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课 诸侯纷争与变法运动
备课提示:列国纷争导致经济发展,还是经济发展导致列国纷争?兼并战争催生变法运动,商鞅变法“使秦国国富兵强”,没有说民富。孔子与老子的治国主张矛盾吗?性善论与“仁政”、性恶论与法治是什么逻辑关系?为什么增添阴阳家?“历史纵横”引用唐朝人的话能够证明“华夏认同”吗?变法推动了社会转型,如何解释?
经济发展与列国纷争
春秋至战国早期,铁器的使用范围有限,到战国中晚期,铁器广泛使用。已发现的铁农具有锸、铲、镰、锄、斧、锛等,铁质武器更多。铁器的逐步推广使用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原动力。
铁农具的使用扩大了垦殖面积,使农业生产有了更多的剩余,促进了手工业与商业的发展。农业产品、手工业产品丰富了市场,贸易与市场活跃的标志是金属货币的使用,教科书的插图介绍了8种货币。不少商人往来于各国之间,史载了他们的名字,如春秋前期郑国的弦高、春秋末年的范蠡、孔子的学生子贡。战国时期的大商人就更多了。工商业集中产生城市,中心城市都是诸侯国的国都。
铁工具的使用发展了生产力,导致生产关系变化与宗法关系解体。使用石、木、骨材质的工具,农业生产依靠集体力量;使用铁工具,传统的农业集体劳动让位于个体劳动、个体经营。农民依靠铁工具和生产技能可以生存,为躲避战乱和出于其他原因,农民迁徙,脱离原来的氏族组织。个体小农不再是宗法血缘组织内的庶民,个体工商业者更不受宗族组织的约束。宗族内部原有的秩序被打乱,奴隶可以因战功而获得自由,甚至晋升为将军,秦国大将白起原来就是奴隶。下层庶民与奴隶的身份发生变化的同时,上层贵族也在变化。西周末年,周宣王干涉鲁国内政,非要废长立少。周幽王废原配夫人申后,废除嫡长子宜臼的太子资格,立褒姒为后,立褒姒所生的伯服为太子。周宣王、周幽王带头破坏宗法制,诸侯反叛有了正当理由。周天子不遵守宗法制,诸侯也破坏宗法制。春秋初年,鲁国鲁惠公为长子娶妻,他见儿媳美貌,废原配将儿媳立为自己的夫人,生下儿子后立为太子,废了嫡长子的资格,破坏嫡长子继承制。他死后,鲁国国君不断被杀。其他诸侯国破坏宗法制的现象也很严重。春秋时期,维持各级贵族之间尊卑上下关系的宗法制失去作用,贵族内部不再层
层分配权力和财产,许多出身贵族的人沦为庶人和没有财产的士。他们投奔有势力的大夫,甚至到别的诸侯国谋求发展。还有一部分人摆脱了贵族“士”的身份转化为“士人”,也有庶人上升为士人。春秋末年,士人的大量出现意味着社会中产生了一个知识阶层。这个阶层没有固定职业,没有贵族的权利和地位,也不从事耕作。他们有思想、有主见、有抱负,是百家争鸣的基础。
生产力的发展使一些诸侯国的面积不断扩大。周初分封的诸侯国都是不相连的垦殖区,人烟稀少,国与国之间有大片的山林、荒地和沼泽,不相邻基本没有利害冲突。齐国封地在如今的山东淄博,那时周围还有一些小国,与鲁国并不接壤。周王畿的面积大约有一千里见方(约合250平方公里),是经济最发达的关中地区,人口多一些,因此周王有足够的实力控制外服诸侯。经过200多年的经济发展,各国人口繁殖、领土不断扩展,国与国之间逐渐接壤,矛盾增多。齐国灭掉周围小国,包括同姓并与周王室有姻亲关系的纪国,占据了山东半岛,一度称霸中原。大国吞并小国,大国都想称霸天下,大国与大国之间为争夺霸权发生战争。东迁后的周王室已经没有实力控制全国,势力衰微,形同虚设。以宗法分封制建立的政治秩序完全被破坏,整个国家处于割据状态。兼并战争不断地消除各种氏族血缘组织,到春秋战国之际,部族组织已经被打乱,各国变法随之建立起成熟国家的各种制度。
变法运动
各国变法的直接动力都是为富国强兵,但是,客观上都推动了社会转型。按地域划分国民,秦国、晋国和楚国实行最早。
井田制早在西周晚期已经开始瓦解。周初分封没有秦国,周平王东迁那年,秦襄公因救驾、护送有功,被封为诸侯。给他封地时,周平王说:“戎人无道,强占我岐、丰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秦国最初只是空有其名,地盘还要自己去夺回来。秦襄公用了6年时间赶走了犬戎人,因此秦国建立时就不存在整整齐齐的井田。公元前688年,秦武公开始设县,至商鞅变法,秦国境内设置了41个县,每县设一县令,征收赋税。晋国大约在公元前600年实行县制,楚国在公元前700年开始置县,燕国在战国中期开始设郡县。自战国中期以后,各国都重新按地域划分居民,实行郡县制。郡为军事区,长官为郡守;郡下设县,长官为县令;这样初步形成郡县两级管理居民,但是还有很多地方未设郡县。
国家机构的改革早于变法运动,机构的官职,各国大同小异,主要长官称相或丞相,楚国叫令尹。相下有卿、御史、廷尉、司空等。军事长官有国尉、司马、将军等,楚国叫上柱国、柱国,亦有将军、司马之称。春秋时期大国争霸,大国率先打破
任人唯亲,实行选贤任能的新原则。齐国的管仲、秦国的百里奚、楚国的孙叔敖,都是出身低下而位居相或上卿。在战国时期的变法运动中,这种现象更加普遍,尤其是秦国商鞅、楚国吴起的变法,彻底否定了世卿世禄制度,建立起与集权相配套的官僚制度。官僚制度主要有几个特征:一是选拔任免官吏的权力掌握在国君手里,国君授予官吏权力,罢免时收回权力;二是官吏实行俸禄制度,君主与臣僚实质上是雇佣关系,国君是雇主,受雇的官吏有官职既有权力又有稳定的收入,无官职无俸禄;三是对官吏有一套考核制度,作为升迁、任免的依据;四是文武分职、将相分立、各司其职。这是处理国家事务的需要,也是分散权力便于国君掌控。
战国时期,随着血缘组织的瓦解和地域组织的建立,兵制由早期的氏族兵发展成为常备兵制。春秋前期士兵以“族”为单位编制;春秋后期渐变为按地方行政组织编制,但仍属兵民合一性质。及至战国,各国为戍卫边关要塞,常备兵成为必须。商鞅变法采取普遍兵役制,成年男子都要为国家服兵役,每年在本地区服役一个月,一生当中要戍守边疆一年,受京师调遣一年。以当兵为职业的募兵制也开始出现,各国都由国家供养。
法律制度在春秋战国时期的进步莫过于成文法的公布。公元前536年,郑国的子产当政,将刑法条文铸造在鼎上,公之于众。这是古代中国公布的第一部成文法。战国时期,各国不断制定新的法律。李悝在魏国变法制定了《法经》六篇,商鞅据此制定秦律。赵国也有《国律》,齐国的法令也很健全。法律建设在这个时期相当显著。教科书说:“各国通过变法,推动了社会转型,逐步建立起君主的政治制度。”世界古代国家都经历过君主制,唯有我国的君主制辅之以到基层的官僚制度,因此形成高度集权。在古代很长一段时期,这是政治文明的进步。商鞅变法最为彻底表现在否定贵族等级分权的,普遍推行县制,建立君主、集权和官僚制度。
商鞅变法的成效是“国富兵强”,没有说“民富”。评价商鞅变法有不同视角,文科班教学可资利用。
重农抑商不利于经济发展,无需解释。什伍连坐在于治民,是商鞅的首创。连坐要求各家相互监督,不告奸者处以腰斩,而告奸者可获得与士兵斩首相同的赏赐。奖励军功一方面打破贵族,一方面使平民有了战功就可以得到爵位、土地、住宅、奴仆和佃户。这样又保留了按爵位等级占有数额不同的田宅和奴隶的旧制度,承认占有奴隶的合法性。而以斩获首级计算军功,那么打仗时既要奋勇杀敌,杀敌后还要把人头割下来带上,以便战后按人头数领赏;人头只能拴在腰间。想想看,杀红眼的士兵,腰间系着斩获的首级,这就是“虎狼之师”。史载“民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
所歌谣者战也。”听说要打仗了人们就亢奋、庆贺,机会来啦;老百姓平时最爱唱的也是战斗歌曲,因此秦国当时被称为“虎狼之国”。《荀子》记载,秦国士兵斩获“五甲首而隶五家”。“五甲首”大概指军官级别的首级,有这样的战功便可奴役五家,按照成年男子必须自立门户的规定,五家至少是10口人。一个人的地位上升了,10个人地位下降了。以商鞅立木为信的故事推断,奖励规定以杀敌首级计算,一定兑现。那么可以想象,秦军每次作战必然积累了大量人头,而这些头颅很难说没有无辜百姓。史载“秦用商鞅计,制爵二十等,以战获首级者而受爵。是以秦人每战胜,老弱妇女皆死,计功赏至万数。”变法无疑增强了秦国的实力,但整个国家从上到下充满了好战、扩张、嗜血的气氛。秦地本来就缺乏礼乐文化,经商鞅的整治,民风更加彪悍也更加疯狂。变法虽然发展了生产,但人民未必能够享受到改革的红利。商鞅主张“弱民”,“有道之国,在于弱民”,而不是富民。商鞅笃信以刑治国,认为“禁奸止过,莫若重刑”。他为秦国制定的刑法非常严酷,而且实行轻罪重刑,目的就是要把百姓管制的服服帖帖。
商鞅用了18年时间,使“战国七雄”原本最不雄的秦国强大起来,最终打败六国,秦统一天下。但是,历史也证明这样的治国方法不能长治久安,秦朝的短命使汉初几代皇帝不得不反其道而行之。变法增强了秦国的经济和军事力量,也改变了人性,使人失去理智而走向残暴。商鞅罚不讳豪门,赏不私亲近,得罪了权贵。秦孝公死后,政敌仅凭一纸诬告,商鞅便被五马分尸,时年约52岁。在商鞅死前60多年,古希腊雅典一位70多岁的老人自愿接受死刑,饮鸩身亡。这位老人叫苏格拉底,是有名望的学者。审判他的法庭由500位公民组成,法庭听取了原告和苏格拉底的辩论,最终以多数票判处苏格拉底死刑,罪名是不敬神灵、毒害青少年。老人有多种方式可以不死,但是他选择了服从判决。他认为法庭经过起诉、辩论和投票表决的法律程序,公民应当服从。他以身殉道,让后人明白了民主不在于形式、更不在于多数。商鞅之死与苏格拉底之死发生在同一时代,前者死于,连辩护的机会都没有;后者死于民主,多数人的愚昧压制了少数人的理性。东西方文明在公元前就显示出不同的特质。商鞅变法为秦统一奠定了基础,也是秦朝短命的根源。它的成功和教训为历代统治者提供了经验,因此后世王朝都以“外儒内法”治国。儒家思想与法家理论都有利于统治,只不过《商君书》过于露骨,只能作为皇家教材,不能让人人都明白。
百家争鸣
“百家争鸣”是后人的形容,当时没有对思想的约束,人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士人群体属于的社会中层,知识阶层历来都是思想的先驱。教科书说,百家
争鸣“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波澜壮阔的思想运动”“成为后世中华思想文化的源头活水”。这个时期学术昌盛长达百年之久,以后中国历史再无此现象。百家中主要学派的思想及其精神方向虽然不同,但都没有因大一统帝国的出现而消失。百家争鸣为国家治理设计了一整套制度和治国方案,融造了中华文明两千余年的意识形态,以后中国智慧发展的基础和源泉都在这里。
儒家思想对后世影响最大,因为它不仅包容了三代以来的传统文化,还派生出法家、融汇了阴阳家的理论。孔子的“仁”源于传统的家庭观念,“孝为仁之本”最能说明他的思想特征。他认为血亲之爱与生俱来,家庭的亲情是血缘关系决定的,是人的本性。子女对父母的爱是“孝”,兄妹之间的感情是“悌”,“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孝为仁之本”是仁的思想本质。“孝”强调下对上的义务和服从。教的仁爱强调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国王与民众在上帝面前是平等的,家庭成员之间也是平等关系。佛教的爱是佛爱护众生,要求信者以慈悲为怀。雷锋的爱则有阶级立场,不是对所有人。孔子将家庭的血缘感情向外推展,产生普遍意义上的“仁者爱人”。“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年轻人在家应该孝顺父母,在外要尊敬长者,做事要谨慎讲信用,有博爱之心,多接触有仁德的人。“泛爱众”指对外人,“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为仁之方也矣。”有仁德的人自己能够处世立身,也会帮助别人立身;自己通达事理,也帮助别人通晓事理。尽心对待他人是实现“仁”的途径。孔子有句名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自己不愿意做的事,也不要强迫别人去做,推己及人即不要坑人害人。孔子还提出仁德的五种表现:“恭、宽、信、敏、惠”;恭即自重,宽即宽厚,信即信用,敏即聪敏、勤奋,惠即关心他人。他解释说,有仁德的人懂得自尊、自重,宽厚待人,以诚取信,勤敏做事,关心他人,这样的人就会得到人们的拥戴。孔子学说注重从我做起的道德修养,这是儒学的传统。孟子把“孝为仁之本”提升到政治高度:“以孝治天下”。于是,在家尽孝、在外尽忠的忠孝观念逐渐成为古代社会的主流价值观。
孔子“仁”的思想境界有理想化的成分,也有缺乏理性的要求。他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屈辱求生固然可悲,贪生怕死固然可叹,但要求杀身成仁就过分了。战争中,在失去抵抗的条件和能力的情况下,投降应该是被允许的。对待投降后的士兵要给予人道主义待遇,这是近代国际公约的规定。杀身成仁则藐视生命,这种思想不符合以人为本的精神。孔子还过于重视尽孝的形式,影响极坏。他说:“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三年指服丧期,三年期间不仅要遵守亡父的要求,还不能工作,不能娱乐,穿戴不能时髦,吃喝不能讲究。他的学生宰我
问:守孝三年,时间太长了吧?三年不演奏,音乐技巧都废了,粮食生产周期一年,生活用具一年一换,守孝一年就可以啦。孔子却说,你要心安你就去做吧。宰我走后,孔子说,这人真是不仁德。孔子将守丧礼仪作为衡量道德的标准,这是中国社会丧事隆重习俗的根源。
孔子认为礼仪具有道德意义,他希望恢复西周的礼乐秩序。孔子开创的儒家学派始终关注政治和社会秩序,这是儒学的基本特征。孔子主张“为政以德”,孔孟提出“以德治国”的思想,认为礼仪可以约束人的行为,增强道德感和自尊心,可以使人自觉自悟;而用刑法治国,人民只图幸免不知耻辱。实现礼乐秩序的途径,孔孟寄希望于君主开明,同时注重教化民众。孔子及后世儒家学者都以教化民众为己任,同时又积极参政议政,这是儒家学派的一个特点。
孔子整理了《易》《诗》《礼》《书》《乐》,这些书是传统文化的结晶,使儒学开始就占据了制高点。
孔子提倡以德治国,老子反对以德治国。他说:“大道废,有仁义。”意思是说,没有大道,才有仁义。大道即最佳路径、最大的道理。在老子看来,你树立的“德”是人为标准,治理国家应当“道法自然”;“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我”指君主,君主应尽量减少对百姓的干涉,让百姓加强自主意识,无为而无不治。无为使民无知无欲,“道法自然”就是效法万物之自然的意思。但是,老子又强调“无为而无不为”,不是什么也不做,而是适当地有所作为。他比喻说“治大国若烹小鲜”,小鲜即小鱼,烹制小鱼火候要适当,用铲要小心。治理国家也是如此。只有重视生命、爱惜生命的人才能治理好国家。老子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对生命的重视。老子既反对以仁义治国,也反对以法治国。以道为本是老子的主张,道家由此得名。司马迁说“道不同不相为谋”指的就是儒、道两个学派。道家在百家争鸣时期不是显学,但其思想深度和实际影响仅次于儒家。《老子》也叫《道德经》,是道家理论成熟的标志,后来成为道教的经典。道家认为养生与治国的道理是一致的。道教取道家养生学说,尊崇老子,但是道教引导人成仙,与道家关注的方向有很大区别。司马迁在《史记》中说,老子姓李,名耳,字冉。学者陈鼓应著有《老庄新论》一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他说:春秋240年间,无“李”姓,有“老”姓;老子原姓老,老冉应该是他的名字。道家学派说自己的源头是黄帝,西汉初推崇黄老之学,黄指黄帝,老即老子。法家不相信道德自觉,主张以法治国;但是法家是儒家派生出来的。
孟子认为人性善,“仁”的根源在于人性先天都是善良的,婴儿时期都一样,长大变成好人或坏人,是后天造成的。“人之初,性本善”就是这个意思。因为人性善,所
以每个人都有“仁心”,都有成为“圣人”的可能,“人皆可以为尧舜”。为什么古代只有尧、舜、禹几个圣贤呢?因为他们不同于一般人的地方,在于不断发挥本性善良的一面。这样的人掌权一定会实行仁政,通过“教养”使百姓也坚守仁心。教,就是教育引导;养,就是重视民生。为什么要重视民众生活?他说:“衣食足,知荣辱”,吃喝不愁,人才讲究尊严,才会有仁爱之心。那么,如何使民众衣食无忧呢?要减轻赋税,爱惜民力,以“民为贵”。“社稷次之”是说疆土重要,但不如民众重要,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君为轻”,君主可以更换,惟有老百姓是不变的,因此他提出以仁心教化君主,是儒者的责任。由于孟子轻视君主,所以他主张君主不仁,不必尽忠,还要换掉他。一千多年后,明朝皇帝朱元璋看到孟子这些言论很生气,说:这个老头儿要活到今天,我非宰了他不可。
荀子也是孔子的再传弟子。他不同意孟子“人性善”的观点,认为人都想吃好的、穿好的,都有私心,这是与生俱来的本性;“人性恶”,必须加以管制才能向好的方面发展。韩非是荀子的学生,他从人性恶的观点提出,君主必须以法为工具管理国家,严刑酷法使人畏惧,才能实现安定。他还认为强化君主的统治权要宣传造“势”,君主要学会以权“术”驾驭百官。商鞅与荀子是同门师兄,韩非与李斯都出自荀子门下。
教材为什么增加阴阳家?因为《易》集中阐述的阴阳观念很早就有,是中华文明独特的思想内涵。以邹衍为代表的阴阳家,将原本各自的阴阳与五行结合起来。阴阳原指日光的向背,向日为阳,背日为阴;山南为阳,山北为阴;引申开来,物体的正面、前面称阳,背面、后面称阴。一切事物都有正反两个方面,于是古人就用阴阳概括相互对立、相互消长的两个方面。阴阳交替变化,有序而调和就是吉祥;反之就有难。这种观念在《书》《诗》中也有记述。五行指金、木、水、火、土五种概念,也是很早出现的观念。五行相克相生,相生指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克指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邹衍用五行说解释历史规律,认为历史按照五德终始的次序演变,周朝是火德,接替的一定是得到水德的人。水德尚黑、数字尚六,秦始皇深信不疑,他的袍服都是黑色的。阴阳五行学说是古代中国独特的抽象思维方式,深入人心,影响深远。中医学的理论是阴阳五行,董仲舒独尊儒术和宋代理学也是以阴阳五行说为理论基础。
墨子以“兼爱”反对孔子的仁爱。儒家的仁爱“亲亲为大”,亲疏有别。家人之间要比外人更亲密,爱兄弟比爱邻居要多一些,这叫“爱有差等”。墨子则主张“爱无差等”,对人对己一视同仁,不分亲疏,即是“兼爱”。他的理由是,强调亲疏远近是造成社会混乱和争斗的根源,真正的仁应该是兼爱。孟子反对说:“墨子兼爱,是无
父也。”墨子思想体现在国与国的关系上,就是“非攻”。非攻不是反对一切战争,正义之战得到墨子的支持。兼爱在国家治理上提出“尚贤”,为政之本在于让贤能的人主政,天子应该选最贤能的人,天子再选拔次贤能的人。显然,这样想法过于天真。
百家通过争鸣,相互批判、相互吸收,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态势。每一家内部也有差别,儒家的孟、荀是两派,发展方向不同,后世统治者采取“外儒内法”的方式,经久不衰,屡试不爽。春秋战国时代,阴阳观念已经是不言而喻的真理。儒法两家都以阴阳说解释自己的合理性,后来理学又运用阴阳五行说解释自然规律和国家政治。中华文明的思想发展在百家争鸣时代已经基本定型。
华夏认同
氏族制度发展到最后阶段,即:在打破氏族组织的过程中形成民族。民族由氏族融合而成,融合需要一个过程。由于华夏先进,这个过程表现为华夏族的不断扩大,到秦汉时期,汉族形成了。
第1课插图“何尊及铭文中的‘中国’”,意在使学生理解“宅兹中国”,最初就是指商周所在地,黄河流域的渭南、豫西北一带;“中国”指天下中心的方位。商周时期的“中国人”仅指“华夏”“诸夏”,诸夏最初仅指占据中原的夏、商、姬、姜(姬、姜为周),四族之外都被看作蛮夷。夏、商、周既是接替的朝代,也是三个不同的部族。“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族”指部族。《左传》所记这句话后面说:“楚虽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楚国居长江流域,文化虽高但仍被视为蛮夷,说明那时还没有将生活在今江浙、两湖、安徽等地的人看做同一族。秦国的张仪游说燕王时,燕王说“寡人蛮夷僻处”,居住在今北京地区的人自己都说自己是蛮夷,顾颉刚因此而感慨:“那时的中原是何等的狭小,诸夏是何等的稀少呵!”教科书说:“从春秋到战国,民族关系出现了重要变化。”这个重要变化即是“华夏认同观念”。“进入战国之后,戎狄蛮夷逐渐融入华夏族。华夏族吸收了大量新鲜血液,更加稳定,分布更为广泛。”“历史纵横”栏又强调:“华夏作为文化、政治实体,在春秋战国时期被周边民族所认同。各族同源共祖的观念得到发展。”那么,何以证明“华夏认同”“同源共祖”?炎黄传说的出现即是明证。顾颉刚先生早在古史辨中已经论证了这个问题。
战国初年,诸夏和蛮夷的界限还分得很严,到战国中后期,这种区分越来越模糊,因为大家有了共认的始祖。为什么这时出现了共同始祖?因为兼并战争把无数部族合并到一起,制造祖先同源的神话有利于接受统一的现实,而实际表现就是华夏认同。华
夏的地域范围不断扩大,中原部族与周边部族不断融合,华夏族逐渐形成统一的整体。统一既需要民族认同,又要打破地域观念。禹被神化的过程中成为共同始祖。据顾颉刚先生考证,禹治水的传说最早见于《诗经•商颂》,《诗经》是春秋时代的作品,提到禹只有简单几句,没有说禹还干了其他什么事;治水的“水”,有学者认为是在黄河下游以今河南濮阳为中心的古河济地区。战国时,《尚书•禹贡》说禹的贡献不仅治水,还划分了“九州”和“五服”。“九州”指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九个地理区域(还有别的说法),大约包括了今河北、山东、江苏、湖北、湖南、河南、四川、山西、陕西和甘肃部分地区。这时禹的活动和关怀的范围已经远远超出了商周千里之地。按照“五服”五百里甸服、五百里侯服、五百里绥服、五百里要服、五百里荒服的划分,想象中的“回”字形大地是五千里的方圆,核心的三服之地是华夏族的空间,北狄、西戎、东夷、南蛮在华夏四周。这就借助禹的传说扩大了诸夏的地域观念,顺应了统一的趋势,禹也就成为大家的共同始祖。而后传说经久不衰,禹的活动范围也不断被扩大,现在浙江绍兴的禹陵就是明证。尧和舜的传说出现在春秋末年,也就是说,先有禹,后有尧、舜。《论语》中两次连称尧、舜,一次连称舜、禹,又接连赞美尧、舜、禹。但是,尧、舜、禹之间是什么关系,孔子没说,只推崇他们是道德高尚的古王。战国时,尧、舜、禹的传说愈加丰富。尧、舜传说的出现在禹之后,黄帝则出现在尧、舜之后。最早的记载是秦灵公祭黄帝,时间在公元前424年左右。神农氏是传说中的农业和医药的发明者,神农氏成为炎帝则是在黄帝的地位确立之后。五帝是这个时候才有的传说,三皇的时代更早,有关传说出现的时间却更晚。《史记》说黄帝、颛顼、帝喾、尧、舜五人为五帝。楚人的始祖祝融又叫颛顼,被列为五帝之一。商与周的始祖契与弃都是帝喾的儿子,是亲兄弟,尧也是他们的兄弟。颛顼和帝喾是黄帝的孙子、曾孙,舜和禹成为颛顼的后代。黄帝是尧的高祖,舜是黄帝的第九代孙,禹是黄帝的第五代孙。按照司马迁的记载,舜反而比禹低三辈儿。司马迁所记炎黄谱系说明战国以来人们的想象力愈加丰富,同源共祖的观念越来越坚实,辈分并不重要。南方的越人本来与诸夏没有丝毫关系,在他的笔下也成为禹的子孙。秦国、赵国、齐国的始祖也都与颛顼拉上了血缘关系。黄帝不仅成为夏、商、周三代的远祖,也是中原以外被同化的外族的祖先;他不仅是多民族的共同始祖和人神,还是中国文化的源头。
春秋时期,由于中原各国的社会发展比相邻的戎狄蛮夷先进,在频繁交往中,这些周边部族产生了华夏认同。进入战国之后,周边的戎狄蛮夷不断融进华夏族,华夏族不断扩大,更加稳定。炎黄传说的形成和对炎黄的崇拜,反映了华夏认同,华夏认同也就是文化认同。
从华夏族到汉族,秦汉统一国家的主体是汉族。严格地说,那时无所谓“多民族”,周边都属于落后的部族,他们还没有脱离氏族社会,还不具备民族的种种特征。汉族的形成是统一国家的基础。与战国同时,马其顿王国的亚历山大征战8年,建立了地跨欧亚的帝国,但是这个帝国没有一个主体民族,也没有共同的文化,因此很快倒塌。
本课教学建议
依照唯物史观,经济发展是社会进步的原动力。因此本课可以先讲经济发展,然后是列国纷争、变法运动、百家争鸣。教科书将孔子和老子与百家争鸣分开叙述,可能出于时序性原则,课堂教学可以合并在一起。华夏认同放在最后为下节课做铺垫,也合乎历史逻辑。教师教学用书认为重点是社会变化、变法运动和百家争鸣。从统一国家的建构考虑,无论是社会变化还是变法运动,都要强调早期国家的社会组织被破坏,局部实现了按地域划分国民。
采用炎黄传说及其形成的过程,是对华夏认同最有力的说明,否则空洞的解释没有实证。顾颉刚的考证都有文献支持,迄今未见有力的反驳。介绍孔子不应纠缠于“仁”的解释,应该侧重他的治国主张,老子也是这样。孔子思想的逻辑,老子思想的逻辑,孟子、荀子和韩非子的思想逻辑,这些都需要教师讲解。老子治国思想与孔子的对立之处,法家思想为何走向极端,教材也没有明说。百家争鸣中墨家学派可以简略,孔子的教育成就一带而过甚至可以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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