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EMS系统日常维护检修工作 1)建立了《脱硫、脱硝CEMS系统运行和检修管理规定》保障自动监控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2)每日有相关资质证书的检修人员对自动监控设备巡检2次,上午下午各一次,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相应的记录,保证了自动监控设备的设备状态每日可控、在控; 3)有完善的缺陷管理系统,发生自动监控设备缺陷及时通知相关技术人员立即进行消缺,任何自动监控设备缺陷都采用抢修原则进行,保证自动监控设备系统的可用性,并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报告登记; 4)加强自动监控设备系统备件管理,重要核心设备采用事故备件管理,消耗性备件专人跟进,保证随时有备件可用; 5)完善CEMS系统的台帐管理,保证其格式完全满足环保要求.建立了标定记录、日常维护记录、易耗品使用记录、标准气体台帐等等台帐; 6)每月进行一次自动监控设备定期标定. 2、确保数据外传与归档工作 1)脱硫CEMS数据分4路输出:一路至脱硫FGD_DCS系统;一路经数采仪至CEMS_DAS系统数据归档;一路无线发送到环保部门;一路通过光缆到电科院(核查). 2)热控维护人员每日巡检重点检查这四路信号数据的正确性、准确性和一致性,确保不发生数据中断和数据差异事件;每日巡检CEMS_DAS软件的运行情况,查看数据归档的正确性. 3)每月进行数据备份和转刻光盘工作,确保环保数据归档的安全性,不发生因数据丢失造成的环保事件. 五、自行监测结果公布 1、对外公布方式:合肥市环保局网站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平台. 2、公布时限:实时监测,废气自动监测设备为每1小时均值. 3、公布内容: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囱总排口SO2、NOX、烟尘及烟气流量,实时监测,废气自动监测设备为每1小时均值,其中SO2小于200 mg/Nm3、NOX小于100 mg/Nm3、烟尘小于30 mg/Nm3. 4、一期工程厂界东侧、厂界南侧、厂界西侧、厂界北侧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Ⅲ级标准,即昼间标准值65(dB)、夜间标准值55(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