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高压开关柜说 明
主控项目:
1. 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
2. 手车、抽出式成套配电柜推拉灵活,无卡阻碰撞现象。动触头与静触头的中心线应
一致,且触头接触紧密,投入时,接地触头先于主触头接触;退出时,接地触头后于主触头脱开。
3. 高压成套配电柜必须按本规范第3.1.的规定交接试验合格,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继电保护元器件,逻辑元件、变送器和控制用计算机等单体校验合格,整组试验动作正确,整定参数符合设计要求;(2)凡经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投放使用的新高压电气设备和继电保护装置,按产品技术文件要求交接试验。
4. 柜、屏、台、箱、盘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必须大于0.5M
Ω;二次回路必须大于1 MΩ。
5. 柜、屏、台、箱、盘间二次回路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当绝缘电阻值大于10 MΩ时,
用2500V兆欧表摇测1min,应无闪络击穿现象;当绝缘电阻值在1~10 MΩ时,做1000V交流工频耐压试验,时间1min,应无闪络击穿现象。
6. 一般项目:
1. 柜、屏、台、箱、盘相互间或与基础型钢应用镀锌螺栓连接,且防松零件齐全。
2. 柜、屏、台、箱、盘安装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相互间接缝不应大于2mm,
成列盘面偏差不应大于5mm,
3. 柜、屏、台、箱、盘内检查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控制开关及保护装置的规
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2)闭锁装置动作准确、可靠;(3)主开关辅助开关切换动作与主开关动作一致;(4)柜、屏、台、箱、盘上的标识器件标明被控设备编号及名称,或操作位置,接线端子有编号,且清晰、工整、不易脱色;(5)回路中的电子元件不应参加交流工频耐压试验;48V及以下回路可不做交流工频耐压试验。
4. 柜、屏、台、箱、盘间配线,电流回路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芯线截面不
小于2.5mm2的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除电子元件回路或类似回路外,其他回路的电线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芯线截面不小于1.5mm2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
5. 二次回路连线应成束绑扎,不同电压等级、交流、直流线路及计算机控制线路应分
别绑扎,且有标识;固定后不应妨碍手车开关或抽出式部件的拉出或推入。
6. 连接柜、屏、台、箱、盘面板上的电器及控制台、板等可动部位的电线应符合下列
规定:(1)采用多股铜芯软电线,敷设长度留有适当余量;(2)线束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保护层;(3)与电器连接时,端部绞紧,且有不开口的终端子或搪锡,不松散、断股;(4)可转动部位的两端用卡子固定。
7. 检查数量:主控项目1、3全数检查;2、4、5抽查10%,少于5回路(台)。全
数检查。
一般项目6全数检查;1-5.7抽查10%,少于5处(台),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见本规范第28.0.7条。
判定;应检查数量全部符合本规范规定判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