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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综合评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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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生产综合评价细则

企业名称: 时间: 年 月 日

评价项目序号1矿井规模23瓦斯等级4567评价内容15-30万吨/年(不含30万吨/年)30-60万吨/年(不含60万吨/年)60万吨/年以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中等煤尘有爆炸危险性煤尘无爆炸危险性应得实得分分25102102826125158评分方法水文地质矿井规模及灾害情况煤层(50分)爆炸对应等级得分。高瓦斯矿井采取开采层,按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管理的,加20分。10煤层自燃分级:I级容易自燃煤层自燃11煤层自燃分级:Ⅱ级自燃12煤层自燃分级:Ⅲ级不易自燃13倾斜煤层、急倾斜煤层(25度以上)煤层倾角14缓倾斜煤层(8-25度)15近水平煤层(8度以下)单项合计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16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从事生产。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17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50矿井安安全全管理红线(50分)触及红线管理项目中的任意一项,依法实施停产整顿,并进行处罚。18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通风系统未按正规设计形成,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和违反规定的19串联通风,采区进(回)风巷贯穿整个采区,或者存在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20总风量不满足要求,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满足要求。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21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22地面永久抽放瓦斯系统,或抽采不达标。未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3要求落实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或防突措施不达标。2425矿井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矿井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红线管理触及红线管理项目中的任意一项,依法实施停产整顿,并进行处罚。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26、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27在矿井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断电报警功能不灵敏可靠。28使用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29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工艺,超过规定期限仍在使用的。矿井未实现双回路供电,或者两个30回路不能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设立安全、生产、技术、通风、机电31、地测防治水等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机构配备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中专以32上学历,其中采掘、机电、通风、地测防治水等专业每个专业不少于3人,机构负责人应取得安全资格证。少一个部门扣2分,一个部门缺少必要的办公设施扣1分。2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2文件、证件、工资册、考勤表、工作记录五对照,少一人扣2分。33矿井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安检员、瓦检员)不少于20人。2证件、工资册、考勤表、检查记录四对照,少一人扣1分。证件、工资册、考勤表、工作记录四对照,少一个人扣1分,最多扣5分。查现场,一个作业地点未配备扣2分;现场抽查两人,一人业务不熟练扣1分。一线监督员配备:30万吨/年及以上、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和水文地质34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不得少于30人;30万吨/年以下矿井原则上按每万吨不少于1人配备。每班每个采煤、掘进、维修作业地点35至少配备一名一线监督员。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生产36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等。每周至少召开由矿长参加的一次安全37生产办公会议,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建立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及验收销号制度;每天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台账,记录排查38时间、排查单位、排查人员、存在隐患、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验收时间、验收人、验收结果。39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并建立台账。221缺一项制度扣0.5分。规章制度1少一次不得分。矿井安全管理(50分)隐患排查12查制度、记录、台账,抽查隐患整改情况,排查缺一次扣5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2分。2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矿级领导带班情况落实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制定矿级领导每月轮流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矿长每月带班不少于5次,副矿长每月带班不少于10次;井下特殊作业时40带班矿长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带班下井记录填写真实,内容应包括特殊作业现场指挥情况、井下履行职责情况、隐患处理情况。41制定并落实矿级领导带班公示、考核和奖惩制度。12查制度、带班记录、人员定位系统、视频资料等,发现矿级领导带班少一次扣3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2分。1发现一处问题不得分。未建立组织不得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1分。未签订救护协议不得分。未按规定进行演练不得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1分。建立辅助救护组织或辅助救护队;按42规定配齐装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演练。应急救援43按规定签订救护协议。制定《矿井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和《44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21145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11种图纸。其它46矿井现状公示牌安设在矿大门口显著位置,并按要求填写内容。8一种图纸未及时填绘扣1分,发现一种图纸与实际不符不得分。发现一处问题不得分。评为省“五优”矿井加10分。建立且运行正常加3分。矿井采用综采采煤工艺的加5分;矿井采用综掘工艺或其它机械化采煤工艺的加2分。147获得省“五优”矿井。48矿井实现瓦斯综合利用,取得良好效果。奖惩49采掘机械化程度高。单项合计矿井必须安装两套同等通风能力的主50要通风机,且安装和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21条规定。矿井主要通风机机房应配备专职司机,悬挂铭牌、责任制、警示牌和反51风操作系统图,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各种记录填写齐全。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主要通风机装置外部漏风每年至少要测定一52次,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超过15%。矿井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对采掘面和其他用风地53点应根据需要随时测风,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测风地点符合要求,并填写报表和牌板。改变矿井、采区通风系统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主体企业技术54负责人(总工程师)审批,并向县局备案。井下变电所、主泵房必须设置在55进风巷道中,爆炸材料库、充电室、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的通风系统。掘进巷道贯通前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56施,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规定。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并能在10min内改变风57流方向,每年开工前由主体企业组织进行一次反风演习,有演习报告。502查设备、准运证及风机性能测试报告等,不符合规定扣10分。1查现场和各种记录,未配备专职司机扣1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0.5分。2查测风报表等资料,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矿井一通三防通风及瓦斯管理抽放(300分)2查测风报表、原始测风记录及测风站牌板等资料,未按规定测风扣2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1分。查审批、备案、贯彻资料等,并现场核实,未编制设计及措施或与现场不一致扣2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1分。查现场,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查措施及会审、贯彻资料,抽查有关人员落实执行情况,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查阅记录和演习报告,及原始资料,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扣2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1分。2611矿井总进风巷、总回风巷、一翼进风巷、回风巷应设置永久测风站,采掘58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应设置临时测风站。测风站长度不少于4m,断面光滑,前后10m范围内无拐弯、分支,并填写59测风板牌,标明断面积、风速、风量、温度、测风日期、测定人等,回风侧测风站还必须填写瓦斯和CO2浓度。风门必须安设两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两道反向风门,墙体厚度不小于0.5m(突出矿井不小于0.8m),平整无裂60缝,门框要包边,有衬垫,不漏风,主要风门设置开关传感器,并设置声光报警装置。永久密闭使用不可燃性材料,与围岩接实,周边有掏槽,密闭内要设反水61池或反水管;设栅栏、警标、检查管理牌板,自燃发火煤层要设观测孔、措施孔,并建立台账。6263通风设施临时密闭不漏风,密闭要设栅栏、警标,并建立台账。通风设施周围5m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局部通风机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2查图纸并现场检查,缺一处测风站扣2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1分。2 查现场,发现一处问题扣2分。15查现场,发现一处风门未连锁或 缺反向风门扣5分,其它一处其它问题扣2分。2 查现场和记录,发现一处问题扣2分。12 现场检查和查记录,发现一处问题不得分。查现场,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查现场,并实地测试,发现一处问题扣20分。20 局部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高度大于0.3m(薄煤层开采根据作业规程要求设置高度),指定人员管理65(突出矿井专人管理),装设消音器,设备要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风筒末端到工作面距离和出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局部通风机每旬至少进行一次甲烷风电闭锁试验,每天进行工作和备用局66部通风机切换试验,认真填写试验记录并存档。风筒必须编号,接头严密,无破口,接口使用反压边,拐弯处设弯头,不67准拐死弯,吊挂平直,逢环必挂,并安设风筒传感器。68防瓦斯矿井通风瓦斯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配备符合相关规定。8 查现场,发现一处问题扣4分。2 现场检查并查看记录,发现一处问题扣2分。2 现场检查,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最多扣10分。查文件、证件、并现场抽查,发现一处问题不得分。2建立并落实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瓦斯日报每日必须69送矿长、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审阅。2查制度、报表,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瓦斯检查员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70上,做到井下记录牌、检查手册、瓦斯班报表、瓦斯日报表四对照。采掘工作面和其它作业地点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井下出现瓦斯超限必须71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进行事故追查,有记录可查。矿井必须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按照《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72制定年、季、月抽采计划和瓦斯防治、综合利用三年滚动规划。做到抽、掘、采平衡。73瓦斯抽采的设计必须符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1的规定。15发现一处问题扣5分。8查监控报表、追查记录、处理措施及记录,发现一次超限未处理不得分。4查抽采规划、计划和生产计划,发现一处问题不得分。4查设计,不符合要求不得分。由有资质单位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图中应标明采掘进度、被保护范围、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突出点的74位置、突出强度、瓦斯基本参数及绝对和相对瓦斯涌出量等资料,作为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制定防突措施的依据。矿井每年按要求测定和计算矿井、采75区、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矿井每个采区的各煤层首采工作面,76必须测定煤层原始瓦斯含量、瓦斯压力等相关参数。矿井各煤层在新水平首次揭煤时必须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同时在前探77钻孔的掩护下掘进,密切观察突出预兆。矿井在生产时必须及时收集矿井的地质资料和煤层赋存参数,煤巷掘进作78业期间要参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连续执行验证措施。地面永久抽放泵站附近管道必须设置放水器及防爆、防回火、防回水装置,设置放空管及压力、流量、浓度测量装置,并设置采样孔、阀门等附属装置。地面瓦斯抽放管路不得从地79下穿过房屋或其他建筑。地面主管上的阀门须设置在地表下用不燃性材料砌成的不透水观察井内,其间距为500m~1000m。放空管设置在泵的进、出口,管径应大于或等于泵的进、出口直径。2 查原版地质图及报告,未编制不得分,编制内容不全一处扣1分。4查测定报告及原始资料、瓦斯报表、通风报表、抽采报表等资料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查测定方案、打钻和测定原始记录、成果表,未测定不得分,发现一处参数有误扣5分。查措施会审、贯彻资料、观测记录,并抽查相关人员,发现一出问题扣5分,未制定措施或执行不到位不得分,并倒扣50分。查原始资料,现场执行情况,不符合要求不得分。瓦斯抽放1010108 查现场,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80井下临时抽放瓦斯泵站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47条规定。6 查现场,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5分。矿井抽采系统能力须满足抽采设备服务范围内最大抽采量和最大阻力的要81求,运行能力应大于需要能力的1.3倍;设计能力应大于需要能力的2倍,或泵房预留相应装机位置。82矿井必须至少配备5台以上(包含5台)的打钻设备。8查抽放泵技术指标、抽放设计、现场,不符合要求不得分。10查设备台账核对实物,少一台扣5分。查现场、抽放系统图、瓦斯抽采监控报表及调校记录,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查现场及相关记录,发现一处问题扣2分。查文件、证件、工作记录,测试业务知识,无机构或队伍不得分,少一人扣2分。矿井、采区及采掘工作面预抽煤层瓦斯的每个评价单元须安装自动计量装83置,实现连续自动计量。自动计量装置须每旬调校一次,确保计量准确。矿井瓦斯抽采监控系统必须符合《煤84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16条的要求。矿井必须成立专业抽采机构和抽采队85伍,配备不少于3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瓦斯抽采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及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86制度、先抽后采例会制度、瓦斯治理利用指标考核机制、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实施。矿井应当对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和抽采效果进行评判;工作面采掘作业87前,应当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并由矿井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批准。煤层瓦斯抽采工程必须做到与采掘工程同步设计、超前施工、超前抽采,88年度、月度瓦斯抽采量、预抽时间必须满足煤层预抽效果达标的要求;预抽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瓦斯抽采工程(包括钻场、钻孔、管路、瓦斯巷等)的施工、验收、管理必须符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19条的规定。90抽放瓦斯设施及抽放瓦斯分别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46、14规定。15221查资料,抽查落实情况,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6查资料,抽查落实情况,发现一处问题扣6分。15查设计、施工及抽采作业记录、现场,并随机抽查相关人员,发现一处问题不得分。15 查施工、验收原始记录及现场发现一处问题扣5分。查现场及有关记录,发现一处问题扣8分。10 抽放系统定期测定瓦斯流量、负压、浓度等参数,泵站每小时测定一次,干支管至少每周检查一次,抽放钻场91至少每三天测定一次,并对钻孔有关抽放参数进行及时调节。各种记录、台账齐全。10查测定及检查原始记录、台账、 现场,抽查相关人员,发现一处问题扣5分。封孔方法和质量须符合《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要求;孔92口负压,非卸压煤层抽采负压≥13kPa;卸压煤层抽采负压≥5kPa。93抽采钻场(钻孔)有观测记录牌板、钻孔参数说明。10 查现场及测定原始记录,发现一处不合格扣5分。2 查现场,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通往井下的抽放管路须采取防雷措施;禁止采用玻璃钢管;在倾斜巷道中,管路必须设防滑卡,其间距根据坡度确定,对28度以下的斜巷,间距94一般取15m~20m;抽放管路必须有良好的气密性及采取防腐蚀,外部涂红色以示区别、防砸坏、防带电及防冻等措施。定期检查抽放系统,抽放管路无破损、无泄漏、无积水,抽放管路要吊高95或垫高,离地高度不小于0.3m。抽放检测仪表齐全,定期校正。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指定人员管理,安设位置、储存的材料96、工具品种和数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25条规定。防火97地面主要场所、井下各个硐室和材料集中存放处防灭火设施齐全、有效。8 查现场,发现一处不合格扣5分。8 查现场及仪器校正原始资料,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4分。4 查现场,发现一处问题扣2分。2 查现场,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最多扣5分。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98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带式输送机机头两端各20m范围内,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总进回风巷应设主隔爆设施(长度大2于30m,容量大于400L/m),采掘面99进回风巷应设辅助隔爆设施(长度大于20m,容量大于200L/m2),并悬挂管理牌板。100防尘采掘工作面回风侧应安设风流净化水幕,位置及数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2 查现场,发现一处问题扣2分。2 查现场,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2 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101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等地点设置喷雾装置。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102尘,出煤时应洒水;在煤、岩层中钻孔,应采取湿式钻孔。6 查现场,发现一处问题扣3分,最多扣10分。2 查现场,发现一处问题不得分。单项合计300103井下在用电气设备、小型电器无失爆现象。20发现一处电气失爆现象扣20分。和采区变电所、主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主通风机房、提104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大型(主要)设备供电可靠并实现双回路供电,井下变电所实现分列运行。机电设备装备105机电设备完好率符合规定。水平与运行机电设备选型合理,系统和设备能力106满足要求。8一处未实现双回路扣20分,井下变电所未实现分列运行扣5分。2随机抽查10台机电设备,一台不完好扣1分。一台设备选型不合理扣1分;设备、线路实际超负荷运行或设备带病运行,一台(处)扣1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0.5分。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2107井下电缆选用、悬挂、连接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2矿井主提升绞车、主通风机、主排水泵、空压机等大型(主要)设备安全108保护装置及设施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并定期检测。矿井机电运输管理(100分)8立井防坠器不合格不得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4分。109矿井主提升绞车、主通风机、空压机等主要设备推广变频控制。6一台主要设备未实现变频控制扣2分。斜井(巷)人车安全装置不合格不得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5分;带式输送机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73条规定、机车运输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51条规定,发现一处问题扣2分。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倾斜井(巷)主要轨道运输安全保护和设施齐全有效,并定期检测;带式110输送机、平巷机车运输安全保护和设施齐全有效。机电设备架空乘人装置每隔50m设1处沿线急停安全保护111装置;在乘人终端设过乘保护装置,并定期检测。与设施综采综掘设备安全保护和设施齐全动112作灵敏、可靠,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69、71条规定。512电气设备、液压支架、采煤机、掘进机、刮板机等主要设备以及皮带机、乳化液泵、绞车等辅助设备,安全保护、设施缺一项扣2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1分。发现一处问题不得分。一台甩掉保护不用扣4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2分。一台甩掉保护不用扣4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1分。113114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过流保护有整定计算并按规定进行整定、校验,记录齐全。井下低压馈电线路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141152116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符合要求。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机械外117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检查其合格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118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同时要有检查记录。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电线。2系统接地不起作用扣2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1分。发现一处问题扣5分。104一台防爆电气设备未经检查入井扣2分;没有检查记录扣1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0.5分。无制度不得分;高压操作票(工作票)、高低压停送电操作规程等执行不到位,一次扣1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0.5分。分接其它负荷不得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1分。1192升降人员和主要井口绞车的信号装置的直接供电线路上严禁分接其他负120荷,主副井井底、井口、绞车房实现信号闭锁。供电设备、线路运行环境应符合设备121安全运行有关规定,并按规定的周期和内容进行试验。122123提升运输设备连接装置性能可靠,提升钢丝绳按照规定进行检验。井下电气设备有铭牌、编号、标识牌和警示牌。21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21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查现场和记录,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机电设备管理机房、硐室建设应符合设备安全运行124有关规定,按规定悬挂、张贴和存放各种记录、资料和图牌板。机房、硐室安全防护用具按有关规定配备齐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地125面通风机房、绞车房、压风机房、变电所、调度室等必须设有应急照明设施。1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2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机电设备按照规定进行日常检查、检126修,大型(主要)设备实施周期性预防检修。4无年度机电设备检修计划不得分;矿井年累计检修时间少于12天或一季度少于3天不得分;查检查、检修记录,一台大型(主要)设备未实施周期性预防检修扣2分,其它一项未按计划进行检修扣1分;日常巡回检查漏检一次扣0.5分。发现未实现不得分。一台设备缺档案扣0.5分,最多扣2分。127机电设备管理信息化,设备全过程管理计算机化。1128机电设备技术档案保存完整。1129无重大停电或大型(主要)设备非计划停运责任事故。2由于责任造成全矿井或主扇停电10分钟以上不得分;一台大型(主要)设备非计划停运超2小时以上扣1分。未开展不得分;考核评价对标情况未输入计算机管理扣1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0.5分。每季度按照《河南省煤矿机电装备及130管理水平考核评价标准》开展一次考核评价对标活动。单项合计131132技术管理制度符合郑煤〔2011〕114号要求并认真落实。总工程师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技术会议。210021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缺一次或未落实扣0.5分。煤矿改建、扩建、水平延深、系统环节改造以及变更采煤工艺等技改项133目,必须按规定获得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采区须由有资质部门编制采区设计,134技术按照有关规定经市局审批、验收。基础生产建设年度计划、季度采掘生产作管理135业计划等经市局审查备案,月采掘生产作业计划报县(市)局备案。按照规定的图纸种类和时间与市、县136(市)煤炭管理部门交换。井筒大修时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137施工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6相关规定。138139配备煤矿作业规程编制软件,并按照规定内容规范编制采掘作业规程。一般回采工作面开采设计和作业规程,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2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8未按规定审批不得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2分。查备案及计划落实情况,发现一处不一致扣2分,一项计划未备案扣1分。发现交换图纸与井下实际不对照扣5分,一份图纸未及时交换扣2分。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45矿井采掘工程管理(100分)113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发现一处问题不得分。开采煤和瓦斯突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自燃煤层等的回采工作140面和特殊情况下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的,经县(市)局审批和组织验收。回采工程采用放顶煤开采必须由有资质部门编管理141制回采工作面开采设计,按照有关规定经市局审批、验收。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时,必须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142批;试采结束后,未报原审批部门审查。2发现一处问题不得分。3未按规定审批不得分。1不符合规定不得分。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过地质构造带、工作面收尾等,必须制定安全技术143措施;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区(队)长分班次到现场指挥。采区、工作面开采完毕,采后总结存档,并及时报市、县(市)局备案;144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完成永久封闭。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符合《煤矿145安全规程》第6相关规定和作业规程要求。采用分层垮落法开采时,必须符合《146煤矿安全规程》第50条规定和作业规程要求。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必须符合《147煤矿安全规程》第67条规定和作业规程要求。148开拓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和作业规程。2查安全技术措施和现场指挥签字表,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1发现一处问题不得分。2发现一处问题不得分。1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2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31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发现一处问题不得分。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不得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1分。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不得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1分。149开拓掘进巷道执行巷道素描制度。掘进工程掘进过断层、冒落带、石门揭煤等,150管理须编制并落实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巷道贯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有151关部门负责人和掘进区(队)长分班次到现场指挥,至巷道贯通为止。井下每一个水平到上一个水平和各个采区都必须至少有2个便于行人的安152全出口,并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巷道净断面能满足通风、行人、运输的需要:主要运输巷、通风巷净高不低于2米,净断面不小于8平方米,采153区巷道净高不低于1.8米,净断面不小采掘于5平方米,薄煤层符合作业规程规工程定。现场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符合《煤矿安全管理154规程》第50条规定和作业规程要求。开拓掘进作业场所按规定悬挂施工图155板(施工断面图、炮眼布置三视图、避灾路线图和爆破说明书)。156掘进巷道内无空帮、空顶现象,严禁空顶作业。222发现一处问题不得分。20一处巷道(长度超过5米)断面不符合规定扣10分。4发现一处问题扣4分。1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3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157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有压(戗)柱;小绞车有压(戗)柱或地锚。2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采煤工作面不得缺梁少柱、支柱完好,不漏液、不自动泄压、无缺损,158综采支架不漏液、不串液、不卸载,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符合作业规程规定。159采煤工作面采空区空顶面积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必须进行强制放顶。采掘工作面控顶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3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 最多扣10分。2发现一处问题不得分。1602发现一处问题不得分。采煤工作面上下副巷的超前支护和机161头机尾安全出口的特殊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采煤工作面实现“三平一直”;支柱162迎山有力,不出现连续3根以上迎山不合格。163煤仓、溜煤(矸)眼必须有防止人员、物料坠入和煤、矸堵塞的设施。2发现一处问题扣2分。2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1发现一处问题不得分。井下爆破材料库设专人看管、位置设1置、支护质量、储存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04、305、306条规定。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和爆破165“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管理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其内容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17166条要求,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单项合计167168建立并落实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日常检修和维护制度。如实填写各项记录,相关图纸绘制符合要求。2发现一处问题扣不得分。4无制度或未执行制度不得分。1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0.5分。10023制度少一项扣1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0.5分。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一般规定矿井六大系统(100分)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监测、一氧化碳、烟雾、温度等传感器的监控169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符合《煤矿安系统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10发现一处问题扣5分。具备声光报警、甲烷超限断电闭锁、风电闭锁和故障断电闭锁功能。监控系统应具有3个月以上存储、报警 、显示、历史数据查询、数据库备份等170功能;系统应具有携卡人员出入井时刻、出入重点区域时刻等监测功能,并具有多个同时进入识别区域的识别卡;系统应具有超员报警、超时报警、超限报警等功能。实现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8小171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双机热备份,备机能在5分钟内启动。安全监测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1次。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172调校瓦斯检测仪器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地面主副井绞车房、副井井口、主要通风机房,井下主要硐室、井底车场173、掘进工作面等地点安设视频传感器,并能正常运行。监控中心配备值班人员,每班至少2人,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上岗人174员必须经三级以上煤炭主管部门培训合格持监测监控系统上岗工作人员资格证上岗。矿井人员定位系统满足《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175(AQ6210-2007),定位分站、基站等相关设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运行正常,并与上级管理部门联网。系统具有携卡人员当前信息显示、实时报警、显示、人员轨迹显示、查询176、考勤报表、数据备份、自诊断、打印、双向通讯等功能。人员定位实现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8小系统177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系统主机应具备双机备份,备机能在5分钟内启动。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区域、紧急避险设施出入口等地点均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178卡人员出入该地点的要求;巷道分支处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求;下井人员须携带标示卡。10 现场检查和试验,发现一处问题扣10分。2 现场检查和试验,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2 查记录、监控系统,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5 一处地点未安设扣3分,一处图像不清扣1分。1发现一处问题不得分。2 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2 缺一项功能扣1分。1 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10 发现缺一处分站或一人未携带标示卡扣5分。矿井必须配备2台以上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的空气压缩机;并保证不间断供风;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179压风管路、供气阀门和压风自救装置安设满足《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第29、30条要求。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零部件的180连接应牢固、可靠;安装高度合理;不存在无风、漏风或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毫米的现象。压风自救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应按矿井需系统风量、供风距离、阻力损失等参数计181算确定,且主管路直径不小于100毫米,采掘工作面管路直径不小于50毫米。主送气管路应装集水放水器。在供气管路与自救装置连接处,要加装开关182和汽水分离器。压风自救系统阀门应安装齐全,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压风管路应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183并设置供气阀门,进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20米的管路应采取保护措施。主要运输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面上下付巷、掘进巷道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每隔184100米安设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供水在压风自救装置处和供压气阀门附近施救应安装供水阀门。系统供水管路应接入紧急避险设施,并设置供水阀,水质符合规定,水量和水185压应满足需要,接入设施前的20米要采取保护措施。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上下山绞车房、水186泵房、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硐室等主要机电硐室和采掘工作面,应安装电话。井下电话线路严禁利用大地作回路;通讯187电话安装地点通讯录齐全。联络系统通信联络系统具有双向语音通信、组呼、全呼、查询、录音、人机对话、188连续监测、发布紧急通知和危险警报等功能。1井下应安装能覆盖所用作业地点的语音广播系统。8未按要求安装两台以上空气压缩机或未安设在地面不得分;发现 一处压风管路、供气阀门和压风自救装置安设存在问题扣2分。2 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 最多扣10分。2 发现一处问题扣2分。2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1发现一处问题不得分。8 发现一处问题扣4分。2发现一处问题扣2分。3发现一处问题扣2分。1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2 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4未安装语音广播系统不得分。由具备设计资质的机构进行紧急避险系统的整体设计和永久避难硐室设190计,经过主体企业和煤矿技术负责人逐级批准后,经县(市)管理部门审查,报市煤炭局备案。1 发现一处问题不得分。191矿井要制定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的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2查计划、现场进度。煤与瓦斯突出矿井2012年6月份前没有建成安装到位不得分;高瓦斯矿井2012年5月份前硐室主体工程未完成不得分,2012年11月份之前未安装到位不得分。永久避难硐室设置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布置在稳定岩层中时,前后20m范围内巷道顶板完整、支护完好;特殊情况下布置在煤层中时,有控制瓦斯涌出和煤层自燃措施;应当具备应急逃生出口或采用两个安全出入口,192安全出入口或应急逃生出口分别布置在2条不同巷道中,布置在同一条巷道中时,2个出入口的间距≥20米;硐室及巷道前后20m范围内采用锚喷、砌碹等不燃性材料进行支护;20≤额定避难人数≤100。紧急避险系统临时避难硐室设置位置符合设计要求;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距工作面≤500m范围内,其它矿井距采掘工作面≤1000m范围内;若在煤层中应有防193瓦斯涌出和煤层自燃措施;前后20m范围内巷道顶板完整、支护完好,安全出口符合相关规定;10≤额定避难人数≤40。;移动救生舱按最多出勤人数确定。 永久硐室生存室:宽度≥2m、净高2≥2m,每人有效使用面积≥1.0 m;临时硐室生存室:宽度≥2m、净高≥1941.85m,每人有效使用面积≥0.9 m2;两趟单向排气管和一趟单向排水管及手动阀门。永久硐室过渡室:净高≥2m、面积≥23.0 m;临时硐室过渡室:净高≥1951.85m、面积≥2.0 m2;压缩空气幕和压气喷淋装置;单向排水和排气管及手动阀门。避难硐室密闭门设置防护密闭门(观察窗);开闭灵活、密封可靠,能够196里外锁死;密闭墙掏槽深度不小于0.2m;向外开启。2没有建成不得分,其它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2没有建成不得分,其它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1没有建成不得分,其它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1没有建成不得分,其它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1没有建成不得分,其它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避难硐室形状应为拱形或梯形、内部为浅色;避难硐室地面必须高于巷道197底板不小于0.2m;风水管线保护距离≥20m。必须对永久避难硐室及救生舱进行功198能测试,通过有关部门验收。氧气供给、压风自救、供水施救、有害气体处理、温湿度控制、内外环境参数监测、人员定位、通信、照明、消防等基本生存保障设备设施齐全有199效,并符合煤安监司办〔2011〕27号和《河南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体系”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相关规定。单项合计200煤矿必须对井下工程进行闭合导线测量。矿井应编制井田水文地质报告,制定防治水专项措施。1没有建成不得分,其它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查资质部门出具的测试报告和有关部门的验收、批复资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22现场查看测试,一项功能不符合规定扣2分。1002未进行闭合导线测量不得分。未编制报告或措施缺乏操作性不得分。2011煤矿各项采掘工程在设计施工前,地测部门须按规定的时间分别提交采区202地质说明书、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和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15万吨/年矿井应至少配备5人,21万吨/年203至30万吨/年应至少配备10人,30万吨/年以上应至少配备15人)。矿井地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测防治一般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规定204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应水(100分)急救援制度和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等。矿井应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第24205、25、26、27、2要求建立水文观测系统。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206预报、年预报。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207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2缺一项说明书扣1分。4查证件、工资册、考勤表、探放水报表,人员配备不足不得分。1缺一项制度扣0.5分。6未按规定建立观测系统或无观测记录不得分,发现一处其它不符合要求扣2分。预报表缺少一份扣1分。21无方案或检查记录不得分。开采煤层属于带压开采的,应当制定208安全措施,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批。2未制定安全措施不得分,无审批扣1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符合《煤矿防209治水规定》第13条要求,划分报告由矿总工负责组织审定。210矿井应编制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6未编制报告或报告编制与实际不符不得分,未经审定扣2分。编制无针对性、操作性及未按规定实施不得分。2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充水性图上必211须标出老窑和周边矿井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212矿井有《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的5种防治水图件和15种基础台帐。2发现一处问题扣2分。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缺少一份台账扣2分。无报告或无排查记录不得分。未进行补充调查与勘探或未建立排水阵地不得分。物探报告、钻探原始资料、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防范措施四对照,发现一处不一致扣4分,缺少一项资料不得分,未组织审批扣3分。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8每年根据采掘接续计划编制水害分析213报告;每月至少进行1次水患排查,对查出问题落实整改到位。214矿井开拓延深,必须对水文地质进行补充调查与勘探,并建立排水阵地。28矿井采、掘前,应当采用钻探、物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情况;地测机构215编制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制定水害防范措施,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批。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216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第9探放要求。水采掘工作面探水前,应当编制探放水217设计,设计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第93、94条,并组织实施。矿井应至少配备2台钻进深度不低于75m的大功率探水钻机。井下探放水218应当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矿井应当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备的219水泵、排水管路和配电设备,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第5规定。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出220口通路内,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排水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泵房和水仓的系统连接通道,应设置可靠的控制闸门。221222泵房专人值班,各种责任制、制度、图纸、记录齐全。主要水仓须有主、副仓,水仓容量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第280条规定。12412无探放水设计扣5分,发现未按设计执行不得分。2发现一处问题不得分。2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4未设置或出口不符合要求不得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2分。12无专人值班不得分,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不符合规定不得分。每年雨季前对排水设备必须全面检修2231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224防水闸门的质量、设置、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73条规定。4无检修记录或未做试验不得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2分。发现一处问题扣2分。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其它突225水淹井危险的采掘区域,在附近设置防水闸门,不具备设置的,应制定防突水措施,有煤矿主要负责人审批。226单项合计明确主抓矿井教育培训工作领导,设227置教育培训管理科室,配备专(兼)教育职教师。培训机构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工作建设228目标,制定并落实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培训教室应配备电教设备和制冷制暖设施。矿井应当制定水害应急预案,每年对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并进行1次演练。4发现一处问题扣2分。2100未制定预案或演练不得分。2查任命文件、工作落实情况,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年度目标内无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目标要求、未制订矿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或未按计划开展工作不得分。发现一处问题不得分。22292图书室应制定管理制度,藏书人均达培训230到5册(煤炭专业类占50%以上),设场地有图书明细和借阅登记册。设施建设安全警示教育展板、图片、标语实现矿井教“长廊”化。职工生活动区、办公楼育培训231走廊、宿舍楼走廊、井口房、入井等(100分)侯室、更衣室等场所均设置悬挂有安全警示标准、事故案例。2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2落实不到位不得分。232从业人员实现全员培训,持证上岗。培训任务落实与效果检233全面培训应用“手指口述”法。查15查每期培训档案记录,教学培训内容、化名册、签到册、试卷、成绩表缺一项扣5分;抽查职工学习笔记5人,一人无笔记或记录与培训内容不符合扣5分,一人未持证上岗扣10分。抽查十个以上岗位,发现一人不能熟练应用手指口述法扣5分。抽查职工学习笔记10人,一人无笔记或记录与培训内容不符扣2分;一人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扣2分。10234开展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培训、鉴定。10现场考试(地面抽考安全管理人员至少2人,特种作业人员至少2人,一线235监督员至少2人,井下一线工人至少10人)。236入井工人能熟练使用自救器。25理论知识考试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一人不合格扣2分。井下现场抽查不少于五人,发现一人不能熟练使用(30秒完成)扣10分。口述所在作业地点发生瓦斯、水、火事故后逃生路线,一人不会扣5分。档案缺一人扣1分,内容包括入矿时间、培训内容、学时、成绩,缺一项扣1分。15井下避灾线路叙述(井下抽考一线工237人5人)。建立从业人员培训基本情况档案,分类管理(五职矿长、安全管理人员、238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其他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情况复产复工前向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备案率达100%,调整情239况每季度向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及时上报。单项合计新建矿井及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采掘工作面及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必240须编制专项防突设计,经主体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审批,并严格按设计实施。编制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性防突治241理技术方案,并报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备案。突出矿井有各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意242见,鉴定结果的审查、上报、备案符合规定。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移交生产矿井防一般243前,必须经县(市)煤炭管理部门组突管理织进行防突专项验收。规定突出煤层所有采掘工作面开始作业前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消突报告,244并经主体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审批。突出矿井的巷道布置、地质测量应当245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6、17、22条要求。突出煤层不宜采用上山掘进,采掘作业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24619规定。煤巷掘进和采煤工作面的专项防突设计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86条规定内容。1032不备案或备案率达不到100%不得分,季度调整备案缺一次扣2分。1002未按要求编制设计或未组织实施 不得分,并倒扣50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3分。2 未编制、未备案、未按方案组织实施均不得分,并倒扣50分。1不符合要求不得分。2 未验收进行生产不得分,并倒扣50分。(100分)4 未编制消突报告倒扣50分,未会审或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2分。4查图纸及工程设计,巷道布置不符合要求不得分,并倒扣50分。4查图纸、设计,并现场检查,未按设计布置不得分,并倒扣50分,立即停止作业。突出矿井在编制年度、季度、月生产建设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防治突出措施计划;将防突的预抽煤层瓦斯、保护层开采等工程与矿井采掘部署、247工程接替等统一安排,使矿井的开拓区、抽采区、保护层开采区和突出煤层(或被保护层)开采区按比例协调配置,确保在突出煤层采掘前实施区域防突措施,并消除突出危险性。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并落实。2查现场、图纸及开工通知单、瓦斯报表、测风报表,不符合要求不得分,并倒扣50分。2481未设置机构或人员配备不足不得分,缺一项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扣5 分,现场抽查工人,制度未落实1人扣5分。查证件、工资册、考勤表,发现一处问题不得分。必须设立防突管理机构和防突专业队伍,专业队伍必须配备不少于3名专249业技术人员;设专职防突副矿长和通风副总、地测副总。突出煤层所有采掘工作面进风巷道不250对口布置,回风直接引入(采区、一翼、矿井)总回风巷。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具有的、可靠的通风系统。突出矿井、有251突出煤层的采区、突出煤层采区回风巷必须是专用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侧不得设置调风设施。区域预测:必须由有资质单位根据井下实测煤层瓦斯压力或者瓦斯含量进区域252行,同一地质单元内沿煤层走向布置防突测试点不得少于2个,沿倾向不得少于3个。区域防突措施:采用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瓦斯253区域防治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45-50条规定。区域措施效果检验:采用残余瓦斯压力、残余瓦斯含量及其他经试验证实254有效的指标和方法,且有资质单位测定并出具报告。区域验证:工作面进入经预测或效果检验的无突出危险区域时,进行至少255两次区域验证,每推进10-50m至少再进行两次区域验证,煤巷掘进至少打1个不小于10m的超前钻孔。局部预测:采掘面和石门揭煤按《防局部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进行局部预256防突测,其防突敏感指标和临界值应由有资质单位确定。2 2查现场,不符合要求不得分。2查现场,发现一处问题不得分,并倒扣50分。8查原始报告及落实情况,未进行 区域预测或编制措施不得分,并倒扣50分。8查现场,未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倒 不得分,并倒扣50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4分。查合同、报告,未进行区域措施 效果检验不得分,并倒扣50分,其它发现一处问题扣4分。88调阅报表、抽查现场工人,未进 行区域验证不得分,并倒扣50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4分。8 查合同、报告,未进行不得分,弄虚作假倒扣50分。工作面防突措施:采掘面和石门揭煤采用预抽瓦斯、排放钻孔、水力冲孔257等防突措施,且钻孔布置、直径、超前距等符合设计要求。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效果检验孔按设计布置、施工且石门揭煤工作面不258少于5个;掘进工作面不少于3个;采面每隔10-15m布置不少于1个,且测定参数符合设计和有关要求。防护措施: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02-106条要求设置避难所259、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档栏,采取远距离爆破安全防护措施。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突出煤层的炮掘、炮采工作面必须采取远距离爆破安全防护措施。石门揭煤采用远距离爆260破时,必须严格执行设计中的放炮地点、避灾路线及停电、撤人和警戒范围等的措施。261矿长应当每月进行防突专题研究,检查、部署防突工作,并有记录可查。必须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编制突出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进行演练。8查现场、报表、抽查现场工人, 未采取防突措施不得分,并倒扣50分,其它发现一处问题扣4分。8查现场、报表、抽查现场工人, 未进行效果检验不得分,并倒扣50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4分。8查现场,抽查工人,未采取防护 措施不得分,并倒扣50分,发现一处其它问题扣4分。4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不得分,并倒扣50分。1不符合要求不得分。其它2621 无预案或未演练不得分。突出采区专用回风巷内和突出采掘工263作面回风流及施工钻机下风侧,必须增设高浓度甲烷传感器和CO传感器。单项合计合计 说 明: 每小项扣分除特殊说明外,均可累计扣分。

2发现一处问题不得分。1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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