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检验批
质量验收记录表高压开关柜说 明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1. 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
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
2. 3.
4. 手车、抽出式成套配电柜推拉灵活,无卡阻碰撞现象。动触头与静触头
的中心线应一致,且触头接触紧密,投入时,接地触头先于主触头接触;退出时,接地触头后于主触头脱开。
5. 6.
7. 高压成套配电柜必须按本规范第3.1.的规定交接试验合格,且应符
合下列规定:(1)继电保护元器件,逻辑元件、变送器和控制用计算机等单体校验合格,整组试验动作正确,整定参数符合设计要求;(2)凡经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投放使用的新高压电气设备和继电保护装置,按产品技术文件要求交接试验。
8. 9.
10. 柜、屏、台、箱、盘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必
须大于0.5MΩ;二次回路必须大于1 MΩ。
11. 12.
13. 柜、屏、台、箱、盘间二次回路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当绝缘电阻值大于10 MΩ
时,用2500V兆欧表摇测1min,应无闪络击穿现象;当绝缘电阻值在1~10 MΩ时,做1000V交流工频耐压试验,时间1min,应无闪络击穿现象。
14.
1. 柜、屏、台、箱、盘相互间或与基础型钢应用镀锌螺栓连接,且防松零
件齐全。
2. 3.
4. 柜、屏、台、箱、盘安装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相互间接缝不应大
于2mm,成列盘面偏差不应大于5mm,
5. 6.
7. 柜、屏、台、箱、盘内检查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控制开关及保护
装置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2)闭锁装置动作准确、可靠;(3)
主开关辅助开关切换动作与主开关动作一致;(4)柜、屏、台、箱、盘上的标识器件标明被控设备编号及名称,或操作位置,接线端子有编号,且清晰、工整、不易脱色;(5)回路中的电子元件不应参加交流工频耐压试验;48V及以下回路可不做交流工频耐压试验。
8. 9.
10. 柜、屏、台、箱、盘间配线,电流回路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
750V,芯线截面不小于2.5mm的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除电子元件回路或类似回路外,其他回路的电线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芯线截面不小于1.5mm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
22
11.
二次回路连线应成束绑扎,不同电压等级、交流、直流线路及计算机控制线路应分别绑扎,且有标识;固定后不应妨碍手车开关或抽出式部件的拉出或推入。
12. 13.
14. 连接柜、屏、台、箱、盘面板上的电器及控制台、板等可动部位的电线应符合
下列规定:(1)采用多股铜芯软电线,敷设长度留有适当余量;(2)线束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保护层;(3)与电器连接时,端部绞紧,且有不开口的终端子或搪锡,不松散、断股;(4)可转动部位的两端用卡子固定。
15.
检查数量:主控项目1、3全数检查;2、4、5抽查10%,少于5回路(台)。全数检查。 一般项目6全数检查;1-5.7抽查10%,少于5处(台),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见本规范第28.0.7条。
判定;应检查数量全部符合本规范规定判为合格。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检验批
质量验收记录表高压开关柜说 明
主控项目:
15. 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
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
16. 17.
一般项目:18. 手车、抽出式成套配电柜推拉灵活,无卡阻碰撞现象。动触头与静触头
的中心线应一致,且触头接触紧密,投入时,接地触头先于主触头接触;退出时,接地触头后于主触头脱开。
19. 20.
21. 高压成套配电柜必须按本规范第3.1.的规定交接试验合格,且应符
合下列规定:(1)继电保护元器件,逻辑元件、变送器和控制用计算机等单体校验合格,整组试验动作正确,整定参数符合设计要求;(2)凡经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投放使用的新高压电气设备和继电保护装置,按产品技术文件要求交接试验。
22. 23.
24. 柜、屏、台、箱、盘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必
须大于0.5MΩ;二次回路必须大于1 MΩ。
25. 26.
27. 柜、屏、台、箱、盘间二次回路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当绝缘电阻值大于10 MΩ
时,用2500V兆欧表摇测1min,应无闪络击穿现象;当绝缘电阻值在1~10 MΩ时,做1000V交流工频耐压试验,时间1min,应无闪络击穿现象。
28.
16. 柜、屏、台、箱、盘相互间或与基础型钢应用镀锌螺栓连接,且防松零
件齐全。
17. 18.
19. 柜、屏、台、箱、盘安装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相互间接缝不应大
于2mm,成列盘面偏差不应大于5mm,
20. 21.
22. 柜、屏、台、箱、盘内检查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控制开关及保
护装置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2)闭锁装置动作准确、可靠;(3)主开关辅助开关切换动作与主开关动作一致;(4)柜、屏、台、箱、盘上的标识器件标明被控设备编号及名称,或操作位置,接线端子有编号,且清晰、工整、不易脱色;(5)回路中的电子元件不应参加交流工频耐压试验;48V及以下回路可不做交流工频耐压试验。
23. 24.
25. 柜、屏、台、箱、盘间配线,电流回路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
750V,芯线截面不小于2.5mm2
的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除电子元件回路或类似回路外,其他回路的电线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芯线截面不小于1.5mm2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
26.
二次回路连线应成束绑扎,不同电压等级、交流、直流线路及计算机控制线路应分别绑扎,且有标识;固定后不应妨碍手车开关或抽出式部件的拉出或推入。
27. 28.
29. 连接柜、屏、台、箱、盘面板上的电器及控制台、板等可动部位的电线应符合
下列规定:(1)采用多股铜芯软电线,敷设长度留有适当余量;(2)线束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保护层;(3)与电器连接时,端部绞紧,且有不开口的终端子或搪锡,不松散、断股;(4)可转动部位的两端用卡子固定。
30.
检查数量:主控项目1、3全数检查;2、4、5抽查10%,少于5回路(台)。全数检查。 一般项目6全数检查;1-5.7抽查10%,少于5处(台),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见本规范第28.0.7条。
判定;应检查数量全部符合本规范规定判为合格。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检验批
质量验收记录表高压开关柜说 明
主控项目:
29. 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
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
30. 31.
32. 手车、抽出式成套配电柜推拉灵活,无卡阻碰撞现象。动触头与静触头
的中心线应一致,且触头接触紧密,投入时,接地触头先于主触头接触;退出时,接地触头后于主触头脱开。
33. 34.
35. 高压成套配电柜必须按本规范第3.1.的规定交接试验合格,且应符
合下列规定:(1)继电保护元器件,逻辑元件、变送器和控制用计算机等单体校验合格,整组试验动作正确,整定参数符合设计要求;(2)凡经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投放使用的新高压电气设备和继电保护装置,按产品技术文件要求交接试验。
36. 37.
38. 柜、屏、台、箱、盘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必
须大于0.5MΩ;二次回路必须大于1 MΩ。
39. 40.
41. 柜、屏、台、箱、盘间二次回路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当绝缘电阻值大于10 MΩ
时,用2500V兆欧表摇测1min,应无闪络击穿现象;当绝缘电阻值在1~10 MΩ时,做1000V交流工频耐压试验,时间1min,应无闪络击穿现象。
42.
一般项目:
31. 柜、屏、台、箱、盘相互间或与基础型钢应用镀锌螺栓连接,且防松零
件齐全。
32. 33.
34. 柜、屏、台、箱、盘安装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相互间接缝不应大
于2mm,成列盘面偏差不应大于5mm,
35. 36.
37. 柜、屏、台、箱、盘内检查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控制开关及保
护装置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2)闭锁装置动作准确、可靠;(3)主开关辅助开关切换动作与主开关动作一致;(4)柜、屏、台、箱、盘上的标识器件标明被控设备编号及名称,或操作位置,接线端子有编号,且清晰、工整、不易脱色;(5)回路中的电子元件不应参加交流工频耐压试验;48V及以下回路可不做交流工频耐压试验。
38. 39.
40. 柜、屏、台、箱、盘间配线,电流回路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
750V,芯线截面不小于2.5mm的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除电子元件回路或类似回路外,其他回路的电线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芯线截面不小于1.5mm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
22
41.
二次回路连线应成束绑扎,不同电压等级、交流、直流线路及计算机控制线路应分别绑扎,且有标识;固定后不应妨碍手车开关或抽出式部件的拉出或推入。
42. 43.
44. 连接柜、屏、台、箱、盘面板上的电器及控制台、板等可动部位的电线应符合
下列规定:(1)采用多股铜芯软电线,敷设长度留有适当余量;(2)线束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保护层;(3)与电器连接时,端部绞紧,且有不开口的终端子或搪锡,不松散、断股;(4)可转动部位的两端用卡子固定。
45.
检查数量:主控项目1、3全数检查;2、4、5抽查10%,少于5回路(台)。全数检查。
一般项目6全数检查;1-5.7抽查10%,少于5处(台),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见本规范第28.0.7条。
判定;应检查数量全部符合本规范规定判为合格。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检验批
质量验收记录表高压开关柜说 明
主控项目:
43. 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
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
44. 45.
46. 手车、抽出式成套配电柜推拉灵活,无卡阻碰撞现象。动触头与静触头
的中心线应一致,且触头接触紧密,投入时,接地触头先于主触头接触;退出时,接地触头后于主触头脱开。
47. 48.
49. 高压成套配电柜必须按本规范第3.1.的规定交接试验合格,且应符
合下列规定:(1)继电保护元器件,逻辑元件、变送器和控制用计算机等单体校验合格,整组试验动作正确,整定参数符合设计要求;(2)凡经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投放使用的新高压电气设备和继电保护装置,按产品技术文件要求交接试验。
50. 51.
52. 柜、屏、台、箱、盘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必
须大于0.5MΩ;二次回路必须大于1 MΩ。
53. 54.
55. 柜、屏、台、箱、盘间二次回路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当绝缘电阻值大于10 MΩ
时,用2500V兆欧表摇测1min,应无闪络击穿现象;当绝缘电阻值在1~10 MΩ时,做1000V交流工频耐压试验,时间1min,应无闪络击穿现象。
56.
一般项目:
46. 柜、屏、台、箱、盘相互间或与基础型钢应用镀锌螺栓连接,且防松零
件齐全。
47. 48.
49. 柜、屏、台、箱、盘安装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相互间接缝不应大
于2mm,成列盘面偏差不应大于5mm,
50. 51.
52. 柜、屏、台、箱、盘内检查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控制开关及保
护装置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2)闭锁装置动作准确、可靠;(3)主开关辅助开关切换动作与主开关动作一致;(4)柜、屏、台、箱、盘上的标识器件标明被控设备编号及名称,或操作位置,接线端子有编号,且清晰、工整、不易脱色;(5)回路中的电子元件不应参加交流工频耐压试验;48V及以下回路可不做交流工频耐压试验。
53. 54.
55. 柜、屏、台、箱、盘间配线,电流回路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
750V,芯线截面不小于2.5mm的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除电子元件回路或类似回路外,其他回路的电线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芯线截面不小于1.5mm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
22
56.
二次回路连线应成束绑扎,不同电压等级、交流、直流线路及计算机控制线路应分别绑扎,且有标识;固定后不应妨碍手车开关或抽出式部件的拉出或推入。
57. 58.
59. 连接柜、屏、台、箱、盘面板上的电器及控制台、板等可动部位的电线应符合
下列规定:(1)采用多股铜芯软电线,敷设长度留有适当余量;(2)线束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保护层;(3)与电器连接时,端部绞紧,且有不开口的终端子或搪锡,不松散、断股;(4)可转动部位的两端用卡子固定。
60.
检查数量:主控项目1、3全数检查;2、4、5抽查10%,少于5回路(台)。全数检查。 一般项目6全数检查;1-5.7抽查10%,少于5处(台),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见本规范第28.0.7条。
判定;应检查数量全部符合本规范规定判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