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办公室印发惠州市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发
动、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惠府办[2008]18号 【发布部门】惠州市 【发布日期】2008.03.10 【实施日期】2008.03.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惠州市办公室印发惠州市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发动、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统一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惠府办〔2008〕18号)
各县、区,市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发动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实施方案》业经市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州市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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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发动大排查
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省领导批示精神,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消防安全“一畅”专项整治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发动、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时间为期3个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惠州市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发动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汝求 副、 副组长:李选民 副 杨灿培 副
成 员:叶泽雄 市秘书长 林 平 市副秘书长 张爱中 市副秘书长 以及市安委会其他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林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佛昌(市安监局)、杨锦财(市消防局)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6个督导组,对各县、区集中统一行动进行督导。 第一组组 长:林 平(市副秘书长) 副组长:何志才(市安监局副) 成 员:刘洪添、朱利民(市安监局) 2 / 4
邹晟红(市消防局)
督导单位:惠城区
第二组组 长:张爱中(市副秘书长) 副组长:唐福柱(市安监局副) 成 员:陈文生、于晓宇(市安监局) 余学山(市消防局) 督导单位:惠东县
第三组组 长:罗佛昌(市安监局) 副组长:李正程(市消防局副) 成 员:张志坚、李翊儒(市安监局) 廖明华(市消防局) 督导单位:博罗县
第四组组 长:蔡榕阳(市副) 副组长:梁苏猷(市安监局副) 邹远珍(市消防局防火处)
成 员:谢炳辉、黄国利、刘永豪(市安监局) 余林灿(市消防局)
督导单位:龙门县、仲恺高新区、数码工业园区 第五组组 长:杨锦财(市消防局) 副组长:钟惠志(市安监局调研员) 成 员:邱仲凯、李泽沛(市安监局) 欧影焰(市消防局) 督导单位:惠阳区 3 / 4
第六组组 长:于 泽(市监察局副)
副组长:刘侃锋(市安监局副) 成 员:赵雪莲、朱宝楠(市安监局) 安 维(市消防局) 督导单位:大亚湾开发区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督导小组,做好本次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发动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工作。 二、总体目标
在2007年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一畅”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按照市安委会印发的《惠州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和市办印发的《转发市消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一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府传〔2008〕36号)要求,组织全市各级及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发动、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三小”场所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推动企业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防控主体责任,各级及有关部门落实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监督管理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和事故惩治力度,对一般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后立即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并做到整改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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