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学分制学费计算办法
沈阳农业大学学分制学费标准的确定依据是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对辽宁师范大学等普通高等学校试行学分制收费的批复》(辽价函〔2008〕204号)等文件精神。我校自2009级开始实行学分制收费,确定学分制标准的基本原则是保证学生完成学业所交纳的学费总额不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标准。学分制学费分为理论教学学分学费和基础学年学费。理论教学学分学费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均为70.86元/学分;基础学年学费(包含实践教学环节)收费标准因专业而不同。各专业基础学年学费标准详见附件2。
根据本科生培养计划, 按照保证学生正常完成学业所交纳的学费总额不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标准原则,同时考虑到各学年缴纳学费的均衡性,确定全校各专业计算办法如下:
(1)一、二、三年级(含动物医学专业四年级)
正常修读课程学费=基础学年学费+(所修总学分-10学分)*70.86
(2)四年级(动物医学专业五年级)
正常修读课程学费=基础学年学费+所修总学分*70.86
注:实际学费=正常修读课程学费+重修(复修)课程学费,其中重修(复修)课程(包含实践教学环节)学费按该门课程学分收费标准的70%收取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