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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归属对方父母我可以监视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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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归属对方,另一方可以探视孩子,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

一、用阻碍探视权取证有何法律作用?

按照规定阻碍探视权的取证:

1、把对方阻碍自己行使探视权的话语录下来;

2、可以把与对方沟通探视权的行使,对方拒绝的聊天记录保存下来;

3、可以请身边的人证明抚养子女的一方阻碍自己行使探视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探视权的时间规定?

离婚后探视权的时间规定,一般都是由当事人协议决定。

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但是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都应当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成长。

如果探视权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应中止探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双方离婚后一方无法探视子女该怎么办

双方离婚后一方无法探视子女,可以请求另一方有协助,另一方阻碍探视的,可以向起诉。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甚至剥夺。只有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民才能依法中止探望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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