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媒体资源互换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 的合作互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乙方内容:
1.乙方在 网(www. .com )首页上为甲方提供通栏广告位。
广告尺寸为: 像素× 像素,刊登日期为_ 年_ 月 日至_ 年_ 月 日
说明: 由甲方制作提供给乙方;
2.乙方在 网(www. .com )首页热点新闻栏目中发布 篇甲方现场图片新闻,在首页焦点图或头条新闻位置发布 篇甲方现场图片新闻,内容及新闻稿由甲方提供。
3.甲方在乙方论坛发布活动相关信息,乙方需将甲方发布的信息帖设置为置顶。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为期一个月。
4. 乙方在代理的 上提供 ,刊登日期为_ 年 月 日
至 年_ 月 日。
甲方内容:
1.甲方在_ 年_ 月 日——_ 日,地点: 举办的 展会台背景板上地方媒体支持位置以文字形式加入 名称。
2.甲方在当地的对外平面媒体宣传中将乙方运营的 名称列为 站媒体支持单位;投放内容包括(当地投放的日报或晚报或当地投放的夹报或DM等印刷品)。
3. 活动现场由主持人播报乙方运营的 名称不低于3次/日。
4. 甲方在 现场为乙方提供3米x 3米的场地,展具由乙方自备。展位用途仅限于乙方现场播报采访和自家宣传,不得用于转租招商或其他用途。
二、费用结算
本协议为双方资源免费互换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在协议正常履行情况下,互不收取对方的费用。
三、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签署有效;
2、甲乙双方各自在对方媒体所发布的内容,应保证内容真实性、合法性,如因其所提供的广告或宣传内容不真实或不合法,由广告资料提供方自行承担;
3、所有交由乙方发布的平面稿件均由甲方在发布日前一个工作日内提供,文字稿件即传即
发,甲方提供的所有稿件在不违反《广告法》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改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传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话:
传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