水法及凝聚胺法观察有无凝集)或省略法。
11、考虑到抢救人员的超负荷工作,除特殊情况下,原则上不要在参与抢救人员中采血。
稀有血型及应急用血管理预案一、稀有血型稀有血型就是一种少见或罕见的血型。这种血型不仅在ABO血型系统中存在,而且在稀有血型系统中也还存在一些更为罕见的血型,如RH、MNSSU、P、KELL、KIDD、LUTHERAN、DEIGO、LEWIS、DUFFY以及其他一系列稀有血型系统。
在稀有血型系统中,除RH血型系统外,其他各血型人数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非常小。在实际的临床上远没有ABO及RH血型系统重要,但如用血不当,有些抗体仍可出现致命的恶果。
二、RH血型 Rh是恒河猴(RheuMacacu)外文名称的头两个字母。凡是人体血液红细胞上有Rh抗原(又称D抗原)的,称为Rh阳性。这样就使已发现的红细胞A、B、O及AB四种主要血型的人,又都分别一分为二地被划分为Rh阳性和阴性两种。Rh血型的发现,对更加科学地指导输血工作和进一步提高新生儿溶血病的实验诊断和维护母婴健康,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Rh阳性血型在我国汉族及大多数民族人中约占99.7%,个别少数民族约为90%。在国外的一些民族中,Rh阳性血型的人约为85%,其中在欧美白种人钟,Rh阴性血型人约占15%。
Rh血型不合的输血可危及病人的生命; 母子Rh血型不合的妊娠,有可能发生死胎、早产和新生儿溶血症。我国汉族人Rh阴性占0.2%~
0.5%,而Rh阴性受血者和妊娠者则受Rh阳性抗原刺激的机率为99.6%~99.8%,经过一次输入Rh阳性血后50%以上的Rh阴性者会产生抗Rh抗体。因为Rh血型抗体为免疫抗体,如果再次输入Rh阳性血液后便容易发生输血反应。因此,Rh血型检查和ABO血型同等重要。Rh阴性的孕妇妊娠后必需到市中心血站进行Rh血型鉴定并测定是否有免疫性抗Rh抗体,以防因母婴血型不合而发生新生儿溶血症。
三、Rh血型管理规范1、告知制度凡是到我院住院的病人都需查Rh血型、ABO血型。若发现是Rh血型阴性的必须通知其主管医生并由其主管医生告知病人及相关知识、注意事项。
2、建立Rh血型病人档案检验科在发现Rh血型阴性的病人需建立病人档案,以便将来查询及应急。
其他稀有血型管理与Rh血型阴性管理类似。
输血科关键设备发生故障时应急预案1、目的保障输血科关键设备在发生故障时,各项工作能正常有序开展。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院输血科关键设备发生故障后采取的应急措施。 3、职责(1)本院配有双路供电系统。发生停电后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转换双路备用电源。
(2)各关键设备的操作人员负责发生故障时需根据不同情形作应急处理并及时上报科主任修缮,并立即挂上待修标识。
(4)科主任负责与室沟通,及时协同解决问题,确保输血科正常进行。
(5)关键设备修复正常的,需经测试确认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②发生断电时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转换双路备用电源。
③短时间内不能供电时可放入适量冰块保持其有效保存温度。 ④定时观察冰箱温度,可及时发现设备故障。
(2)离心机①输血科配有两台离心机。当发生故障时,立即关闭电源,手动打开机盖,取出所离心的血液,再换用正常运转的离心机完成离心操作。
②当离心机发生断电时,通知相关部门立即进行双路备用电源转换。并告知供血处与临床做好协调和沟通工作。
(3)、贮血设备①输血科的有两台的贮血设备,并有温度报警装置。工作人员还要动态观察贮血设备的运转情况。
②当某台贮血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将血液转移至正常运转的冰箱中,做好临时标识。
③发生断电时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转换双路备用电源。
④短时间内不能供电时可放入适量冰块保持其有效保存温度。 ⑤特殊情况时,还可利用医院上的发电机用来临时发电,以保证贮血设备的正常供电。
输血前评估和输血后评价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临床用血管理,规范临床合理用血,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本暂行规定输血专指输注红细胞,其他血液制品暂不列入本暂行规定范畴。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不适用于临床急诊抢救患者用血、择期手术术中大出血抢救用血、自体输血、稀有血型输血和新生儿输血。
第三条、除了上述情况外,其他住院患者临床用血和择期手术患者术中用血必须遵照本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条、输血前评估: (一)医师在决定是否对住院患者进行输血治疗前,必须按照《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临床输血指针参考标准》对患者是否需要接受输血进行输血前评估。
(二)医师应将评估内容详细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第五条、手术中麻醉科医师决定的输血,在输血后八小时之内必须由临床医师给患者开急复查血常规医嘱并切实落实到位。
第六条、输血后评价: (一)本份输血病例由本治疗组最高级别医师进行输血后评价,填写结果、签名。输血效果评价表作为科室医疗质控小组的材料妥善保存、备查,不得丢失。
(四)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每个月按照《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临床用血病历检查考核表》对本科在架的输血病例临床用血质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汇总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作为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的材料妥善保存,其余一份分别输血科、医务科,以供进行“临床科室用血情况考核”。
(五)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要根据各科室输血质量内容,提出各自科室的整改措施,并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好整改措施。以确保临床用血质量不断提高。
临床输血指征参考标准一、红细胞(>14岁的成人标准)内科: 1、Hb<60g/L或Hct<0.20,慢性贫血患者2、Hb<70g/L或Hct<0.22,急性贫
血患者3、Hb70~100g/,伴有: 心肺代偿功能不良(冠心病、呼吸机、>70岁高龄),代谢率增高(高热、严重感染),严重缺氧(晕迷、各种休克),消化道活动性出血。
外科: 1、Hb<70g/L或Hct<0.22,扩容后病情稳定2、Hb70~80g/L,择期手术前输血3、Hb70~100g/,伴有: 急性大失血(50%血容量/3h、150ml/min),伤口创面伴持续性出血,DIC,心肺代偿功能不良(冠心病、呼吸机、>65岁高龄),严重缺氧(持续晕迷、难以纠正的休克),代谢率增高(高热、严重感染)。
特别说明: 1、怀疑患者血液浓缩导致血常规结果Hb假性偏高应首先采取合适的扩容剂扩容,然后再检测血常规。
2、输血前血常规:最接近输血决定时间的血常规; 3、输血后血常规:首选第48小时; 次选第24或72小时; 4、逆推指征:输血前未做血常规,根据输血后血常规的指标扣除,每输2U红细胞=Hb-10g/L或Hct-0.03; 5、活动性出血的多次输血:至少出现过一次符合输血的指征,既可以判定输血合理: 6、关于检测误差,判定标准可放宽+10%二、冰冻血浆1、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性出血(无生物制品时); 2、DIC急性期; 3、紧急对抗华法林抗凝血作用; 4、急性大出血后的大量输血(≥自身血容量),PT或APTT延长>1.5倍,创面弥漫性渗血; 5、严重肝病患者手术(INR>2或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血浆置换或人工肝; 6、肝素抗凝时补充抗凝血酶原Ⅲ(心外循环)。
特别说明: 1、搭配血:整个住院期间并未发现血浆输注指征,但24小时内习惯性按照“2U红细胞+200ml血浆”或类似处方,或当天输2U红细胞,第二天输200ml血浆,两者反复轮替输注。
2、非血浆输注适应征: (1)烧伤外科早期(<24h=复苏扩容; (2)血液稀释,但出血量<70%血容量; (3)心外术后抗凝治疗期PT或APTT显著延长或INR<5,但无出血症状; (4)低体重早产儿PT或APTT显著延长,但无出血症状。
(5)血浆输血目的为扩容、补充营养(白蛋白)、增强机体免疫力及全血再构成(红悬液+血浆)均为不合理输血; 三、血小板内科: 1、血小板计数>50某109/L,不输血小板2、血小板计数10~50某109/L,伴有出血或预防出血,可输血小板3、血小板计数<5某109/L,应立即输血小板外科: 1、血小板计数>100某109/L,可以不输2、血小板计数<50某109/L,应考虑输3、血小板计数是50~100某109/L,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4、如术中出现不可控制渗血,不受四、冷沉淀1、纤维蛋白原缺乏<0.8g/L2、甲型血友病3、血管性血友病4、因子Ⅷ缺乏症(无生物制剂时)儿科调查参考标准(红细胞)一、儿科(<4个月)1、出生24小时: Hb<120g/L; Hct<0.362、一周内: 累计失血达血容量10%3、急性失血: 血容量的10%4、ICU: Hb<120g/L5、慢性低氧血症: Hb<110g/L6、迟发性贫血: Hb<70g/L二、儿科(>4个月)1、急性失血低血容量,对其他治疗无反应2、围手术期贫血急症手术; 手术期间失血量≥总失血量15%3、围手术期贫血,药物治疗难以纠正4、Hct<24%:放化疗期间慢性原发性或获得性系统性贫血5、Hct<40%: 重症肺炎、体外循环膜肺6、Hb>100g/L:遗传性血红蛋白血液输注无效管理1、严格掌握输血的适应证和输血量,无论是医生或是患者必须认识到输血潜在的危险。
2、尽量避免亲属间输血,多采用自身输血。确需输血的患者根据病情的需要采用成分输血,尽量避免用全血。
3、保证采血质量与保存血制品质量4、制定科学的输血方案,每次输血制品应给予足够剂量,减少不足量治疗导致与多个供者血型抗原的接触次数。
5、严格血型鉴定、不完全抗体筛查、交叉配血,对多次输血患者应行多种血型分类法鉴定。
6、选择少浆血、去除白细胞血或紫外线照射血7、采用白细胞过滤器过滤后输注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措施一、溶血反应1、立即停止输血,给予氧气吸入2、立即予皮下或肌肉注射0.1%肾上腺素0.5~1ml(紧急情况可静脉注射)。
3、静脉输入低分子右旋糖酐或706代血浆,以及地塞米松或氢化可的松,血压下降者静滴多巴胺或间羟胺。
4、保护肾脏。为解除肾血管痉挛,可行双侧腰封或肾区热敷。正确记录每小时尿量,测定尿血红蛋白,注意观察尿色。
5、密切观察病情,尤其血压、尿量,一旦出现尿少、尿闭者,按急性肾功能衰竭处理。
二、发热反应反应轻者减慢输血速度; 严重者应立即停止输血。寒战时注意保暖,给热饮料,加盖被; 高热时给物理降温,也可用解热镇痛药如复方阿斯匹林。反应严重者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并严密观察病情。
三、过敏反应: 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根据医嘱皮下或静脉注射1:1000肾上腺素0.5~1ml。可选用抗过敏药物如苯海拉明、扑尔敏、氢化可的松和地塞米松等治疗。有循环衰竭时用抗休克治疗。喉头水肿伴有严重呼吸困难者,需作气管切开。
四、细菌污染反应1、立即停止输血,通知医生2、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以利早期发现休克的先兆。
3、抗休克和抗感染治疗。
4、高热者给予物理降温5、留置导尿管,并记录出入液量。 五、循环负荷过重心脏负荷过重:立即停止输血,并按肺水肿处理。
六、枸橼酸盐蓄积中毒: 输血在1000ml以上时,加用10%葡萄糖酸钙10ml作静脉注射。
七、酸碱失衡: 需大量输血者常有休克及代谢性酸中毒,大量输血可加重酸血症,可考虑每输500ml加入5%碳酸氢钠35-70ml。
常见输血不良反应患者输注血液或血制品过程中或输血后,出现的任何输血前不能预期的、不能用原发疾病解释的新的症状和体征都要警惕为输血不良反应。
1、发热反应: 发生率为2.9%,占输血总反应率的52.1%。在输血期间或输后1-2小时内体温升高1摄氏度以上并有发热症状
2、过敏反应: 发生率为3%,占输血总反应率的42.6%。输血后可发生轻重不一的过敏反应,轻者只出现单纯的皮肤痛痒、局部红斑、荨麻疹、血管性水肿和关节痛。血液中嗜酸性细胞增多。重度:支气管痉挛、发绀、呼吸困难、肺部有喘鸣、脉快、低血压、胸骨下痛、胸部压迫感、休克、喉头水肿以至窒息。
3、溶血反应: 女性多于男性,女性占73%。溶血反应是输血后红细胞受到破坏而引起的一系列反应,分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和迟发型溶血性输血反应这类反应多半在输入数十亳升后发病,表现为寒战、面色潮红、
呼吸困难、低血压、创面渗血,出现血红蛋白尿,尿少,尿闭以至发展成肾功能衰竭和尿毒症(常于反应后1-2周变得明显)。患者可突发休克,可发生广泛渗血及凝血障碍而进一步引起DIC。迟发性溶血反应:主要属于血管外溶血。常见于Rh血型不合,偶见于其他血型系。在经产妇或有输血史者,输血后数天或数周发生原因不的发热、贫血、黄疸,症状轻微,网织红细胞增多,球形红细胞增多,结体珠蛋白降低,可有肝脾肿大,血红蛋白尿少见。
4、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 轻者以发热为主。重者于输少量血(10-20毫升)后突然病情加重,极度不安,发生剧烈寒战、高热、大汗,恶心、呕吐、呼吸困难、干咳、发绀、面部潮红,皮肤粘膜出血,腹痛、腹泻,血压下降、脉细弱等,严重者可发生休克、DIC和急肾衰而死亡。可发生血红蛋白尿和肺部并发症。一般情况下,高热休克和皮肤充血是常见特征。休克为温暖型,皮肤潮红而干燥。全麻患者可能只有血压下降和创而渗血,而无寒战与发热。
5、循环负荷过重: 大量输血或受血者心功能不全时,输血可致心衰、肺水肿,严重者则可在数分钟内死亡。这是由于输血过多过快、超过患者的正常血容量所致。输血中或输血后1小时内患者突然心率加快、心音变弱、脉搏微弱、呼吸困难、胸紧、头痛、头胀,发绀、咳出大量血性泡沫痰,直坐时颈静脉怒张、肺部出现湿性罗音,可发生心房颤或心房扑动,严重可于数分钟内死亡。临床症状加上收缩压迅速增加6.7kPa以上时,可作此诊断。
6、枸橼酸盐蓄积中毒:发生率很低。临床输血中的血液大多用ACD或CPD抗凝,当大量输血或换血时,血浆中的枸橼酸盐很容易达到中毒水平(约1g/L)。正常情况下枸橼酸钠在肝内很快代谢为碳酸氢钠,故缓
慢输入不致引起中毒,但大量输入时枸橼酸钠可与钙结合,导致血钙下降而抑制循环出现脉压小、血压下降及低血钙所致的手足抽搐,所以每输1000ml血时,常规给钙剂1g预防发生低血钙。
7、高血钾: 全血和红细胞在保存期间,随着库存时间的增长,其血浆中的钾含量也逐渐增多,这是由于红细胞中K+外溢。大量输血可引起钾中毒,患者血浆中钾浓度达到8毫摩尔/L时,可引起心电图显著改变,约为10毫摩尔/L时,可认为是即刻死亡的原因。
8、氨血症:随着血液贮存时间的增长,血中氨的浓度将逐渐增加,贮存到3周的血中氨的浓度可约等于新鲜血中氨浓度的8-9倍,所以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不应给大量贮存血。
9、酸碱失衡: 需大量输血者常有休克及代谢性酸中毒,大量输血可加重酸血症,可考虑每输500ml加入5%碳酸氢钠35-70ml
10、体温过低: 大量输入冷藏的库血,使病人体温迅速下降,而发生心室纤颤(特别在低钙高钾的情况下更易发生)。故大量输血前将库血在室温下放置片刻,使其自然升温; 一般主张温度20℃左右再行输入。
11、输血后紫瘢: 是输血后发生的急性、免疫性和暂时性的血小板减少综合征。多发生于中老年女性,年龄16-80岁不等。发病机制与血小板特异性抗原有关。由于抗原阴性患者输入抗原阳性的血小板,产生同种抗体,破坏血小板。
12、肺微血管栓塞: 血液在贮存过程中,由白细胞、血小板、细胞碎片、变性蛋白及纤维蛋白等形成大小不等,直径为20~80μm的微聚物。在大量输血时,这些微聚物可以通过孔径为170μm的标准输血滤器进入病人体内,可广泛阻塞肺毛细血管,造成所谓“输血后肺功能不全综合征”
(又称肺微血管栓塞)。病人在输血过程中或输血后突然烦躁不安、呼吸困难,严重缺氧,甚至死亡。心脏手术施行体外循环时,微聚物可直接引起脑部微血管栓塞,造成偏瘫。
13、输血相关的急性肺损伤: 发病率约为0.02%。是发生于输血期间或输血后的并发症,以急性缺氧和非心源性肺水肿为特点,是导致输血相关性死亡的首要原因。输血后白细胞激活或聚集在肺微血管,释放出的细胞内生物活性因子诱发毛细血管内皮损伤和肺水肿。
典型的临床表现为输血过程中或输血6h内(通常1~2h内)出现不能用原发病解释的、与体位无关的、突发的、进行性呼吸困难。患者表现为呼吸急促、紫绀、咳嗽、发热、烦躁、低血压等,极少数患者也可较迟(48h后)出现上述症状
(14)输血相关性移植物抗宿主病(TA-GVHD): 是输血的最严重并发症之一。发病率约为0.01%~0.1%它是受血者输入含有免疫活性的淋巴细胞(主要是T淋巴细胞)的血液或血液成分后发生的一种与骨髓移植引起的抗宿主病类似的临床征候群,死亡率高达90%~100%。GVHD的发生必须具备3个条件: ①输入的血液或血液成分中有免疫活性淋巴细胞。
②受血者的细胞免疫功能低下或受损。
③供、受者白细胞相关抗原(HLA)不相合。TAGVHD一般发生在输血后1~2周(2~30d)时。主要症状为高热,热型不规则。发热1~2d后,面部和驱干皮肤出现红斑和丘疹,随后出现水泡和皮肤剥脱,可蔓延至肢体。严重者全身红皮病,大水疱和大量皮肤剥脱。消化道症状有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腹泻为水样或血样,量多至5~8L/d。严重者可出现肝、脾肿大和肝区疼痛、黄疸、转氨酶增高。骨髓抑制至全血细胞减少,出现
贫血、出血,常死于严重感染。骨髓衰竭致全血细胞减少是TAGVHD终末期的重要特征。症状出现后、患者多在1个月内死亡。
输血不良反应的预防1、严格掌握输血的适应证和输血量,无论是医生或是患者必须认识到输血潜在危险性。尽量避免亲属间输血,多采用自身输血。确需输血的患者根据病情的需要采用成分输血,尽量避免用全血。
2、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输注细胞性血液成分时,尽量去除血浆、白细胞或对血液成分进行照射。
3、认真做好血型签定、交叉配血试验及输血前的核对工作,避免发生差错; 严格执行血液保存要求。
4、为防止过敏反应的发生,可在输血前给予口服或静脉用抗组织胺类药物预防反应。
5、输血前将库血在室温下放置片刻,使其自然升温。一般主张温度20℃左右再行输入。
6、输入血制品中不允许添加药物或其他成分。
7、为预防输血反应,在开始输血的前15分钟速度要慢,每分钟约20-30滴,如无输血反应,可提高到60-90滴/分钟。输血不要太慢,最长不应超过4小时。放置超过4小时的剩余血,不应再输给患者。
8、输血过程中,护理人员应密切观察血压、脉搏、呼吸、尿量、尿色、体温,以及意识等。
9、做好病人的心理护理,消除紧张、焦虑、恐惧等心理。
10、输血史或妊娠≥3次的患者,最好先测定HLA抗体,如阳性,应输注HLA相配合的血液。
11、由于可能含有白细胞抗体,尽量不要输注妊娠过女性的血液。 输血传染性疾病的管理措施和上报制度l、严格按照《输血技术规范》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监督管理和质控,杜绝输血出现医疗差错,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
2、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进行输血申请,有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认真履行输血治疗同意书。
3、对受血者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输血前常规进行谷丙转氨酶、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艾滋病抗体、梅毒抗体等九项检查。
4、急诊抢救病人,在采集交叉配血标本的同时,留取上述实验室检查标本并送检。经治医生在输血治疗申请单上注明:标本已送检,结果待报。
5、重复输血病人,如患者或家属拒绝进行谷丙转氨酶、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艾滋病抗体、梅毒抗体等项实验室检查,患者或家属应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中签字,医生应在输血治疗申请单中注明。
6、临床科室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开展自身输血及成分输血,减少经血传播疾病机会。
7、严格执行消毒技术及手卫生规范,操作台面定时进行消毒擦拭,操作用仪器、用具定期消毒,避免污染血液。
8、输血科冰箱温度应保持在2℃一6℃,应专用、专人管理,定时观察冰箱温度并做好记录。不准随便开启冰箱,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9、受血者或供血者的血样至少保存7天,以便对发生经血传播疾病追查原因。
输血不良反应应急预案1、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液管,改换生理盐水; 2、报告医生并遵医嘱给药; 3、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 4、如为一般过敏反应,情况好转者可继续观察并做好记录; 5、填写输血反应报告卡,上报输血科; 6、怀疑溶血等严重输血反应时,保留血袋并抽取患者血样送输血科; 7、抽取血样、留取尿样送检验科; 8、对输血器进行封存。
输血不良反应应急流程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液管改输生理盐水严密观察并记录遵医嘱给药报告医生填写输血反应报告卡上报输血科怀疑严重输血反应时:1.保留血袋2.抽取患者血样、尿样送输血科、检验科3.对输血器进行封存自体输血及适应症自身输血是采集受血者自身的血液或血液成分,以满足本人手术或紧急情况时需要的一种输血方法。
一、自身输血的优势1、可以避免经血液传播的疾病,如肝炎、艾滋病、梅毒、疟疾等; 2、不需检测血型和交叉配合试验,可避免同种异体输血产生的抗体抗原免疫反应所致的溶血、发热和过敏反应; 3、可避免同种异体输血引起的差错事故; 4、反复放血,可刺激红细胞再生,使病人术后造血速度比术前加快; 5、自体输血可以缓解血源紧张的矛盾。
二、自体主要方式1、回收式自体输血常采用自体输血装置,抗凝和过滤后再回输给病人。可分为外伤时回收式自体输血、术中回收式自体输血和术后回收式自体输血。
在下列情况可采用: ①腹腔或胸腔内出血,如脾破裂、异位妊娠破裂。
②估计出血量在100ml以上的大手术,如大血管手术、体外循环下心内直视手术、肝叶切除术等。
③手术后引流血液回输,是近几年开展的新技术,回输时必须严格无菌操作,一般仅能回输术后6小时内的引流血液。自体失血回输的总量最好在3500ml内,大量回输时适当补充新鲜冰冻血浆或多血小板血浆。
2、稀释式自体输血临手术前自体采血,用血浆增量剂去交换失血,因而病人的血容量保持不变,而血液处于稀释状态。所采取的血,可在手术中或手术后补给。适量的血液稀释不会影响组织供氧和血凝机制,而有利于降低血液粘稠度,改善微循环等作用。
只要没有禁忌证,血液稀释回输对预计术中失血达1-2L的大多数手术都适用,具体方法是在麻醉后,手术开始前,开放二条静脉通路。一条静脉采血,采血量取决于病人状况和术中可能的失血量,一般为病人血容量的20%-30%,以红细胞不低于25%,白蛋白30g/L以上,血红蛋白100g/L左右为限,采血速度约为5分钟200ml.在采血同时,经另一条静脉滴注血浆增量剂,如电解质平衡代浆、羟乙基淀粉氯化钠代血浆和右旋糖酐氯化钠代血浆。在这个过程中,要保持病人的血容量正常。采集的血液可保存于40C冰箱内,如果手术时间短,也可保存于室温条件下。当手术中失血量超过300ml时,可开始输给自体血。先输最后采取的血,因为最先采取的血液,最富于红细胞和凝血因子,宜留在最后输入。
3、保存式自体输血a概念及操作也叫预存式自体库血。选择符合条件的择期手术病人,于手术前若干日内,定期反复采血贮存,然后在手术时或急需时输还病人。
对病人选择条件的标准与血液稀释回输的要求相同。手术前采取自体血,一次采血量不超过总量的12%; 采血量为总血量10%时,相等于血库同种血供血者的采血量。如病人无脱水,不需补充任何液体; 如一次采血量达到12%时,最好能适当补充晶体液。采取的血液可预存于血库内,
时间一般不宜超过10日。如果去除血浆,将余下的压积红细胞保存在-80°冰箱内,则冰冻的红细胞可保存数月至数年之久。在采血期间口服硫酸亚铁200-300mg,每天3次,对红细胞再生和防止贫血有一定作用。
b适合人群(1)身体状况好,准备择期手术,而预期术中出血多,需要输血者; (2)孕妇和计划怀孕者(避免生孩子或剖腹产时输异体血); (3)有过严重输血反应病史者; (4)稀有血型或曾经配血发生困难者等。
C不适合人群(1)可能患有脓毒血症或菌血症或正在使用抗生素的病人; (2)肝肾功能不良者; (3)有严重心脏疾患
者; (4)贫血、出血及血压偏低者; (5)有献血史并发生过迟发性昏厥者; (6)采血可能诱发疾病发作或加重的病人; (7)血液受胃肠道内容物、消化液或尿液等污染者; (8)血液可能受恶性肿瘤细胞玷污者; (9)胸、腹腔开放性损伤,超过4小时以上者; (10)凝血因子缺乏者等。
三、使用禁忌:凡有以下情况者,应列为自体输血的禁忌证; 1、血液受胃肠道内容物、消化液或尿液等污染者; 2、血液可能受恶性肿瘤细胞沾污者; 3、有脓毒血症或菌血症者; 4、全并心功能不全、阻塞性肺部疾病、肝肾功能不全或原有贫血者; 5、胸、腹腔开放性损伤,超过4小时以上者; 6、凝血因子缺乏者等。
四、自体输血的重要意义自体输血与异体输血相比,其优点在于:自体输血在临床的广泛,可以节约用血,弥补血源不足,可以避免同种免疫以及输血传播疾病,减少患者医疗经费开支,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意义。
输血治疗病程记录管理规定为了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特将输血病人的输血治疗病程记录书写行为进行规1、输血治疗病程记录完整详细,至少包括输血原因、输注成分、血型和数量、输注过程观察情况,有无输血不良反应等。
2、不同输血方式的选择与记录。
3、输血治疗后病程记录有输注效果评价的描述。
4、手术输血患者其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护理记录、术后记录中出血与输血量要完整一致; 输血量与发血量一致。
5、各临床科室按照以上要求进行病程记录的书写,科室每季度进行输血病历的质量检查,做好相关记录并落实整改。
6、医务科每半年一次进行输血病历督导检查。
一次性采供血及输血用品管理制度1、一次性采供血用品(血袋)由曲靖市中心血站供给及负责相关质量。
2、输血器械符合国家标准,“三证”齐全。 严禁使用不合格品。
3、、输血器械用品要妥善保管,防污防鼠,防止采供血用品变质、生霉、长菌。
4、输血后血袋回收登记制度(1)为保证临床安全输血,减少血液传播疾病发生,严格执行血袋回收登记处理制度。
(2)病人输血结束后,值班护士将血袋刺针孔处折叠,并用胶贴粘贴,防止余血流出。将血袋注明科室、受血者姓名,在24h内返还输血科。
(3)临床护士及时认真按项填写血袋回收登记表。
(4)输血科人员与临床护士对血袋进行认真核对,双方签字后,将血袋放入集中保管容器内。
(5)发出血液袋数目与输血完后返回血袋数目必须一致。
(6)集中保留72小时后,输血科人员将血袋按医院感染管理要求,进行封存,交专职人员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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