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广告片制作
合约书
本广告制作合约书(以下简称“本合约”)由以下双方于2012年07月 31日在北京签署:
甲 方: 通讯地址: 乙 方: 通讯地址: 身份证: 联 系 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身份证: 联 系 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广告影片,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约,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一、 合约目的
1.1 1.2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影片制作。
广告影片内容: 广告影片名称 广告影片长度及规格 广告影片发音 数据备份 《》 片长:2分钟-3分钟;规格:1920*1080。 国语 视频源文件电子版. 全部素材
二、 制作期限
本合约广告影片经甲乙方签字确认后整体拍摄应在__7 天内完成制作. 在2012年8月25日之前交片。
合约价款及结算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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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3.2 3.3
本合约使用币种为:人民币。 本合约价款总额:¥__元,(万圆整)。 本合约价款包括所有制作费用
三、 价款支付
4.1、 在本合约双方签约日,甲方应先行支付万圆整,作为乙方项目前期款项; 4.2、 乙方交片并经甲方验收确认后(3)个工作日支付剩余的价款万圆整。
4.3、 以上合同总价已包括保证质量措施费及安全文明制作措施费;乙方自行解决拍摄项目
相关人员的一切费用;本项目由甲方纳税;结算时总价不因此而调整;
4.4、 乙方指定的账户如下: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4.7、甲方以汇款形式或现金支付上述价款。
五、 制作方法
5.1、 本合约广告影片:在北京完成拍摄、后期制作。
六、 法律权利
6.1、甲方享有本合约约定广告片之全部知识产权。
6.2、 为本合约目的所使用的任何资料涉及他方的法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
肖像权、专利权等),乙方应事先取得他方之许可或同意;若乙方擅自使用他方享有的法 律权利引起他方向甲方索赔的,则乙方应负责承担该赔偿责任。
6.3、 乙方在拍摄制作过程中,不得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情形(包括肖像权、著作权等合
法权利),因此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所受全部损失。
七、责任条款
7.1、 甲方如已确认创意,且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所确认的脚本进行拍摄。如在进行拍摄后,
甲方又提出新的拍摄方案,则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新的指示执行,但乙方因此而产生的新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2、 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将广告资料用于本合约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客户
或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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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成片后,应根据事前确认的创意及制作要求进行验收,并应当在
三(3)日内提出书面意见。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提出新的指示执行,但同时乙方因此而产生的新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4、 乙方交付经审核后的成片后,甲方对广告片已投入使用或在验收期以外时间对成片提议
修改的,双方需协议追加合理费用。
八、 拍摄取消补偿
8.1 8.2
在本合约签署生效但未拍摄完成前,甲方如要取消此拍摄,必须支付此合约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如乙方无故解除本协议,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必须支付此合约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
九、 迟延条款
9.1、 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延迟交付,每逾期一(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约总价万分之五的
滞纳金。
9.2、 因不可抗力事由致使制作进度迟延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议定交片日,乙方对此免除逾期
交片的责任。
十、 违约条款
如甲方在验收制作成果时,发现该制作成果存在文字、声音、图像、图形或对比度等方面客观上有实质性缺陷或与甲方事先确认的质量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根据制作成果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双方协商按一定比例折价计算此合约价款
十一、保密
由甲方提供给乙方并注明为保密的信息、资料、文件、公司讯息及数据等为甲方所有之财
产,乙方应遵守下列保密规定:
(1) 除执行本合约目的之所需外,不得对任何个人,商号或公司及任何场合泄露前述信
息、资料、文件、数据与讯息等;
(2) 除本合约服务外,不得运用前述资料与物品等为其他商品做促销或广告;
(3) 本合约终止时,应将前述信息、资料、文件、数据、讯息等归还甲方。
十二、生效和终止
12.1 本合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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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在合约履行中,双方可经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合约。
12.3 本合约中约定的提前终止或法律法规规定其他解除的情况不影响此前双方因履行本合约
而已经享有的权利和/或承担的义务。
十三、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3.1 本合约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13.2 如双方就本合约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
一方均可向本合约履行地的人民起诉。
十四、其他
14.1 双方保证其均在各自公司权力和营业范围内签署并履行本合约,且采取必要的公司行为
进行适当授权签署本合约;签署和履行本合约并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影响的法律和限
制。本合约一经签署即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并依本合约之条款对其强制执行的义务。
14.2 未经本合约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14.3 本合约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应当由双方签订书面协议。该等补充协议应当构成本合
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4.4 本合约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约组成部分,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5 本合约一式两(2)份,合约各方各执一(1)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6 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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