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
汽车来煤采样装置
技术规范书
内 蒙 古 电 力 勘 测 设 计 院
《工程勘察证书》甲级 证书编号 050101-kj 《工程设计证书》甲级 证书编号 050101-sj
2007 年 8 月 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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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总则 ............................................................................................................................. 3 2 技术条件 ..................................................................................................................... 3 3 标准和规范 ................................................................................................................. 5 4 技术要求 ..................................................................................................................... 6 5 设备规范 ................................................................................................................... 10 6 供货范围 ................................................................................................................... 11 7 技术资料与交付进度 ............................................................................................... 13 8 监造、检验 和性能验收试验 ................................................................................. 16 9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 19 10 分包与外购 ............................................................................................................. 22 11 大(部)件情况 ..................................................................................................... 23 12 包装、运输和储存 ................................................................................................. 24 13 交货进度 ................................................................................................................. 25 14 差异表 ..................................................................................................................... 26 15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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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本规范书用于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输煤系统的汽车煤采样装置。它提出了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需方在本规范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境保护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 如未对本规范提出偏差,将认为供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差异表”中。
1.4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按本规范要求,供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需方,需方确认。
1.5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供方应保证需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6 供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并经过相同参数两台三年以上成功运行实践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
1.7 供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中国国家标准。供方应提供所使用的标准。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1.8 在签订合同之后,需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需供双方共同商定。
1.9 本技术规范书将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10 所配套的外购部件要求投标方按两家及以上生产厂家投标及报价,并经招标方确认。
2 技术条件
2.1 工程概况
厂址位于包头市南郊九原区麻池镇西约3km处的包头稀土铝业厂区内。东侧为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铝车间,西部1km为昆都仑河。南侧为绕城公路,北为包兰铁路。厂址东距包头火车站约4km,距市中心约7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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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燃煤主要由神华集团万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供应,电厂近期配烧包头地方煤矿的煤。本期工程万利矿区的燃煤及配烧当地小窑煤全部采用汽车运输,年运量177万吨。万利矿区距电厂约80km,汽车均通过210国道和包头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进厂,运距短,交通便利。系统中汽车入厂煤设置汽车采样装置。 2.2 工程主要原始资料
2.2.1 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
包头地区属于典型的性季风气候,干燥少雨,昼夜温差大。
7.5℃ 累年平均气温
14.3℃ 累年平均最高气温
1.3℃ 累年平均最低气温
累年极端最高气温 39.2℃(1999.07.24) 累年极端最低气温 -31.4℃(1971.01.27)
5.9 hPa 累年平均气压
921.8 hPa 累年极端最高气压
874.0 hPa 累年极端最低气压
50.9 % 累年平均相对湿度
305.5 mm 累年平均降水量
2302.1 mm 累年平均蒸发量
2.2 m/s 累年平均风速
50年一遇离地10m 10分钟平均最大风速26.00 m/s
NNW 全年主导风向
9 cm 累年最大积雪深度
175 cm 最大冻土深度
2.2.2 燃煤特性 煤种:烟煤
产地:万利矿区及当地小窑煤 粒度:≤300mm 堆积密度:0.9t/m3 动安息角:20° 收到基全水份:13%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40% 可磨性系数(哈氏):61 2.3 工作制度
机组年利用小时数为5500小时;
运煤系统按三班制运行,每班运行时间为4.5小时; 汽车来煤采样装置连续运行。 2.4 布置位置
汽车衡重车称重前、露天布置。 2.5 主要技术参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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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形式: 摆臂式结构 供电方式: 固定供电
适用车型: 载重汽车(带拖车)、自卸汽车 取样时间: <2.4min/辆(3点取样时)
取样方法: 按GB475-1996标准布点取样或随机取样 水份适应范围: 适于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燃用煤种 适应原煤粒度: 适于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燃用煤种 制样粒度: ≤6mm 采样深度: ≥400mm 最大采样深度: 1800mm 缩分比: 1:10~1:100 样品水份损失: 按国家标准
控制方式: PLC工控机自动/半自动/手动
3 标准和规范
3.1 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
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储存、验收应遵照下列标准及其它有关中国国家标准和规范,并应充分考虑当地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影响。 GB475-96 商品煤样的采取方法
DLGJ1-93 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 GB474-96 煤样的制备方法
SD324- 刮板式入炉煤采制样装置技术标准 GB1O037-88 DL/T512-93 GB986-88
《HS系列环锤式碎煤机》 《KRC系列环锤式碎煤机》
埋弧焊焊缝坡口和基本形式和尺寸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规定 形状和位置公差代号及其注法
GB985-88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尺寸 GB1184-80 GB1182-80 GB/T1804
GB1801 公差与配合尺寸至500mm孔、轴公差带与配合
一般公差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
GB11345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GBJ17-88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23-88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J55-87 工业民用通用设备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J233-82 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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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8 产品标牌 GB755 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分类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II类混合区评价标准 上述标准均应为招标截止日时的最新有效版本。 3.2 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供方应至少提供下列质量保证文件: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文件; 产品合格证;
主要配套件(电机、减速机、联轴器、电控)的生产厂家及产品合格证; 运行业绩及用户意见; 制造、检验记录; 材料合格证; 电气设备试验报告。
4 技术要求
4.1 总的技术要求
4.1.1 供方提供的设备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 4.1.2 所有设备均应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而不应有过度的应力、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它问题,需方欢迎供方提供优于本规范书要求的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及部件。需方不接受带有试制性质的部件,如果采用带有试制性质的技术,必须征得需方的同意。
4.1.3 设备零部件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应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所有外购配套件必须选用优质、节能、先进的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对重要部件需取得需方认可或由需方指定。供方应对外购部件及材料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负责。
4.1.4 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和更换的部件应提供备用品,并能比较方便地拆卸、更换和修理。所有重型部件均应有便于安装和维修的起吊或搬运条件。电动机、减速器重量在20kg及以上时应提供带环形螺栓、吊钩或其它能安全起吊的装置。
4.1.5 所用的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且应是新的和优质的,并能满足工作环境条件的要求。外购配套件须选用优质、节能、先进的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重要部件需取得需方认可或需方指定,目前国内产品质量尚不过关的部件,可选用进口产品。
4.1.6 所使用的零件或组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
4.1.7 外购材料及部件需方应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负责。
4.1.8 各转动件必须转动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润滑部分密封良好,不得有油脂渗漏现象。轴承温升一般不得大于40℃,轴承温度不得超过80℃。
4.1.9 液压系统及部件在组装前必需进行清洗,组装后应密封良好、无冲击和渗漏油现象。油箱温升一般不高于环境温度30℃,但油箱油温一定不得超过60℃,一般应控制在3050℃范围内。所有液压系统要有保温防冻措施。主要液压元件采用进口,并详细列出进口件清单。
4.1.10 外露的转动部件均应设置防护罩,且应便于拆卸。对需要维护的工作点应有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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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空间和立足点,必要时可设平台。当平台高度≥1.5m时,需装设栏杆,但不应妨碍维修工作。
4.1.11 所有的驱动装置均应装设可靠的制动装置。 4.1.12 设备及部件的噪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4.1.13 机上各转动部位均应有相应的润滑设施。 4.1.14 设备中的结构件钢材在下料前需进行喷丸预处理。 4.1.15 设备及部件的噪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4.1.16 设备标志
4.1.16.1 设备铭牌应采用耐腐蚀的金属板制造。 4.1.16.2 铭牌应安放在运行人员容易看到的地方。 4.1.16.3 铭牌上应刻有耐磨损的下列内容: 制造厂名称;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主要技术参数; 出厂日期编码; 出厂检验编码。
4.1.17所有减速器均采用进口硬齿面减速器,所有液压系统的密封件均采用进口优质产品。机上所有轴承均采用哈、瓦、洛轴承。
4.1.18 全部钢材必须进行预处理,去掉轧氧化层、锈及异物,以确保焊缝和油漆质量。涂漆质量和颜色符合JB2299的规定。
4.1.19 主要承载结构采用碳素结构钢制造,其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符合GB700-88的规定。关键部分落煤管及料斗采用不锈钢制造。
4.1.20 钢板对接采用埋弧焊完成,保证焊透。主要角焊采用埋弧焊,CO2气体保护焊等自动或半自动焊的方法完成,保证有足够的焊深。按等强度原则选用焊条,焊条大批量使用前应作工艺试验。
4.1.21 本设备应质量可靠,对于电厂燃用煤种的表面水分,应能保证整个设备的正常运行。
4.1.22 整个汽车来煤采样装置除摆臂机构以外,均应为密封结构,但应留有检修、维护的空间。
4.2 汽车煤取样装置设备本体
4.2.1 摆臂机构
汽车采样设备为固定摆臂式结构,大臂的长度能保证采到汽车上任意点的位置。大臂的左右摆动角度为:-45°~ +45°,配合小车横向移动实现任一点采样。摆臂回转机构、摆臂升降机构要求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能保证在最大工作风压时的逆向运行要求。
采样头的上下运行灵活、可靠,采样深度能够实现全段面采样且深度可调节。 4.2.2 小车行走机构
小车行走机构要求启动、停止平稳,能保证在最大工作风压时的逆向运行要求。小车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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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装有弹簧缓冲器,车轮处有安全钩,以保证小车在采样头工作时不脱轨。小车能依靠电气装置在车厢内横向各点准确定位。小车的行走能保证采到汽车上任意点的位置。
4.2.3 采样机构
采样头为螺旋钻取式,螺旋钻头刀头及减速电机采用进口,螺旋钻头材料为合金钢,适用于大块或冻结物料的破碎和钻取。保证钻头的使用寿命不小于15000小时。
采样头能完成车厢内任意一点的采样,采样头能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深入到煤面以下400mm处取样,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全断面采样。采样头顶部配置缩分板,在采样的同时进行缩分以减少初级采样量,螺旋钻采样管下部结构,应可防止钻头钻破车箱底板。采样头驱动要求有可靠的电气、机械双重保护(如防止螺旋卡涩、过载等)。采样小车上要求配有手动提升机构,能在电控事故状态下提升采样头,以免影响汽车的调车作业正常进行。
采样机在出厂前进行动平衡试验,防止偏载,减少因偏心产生的噪音。 4.2.4 初级给料机
初级给料机型式采用封闭式皮带给料机,与物料接触区材料为不锈钢。从动滚筒具有自清洁功能,头部有刮板式合金弹簧外清扫器,使物料不易污染。物料进口部分装有调节煤层厚薄的滑门,尾部采用螺旋张紧装置,用于张紧皮带和调偏。
采用法兰式皮带密封。另配有零速开关。带速可手动调速。 4.2.5 破碎系统
采样头采取的煤样通过密闭式皮带给料机均匀地进入破碎缩分系统,破碎采用摆动锤头式细粒破碎机,需获得小于6mm的出料粒度。破碎机外壳设计成易打开型式,破碎机不易发生堵煤现象,既使在水份较大产生堵煤时,也能方便地打开机壳进行处理。破碎机进口设机械手疏通器,定期动作,去除进口积煤,防止堵塞。后部设弃铁室,室内可自动存取煤中金属及杂物。为了保证系统能正常工作及由于大块不易破碎的物料进入破碎机而造成设备的损坏,破碎机设置可靠的电气、机械双重保护,以保证设备及人员的安全。
为了降低粉尘,在破碎机入口设防风挡板装置,该装置现场可调整,使破碎机产生的诱导风自我平衡,将煤粉的泄露降到最低。破碎机不发生堵煤、粘结现象。破碎头及板材采用耐磨钢。锤头使用寿命>8000小时
4.2.6 二次给料机
二次给料机采用槽形封闭式皮带给料机,与物料接触区材料为不锈钢;从动滚筒具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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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功能,头部有刮板式外合金弹簧清扫器使物料不易污染,物料进口部分装有调节煤层厚薄的滑门,尾部螺旋张紧装置,用于张紧皮带和调偏。另配有零速开关。给料机出力为0-10t/h(可调),给料机速度可调。
4.2.7 缩分器
缩分器为刮板式采样头结构,该结构为槽形,两边设由导流板,底部装有软钢丝刷,保证全断面采样,切割器运行速度快,材料为不锈钢,彻底避免堵料和粘料。采样时间间隔可调,缩分比的调节范围大,而且调节方便。缩分器接料斗,落料斗及落料溜管均要求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以便有效地防止堵煤现象的发生并能确保其使用寿命。缩分器制动电机进口。
4.2.8 集样器
集样器采用自动换罐的电动集样器,集样瓶装有瓶盖,可减少水分损失,集样瓶定位准确,取瓶方便。作全水份分析用样品的储存罐必须密封,水份损失率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储存罐材料采用不锈钢或其它优质材料,样品罐容量为8kg,数量为6个。
4.2.9 余煤返排系统
余煤处理系统将余煤返回集料斗。落煤管材料采用不锈钢,落煤管最小倾角为60°。 4.2.10 司机室
a.司机室应保证司机视野良好,便于观察汽车行走、螺旋采样头工作。 b.司机室牢固,防震动,且保持垂直位置。
c.司机室具有防水、防尘、隔热功能;带冷暖空调,加电取暖器。
d.司机室内操作设备的布置能使操作人员在座位上方便、快速、准确地操作。
e.司机室内带有良好的照明设施。 f.司机室玻璃采用双层隔热玻璃。 g.机上设置声光报警器。 4.3 电气设备及控制系统
电气控制系统采用工控机和可编程控制器(PLC)进行控控制,并具有异常报警及的联锁功能;PLC选用MODICON、GE、AB公司系列产品;上位机配置PIV32位、40G硬盘、512M内存、1.44″软驱、40X光驱、键盘、光电鼠标、17’液晶显示器、面板式微型打印机,预装正版WINDOWS NT4.0以上简体中文版操作系统; PLC应留有与输煤程控的通讯接口。电控柜的制造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应能满足就地手动和远方程序控制起停的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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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控柜防护等级IP54以上,颜色由需方确定。要求供方提供外形尺寸、安装方式。电控柜内部低压配电元件采用进口产品(推荐使用施奈德、ABB、欧姆龙),端子盘统一采用凤凰端子。机上电缆由供方提供,需方只负责提供电源。
4.3.1 系统工况
系统有手动/半自动/自动三种工况,由转换开关选定。PLC能接收、显示并打印工况信息、煤面高度、进给值、故障码、采样点、车厢号、煤种、时间信息、班号等信息,且能将信号送至运煤系统控制室,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操作。
4.3.2 手动方式:各机构的工作由操作人员依生产过程操作相应的按钮和开关来实现。 4.3.3 半自动方式:除小车、集样器的定位由转换开关手动操作外,常动机构依次自动投入运行后,采样头的进给取样及其上升、料仓门、料斗的启停等单循环动作是自动运行的。
4.3.4 自动方式:当选定要采样的汽车后,采样系统后级设备自动启动运行。 在设置完车厢号及相应的煤种号后,自动启动常动机构运行,对于小车、集样器的定位以及采样头进给取样及其上升、料仓门、料斗的启停等单循环动作和余煤返排是自动运行的。
4.3.5 绝缘等级:F级 防护等级:IP54
电压等级:380V 4.4 清洁和油漆
设备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屑、填充物等,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渣屑、锈皮油脂等。钢结构在第一次涂层前应喷丸处理,在钢结构发运前必须上一层底漆(不包括保养底漆)两层面漆。安装后所有钢结构表面应涂最后一道面漆,油漆颜色由需方确定。油漆应采用国内先进的漆种,并能适应工作环境条件。最后一道面漆由供方免费提供。
5 设备规范
供方应填写下列规范表,但不限于此: 设备制造厂 设备型式 工作制度 行走距离 10
轨 距 轨道型号 供电方式 适用车型 取样时间 水份适应范围 适应原煤粒度 制样粒度 最大采样深度 缩分比 样品水份损失 集样罐数 集样重量 控制方式 供电电压 供电频率 总装机功率 绝缘等级 防护等级 电压等级 设备总重 6 供货范围
6.1 一般要求
6.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供方应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6.1.2 供方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供方应确保供应本招标书中所提及的设备、材料、配套装置范围的完整性,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除特别申明的外),均由供方提供。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供方供货范围)由供方补充。
6.1.3供方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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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提供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6.1.5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并推荐2~3家业绩好的生产厂商, 由需方最终确定。
6.1.6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
6.1.7专用工具和附件单独包装,并写明“专用工具和附件”。 6.1.8备品备件和附件单独包装,并写明“备品备件和附件”。 6.2 基本供货范围
供方的基本供货范围是提供3套功能完整的汽车煤取样装置设备和材料,其具体项目如
下,但不限于此:
摆臂机构;; 小车行走机构; 采样机构; 破碎系统; 缩分器; 集样器; 余煤返排系统; 电气控制系统; 控制室至设备的电缆;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6.3 供货分项清单
供方应填写下列分项供货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此: 序号 1 2 3 4 5 6 7
6.4 随机备品备件 序号 1 设备/部组件 型号 单位 个 数量 材质 生产厂家 备注 名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备注 12
2 3 4
6.5 专用工具 序号 1 2 3 规格型号 单位 ( 说明:价格一项在商务合同中填写。) 6.6 三年备品备件清单
供方至少提供以下备品备件: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型号 (注:价格一项在商务报价中填写)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备注 名 称 数量
材质 生产厂家 价格 备 注 个 个 个 7 技术资料与交付进度
7.1 一般要求
7.1.1 供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所有资料均标明“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字样。最终图纸注明“最终版”标记。
7.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7.1.3 供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提供纸介资料的同时还应提供相同版本的电子文件。
7.1.4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供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7.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供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7.1.6 需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7.1.7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8套。 7.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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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供方在技术协议签订后两周内提供满足设计院施工图设计要求的第一版文件:
清单如下:
设备总图和基础图(质量分布图、荷载分布图 );
电气原理图, 控制柜内部安装及端子排出线图接线图,一次仪表安装接线图,电源资料,各种箱柜的外形尺寸,电缆联系图,提供电动机有关资料(电动机启动电流、电动机启动特性曲线);
供方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清单具体要求: 序号 1 图纸名称 总装配图 备注 本图应表示外形尺寸、设备的重心位置、总重、运输尺寸和运输重量、组装和拆卸套管的要求高度、吊环位置。本图也应表示各部件及其附件的序号、技术数据和安装位置。 包括:各种台柜外形尺寸及基础资料、设备及就地控制柜外形尺寸及基础资料 包括一次、二次仪表使用说明书、电源要求、程序流程图、就地控制柜的电气原理接线图、通讯传输的I/O清单、 硬接线信号传输清单、安装接线图、端子排出线图 、电缆联系图、电缆清册、电控柜的外形尺寸、荷重等 2 3 基础图 电气原理图及控制系统资料 7.2.2 供方在收到设计院反馈意见后两周内提供以上文件的最终设计文件。 7.2.3 供方需向买方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图纸:
a) 设备运行、操作说明书; b) 各部件或设备的使用说明;
c) 各部件或设备的维修说明及维修质量标准; d) 各部件或设备的规范表; e) 各部件或设备的调整试验规程; f) 各部件或设备的合格证书;
g) 各部件、设备主要用材的检验合格证书; h)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一览表; i) 设备总设计说明; j) 安装要求及安装质量标准; k) 设备总装配图和部件组装图; l) 有关的规程、规范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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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控制原理资料;
n) 技术参数表。
7.2.4 供方在图纸的适当位置表示出供货分界线。
7.2.5 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7.2.5.1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7.2.5.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7.2.5.3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7.2.5.4 供方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7.2.6 供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7.2.6.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7.2.6.2 供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7.2.6.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7.2.6.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试验和性能检验等证明。
7.2.7 进车方向由设计院向制造厂家提供。 7.3 工作安排
7.3.1工程进度
本设备于_____年_____月投入运行。 7.3.2设备、材料交货进度
7.3.2.1 设备、材料的交货进度应能满足施工进度的实际要求。
7.3.2.2 合同生效后_____个月内应交付全部设备和材料。开箱验收地点为锡林电厂。 7.3.3 技术文件和图纸交付进度
7.3.3.1 供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图纸的交付进度应能满足工程设计和施工实际进度的要求,在报价书中提出并经需方审查确认。
7.3.3.2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供方应提出一份应向需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图纸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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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供确认。
7.3.3.3 合同生效后7天内,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向需方提供设备基础设计资料及电气、控制接口,以供需方开展工作。
7.3.3.4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供方应向需方提供1份合同范围内完整的设备、材料表和这些项目的运输计划,其中包括1份组装部件和需二次组装的项目表,供需方安排安装进度计划。
7.3.3.5 合同生效后供货前一个月内,供方应向需方交付其余全部所需的技术文件和图纸。
8 监造、检验 和性能验收试验
8.1 概述
8.1.1本节内容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供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供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8.1.2 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向需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及内容,并由需方确认。有关标准应符合本规范书的规定。
8.1.3 各阶段检验、试验不能满足标准、规范及性能要求时,供方应自费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直至满足要求。 8.2 工厂检验
8.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供方需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查和试验。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8.2.2 检查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出厂试验。 8.2.3供方接受需方选派的人员对设备进行检验,检验的依据是合同、标准规范及本技术规范。
8.2.4 供方提供自检的检验证书、试验报告、外购机电产品的产品合格证书等。 8.2.5 供方无偿提供检验用的办公室及检验工具、仪器。
8.2.6 需方检验人员如发现有关设备工艺或材料不符合要求,有权提出意见,供方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改进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需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供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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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需方。
8.2.7 需方检验人员不签署任何检验文件,他们的检验既不能代替设备到达现场后的检验,也不能解除供方对设备质量所承担的义务。
8.2.8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8.2.9 工厂检验内容:
①主受力件的材料实验(包括机械性能、缺陷检查等);
②主受力结构的焊缝检查(100%的超声波检查及至少10%的X射线抽检,对于超声波检查怀疑的部位必须进行X射线检检等)。
③焊接非压力容器进行泄露实验 ④各转动部件的震动检验 ⑤各密封件的密封性检验 ⑥各主要机构进行工厂组装实验 ⑦电气元件的绝缘性能及可靠性实验 ⑧电动机械、电气方面的性能验证 ⑨控制元件的可靠性检查 ⑩ 整机性能实验 8.3 设备监造
8.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规范书和电力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
8.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供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格上履行签字手续。供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R点:供方只需提供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需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供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需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停工待检。
需方接到见证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到供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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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需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需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供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需方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果更改后,需方仍不能按时参加,则H点自动转为R点。
8.3.3 监造内容: 序号 监造部套 监造内容 监造方式 H W R 数量 8.3.4 对供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8.3.4.1 供方有配合需方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8.3.4.2 供方应给需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8.3.4.3 供方应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45天/10天 (国外/国内)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需方监造代表。
8.3.4.4 需方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如需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供方应提供方便。
8.3.4.5 供方应在见证后十天内将有关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资料提供给需方监造代表。
8.3.4.6重要部件的原材料在加工前应由需方监造代表确认〔文件见证〕后方可投料。 8.3.4.7供方应向需方监造代表提供必需的检查工具、量具等。 8.4 质量保证
8.4.1 供方应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应随投标书提交一份全面质量保证计划,该计划应包括质量保证程序、组织方式和所涉人员的资格证明及影响项目质量的各项活动如设计、采购、制造、安装、调试和维护等的控制。
8.4.2 供方应有负责质量保证活动的专职人员。
8.4.3 设备的设计应满足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设备使用地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影响。
8.4.4 设备用材应采用能满足其使用条件的优质材料,•零部件的选择应以技术先进、成熟可靠、安全耐用为基本原则。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
8.4.5 供方应提出施工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及安装质量保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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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试验
8.5.1 设备应进行工厂试验和现场试验,以证实材料、•工艺及性能满足所采用的标准及本规范书的要求。供方应严格按照所采用的标准、规范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检验、试验和验收实验的项目、步骤及验收准则并应以书面的形式随报价书提交需方,以供需方审阅并提出意见。
8.5.2 供方在设备加工过程中必须按有关工厂标准进行检验、试验,不合格品不得进入后续工序。
8.5.3 各部件组装前,应进行零件检查,不符合零件不允许组装。•组装过程中必须按有关工厂标准进行检查,所有检查项目的结果必须满足有关要求。
8.5.4 出厂前检验应邀请需方代表参加,并对驱动装置单元及其它需方认为必要的部件进行试装试运,需方代表对试用的见证并不表示可以免除供方在后续工作中责任。
8.5.5 整机性能试验,整机的验收试验工作在设备使用现场进行。
8.5.6 各项检验、试验活动,供方均应向需方提交检验或试验报告。•某项检验、试验不能满足标准、规范及性能要求时,供方应自费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9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9.1 供方现场技术服务
9.1.1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供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供方要追加人月数,且不发生费用。 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派出人员构成 职称 人数 备注 9.1.2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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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9.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9.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9.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供方要向需方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格式)。供方须更换不合格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
服务人员情况表
姓名 政治面貌 工 作 简 历 单 位 评 价 性别 年龄 职务 民族 职称 学校和专业 (包括参加了哪些工程的现场服务) (按资质4条逐条评价)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注: 每人一表)
9.1.3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9.1.3.1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9.1.3.2 在安装和调试前,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需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供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需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供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供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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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供方负全部责任。
供方提供的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9.1.3.3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供方现场人员要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供方委托需方进行处理,供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9.1.3.4 供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9.1.3.5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需方协商。 9.1.4 需方的工作
9.1.4.1需方负责设备基础的设计和施工。
9.1.4.2需方负责电源接线箱之前的供电线路的设计。接线箱至设备本体的动力和控制线路设计和供货由供方负责,需方负责向供方提供有关的土建资料。
9.1.4.3需方负责为供方的现场服务人员提供工作、生活便利。
需方要配合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9.2 培训
9.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供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9.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供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格式)。 计划人月数 培训教师构成 职称 人数 地点 备注 序号 培训内容 9.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
9.2.4 供方为需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9.3. 设计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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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所有技术联络、配合工作必须以设计联络会、传真及书面方式解决。
9.3.2为使供需双方各自的工作顺利进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组织二次设计联络会议。第一次由招标方组织,第二次由投标方组织,投标方组织的设计联络会招标方参加人数为6-8人,以协调和解决设计技术和设计接口问题。
9.3.2设计联络会议形成的决议和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3.3在合同授予后,供需双方及业主方应明确各自的设计联络人。 9.3.4设计联络会时间及地点
设计联络会召开时间签订合同时确定,地点在双方所在地各进行一次,会议所在地单位提供交通、食宿、办公等条件。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序号 次数 内容 设计联络计划表
时间 地点 人数 9.4 售后服务
9.4.1 产品实行三包,保质期为从机组投入商业运行后一年内。
9.4.2 在设备保质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时,供方应无偿修理或更换。现场服务人员应在接到通知的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在调试和设备投运质保期内,由于供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应由供方免费维修和更换,由于运输、到货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供方有责任配合需方做好服务工作。
9.4.3 保质期后,供方应长期有偿供应备品备件。在合同签订以后,供方免费培训需方的运行、维修人员。
9.4.4 保质期后,如需方有必要请供方人员到现场服务时,供方人员应积极到现场服务。
10 分包与外购
10.1 投标人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及外购情况表,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厂家一般不小于3家,并报各分包及外购厂家的简要资质情况。
分包及外购情况表
序 设备/部组件 号 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厂家名称 交货地点 备注 22
1 2 10.2 投标人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制造投标设备所需的进口材料一览表。
进口材料一览表 序 名称 号 1 2 规格 单位 数量 重量 产地 制造厂商 备注 · 10.3 各部件材质表(包括但不限于此) 序号 1 2 3 4 5 部件名称 材质及牌号 单位 数量/重量(kg) 产地 备注 11 大(部)件情况
投标人应把超级超限的情况详细予以说明 序 部件名称 号 1 2 3 数量 包装 长×宽×高 重 量 未包装 厂家 名称 货物发 运输 运地点 方式 备 注 未包装 包装 23
·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30t,以及长度超过13m,宽度超过3.0m,高度超过3.0m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满足即应列出)。
本工程设备按铁路运输要求,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应控制在《铁路超限运输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铁路运输超限界限的要求。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铁路运输界限规定的界限要求时,投标人应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大件部件的实际尺寸草图和包装后的发货(车上)尺寸草图。
12 包装、运输和储存
12.1 包装
12.1.1 设备应按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包装,•正确进行零部件及各种材料的标记,以便于运输、安装和查找,并提供详细的装箱单。
12.1.2 供方应在设备发运的同时随机提供下列文件: 装箱单;
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 产品合格证书。 12.2 运输
经铁路运输的部件,其运输尺寸和重量不应超过国家标准所允许的限界规定。其它运输方式部件的运输尺寸和重量的限值,在授予合同后需供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长大部件运输时必须垫平,防止运输变形,运输中严禁碰撞和摩擦以免损伤。 运输目的地:电厂施工现场。
大件部件情况
尺寸(m) 重量(t) № 长×宽×高 部件名称 数量 厂家名称 部件产地 备 注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12.3 储存
供方应根据包装箱内所装物品的特性,向需方提供安全保存方法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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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交货进度
13.1 设备交货顺序按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交货时间为自合同生效日期至交货日期。交货进度表如下:
交货进度表
序 号 设备/部件 名称、型号 发运 数量 地点 交货时间 (注意: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备品备件交货进度表
序 号 设备/部件 名称、型号 发运 数量 地点 交货时间 (注意: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专用工具交货表
序 号 设备/部件 名称、型号 发运 数量 地点 交货时间 (注意: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进口件交货表
序 号 设备/部件 名称、型号 发运 数量 地点 交货时间 (注意: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13.2 为便于买方对设备接货进行系统化管理,因此需了解供方对设备包装物的回收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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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以便及时返还。
序号 · 需回收的包装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回收地点 14 差异表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列表。
技术差异表 序 号
商务差异表 序 号 条目 招标文件 简要内容 条目 投标文件 简要内容 条目 招标文件 简要内容 条目 投标文件 简要内容 15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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