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中级职称认定通知
一、认定对象
1. 硕士研究生:
a.本科毕业后连续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b.本科毕业参加工作后,又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从事专业工作两年以上。
2.博士研究生毕业,毕业当年。
二、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1.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 《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呈报表》正反打印,一式二份;
3.近期2寸免冠照1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
三、报送材料时间与地点
请于2015年06月23日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的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1910,联系电话:86850374,联系人:郭文姝
四、其他事项
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