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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取保候审需要什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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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哺乳期取保候审需要什么证明

取保候审需带的证件包括取保候审申请书、保证金或者保证人、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二、哺乳期取保候审的时间

取保候审哺乳期时间最长12个月,孕妇生了小孩,又牵涉到哺乳期,会变更强制措施,但是肯定不会被逮捕,即使判刑,也是监外执行,在哺乳期过后,收监,如果判的是实刑的话,否则就会监外执行。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人民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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