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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当庭宣判后还会更改罪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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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判刑后可以更改罪名,但是不能随意更改罪名。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后,如果案件进行二审或者再审的,有证据证明原判决是有错误的,那么就会进行改判。一般情况下,判决书都是司法裁定,所以是不能随意更改的。如果对的判决不满,可以提起上诉或是提起申诉,对于确实判决有误的,也就只能由二审判决推翻一审判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度。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所以说,当庭宣判后如果确实存在判断有误的,可以更改罪名,但是没有判决错误的,是不能更改的。

刑事案件会当庭宣判吗

刑事案件一律公开进行,不一定当庭宣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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