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申请单位(个人) 法人代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内蒙古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 厅 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个人)、审批和备案机关各一份。
2.个人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同申请人户口所在地部门填写。
3.本表中“机构名称”,申请单位(人)可用铅笔申报,申报时由审批机关按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规范要求确定名称,由审批机关负责填写。
4.学校性质:批公益性或经营性。
5.本表一律由钢笔或毛笔填写,也可电脑打印,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申请单位(个人) 详细地址 联系人 申 请 内 容 学校性质 办学规模 招生对象 固定资产总额 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办学形式 注册资金(万元) 培训等级 培训时限 所选用教材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培训工种或专业名称 培训工种或专业
人 员 情 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拟任何职 从事专业年限 董事会成员 法定代表人校长管理人员
姓名 职务 专(兼)职 职称(等级)
姓名 文化程度 职称 教龄(专承担专(兼)职 (等级) 业工龄) 课程 专业理论课教师 教职工总数 专职教师: 兼职教师: 管理人员: 实习指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