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办公室关于表彰奖励2006年度全市烤烟生产
先进单位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遵府办发[2007]24号 【发布部门】遵义市 【发布日期】2007.02.27 【实施日期】2007.0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遵义市办公室关于表彰奖励2006年度全市烤烟生产先进单位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7〕24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市有关工作部门:
2006年,在、市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克服了严重的旱灾影响,收购烟叶178.52万担,上中等烟达74.16%,担均价437.05元,完成了烟叶生产收购目标任务。根据市办公室《关于对2006年烤烟生产收购实行考核奖励的通知》(遵府办发[2005]147号)规定,市决定对在烤烟生产收购中取得较好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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