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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安全通用合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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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安全通用合同

  (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而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概况:楼号室朝【主/次】卧,㎡,有床、衣柜、。

  二、租赁期限:个月,即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租金:

  1、每月____元(大写:元)。押一付一。

  2、甲方交房日,乙方应付清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房租;此后租金应在下月30日前支付。

  3、支付采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

  4、甲方暂指定如下账户为汇款账户(如有变动,以实际为准):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四、押金:

  乙方应于签约时付甲方押金(大写:)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应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爱护,如破坏则按价赔偿。

  3、水费由甲方支付。入住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抄见:水___度。

  4、电费由甲方支付。入住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抄见:电___度。

  5、网费由甲方支付,金额为(大写:)元/月。

  6、取暖费由甲方支付,金额为(大写:)元/月。

  7、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或将其用于非法用途。甲方应保证房屋居住密度不小于㎡/人。

  六、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修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七、任一方违约的,应向对方赔偿全部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两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赁安全通用合同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方:满堂红(中国)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就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 甲方所拥有之物业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正(¥ 元),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租金按月结算,以 形式支付甲方,由乙方在每月的 日前缴付当月租金。

  三、乙方已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元正(¥ 元)作为房屋租金押金(保证金),乙方在租赁期满之日缴清租赁物业的一切

  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保证金)无息退回乙方.本押金不得于租赁期满前抵付租金。

  四、甲方已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已提供身份证明。甲乙双方已分别审查并确认对方真实合法性。

  五、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在付清水、电、煤气费、管理费等应付付费后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付给乙方使用,同时保证内附属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行使用。

  2、负责房屋和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承担房屋设备正常的维修使用。如甲方应及时进行房屋及设备维修,因甲方延误维修而使乙方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甲方赔偿。因房屋维修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与乙方签定回迁协议。

  3、甲方在租赁期内如转让该物业之所有权,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此物业。乙方不购买的,不得拒绝接受新业主继续执行本合约之出租权,乙方有权继续执行本合同至租赁期满。

  4、租赁期满甲方要求收回房屋,应在租赁期限满日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5、甲方因该物业发生任何经济及产权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有权继续执行本合同至合约期满为止。如因此而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按期交纳房屋租金。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或转租、转让、分租或与他人互换房屋使用,乙方保证不改变房屋用途。

  3、如需与他人合作使用房屋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联营、经营均应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

  4、因使用需要进行房屋内部装修,须经甲方同意。

  5、要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房屋。因此延误房屋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

  6、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房屋或原配置的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

  7、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内安装或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及储存有危险、易燃等违禁物品,或在该物业内进行非法行为。

  8、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应交还承租房屋和原配置的设备给甲方,如须继续承租房屋,乙方应当提前 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9、租赁期内,该物业的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电视天线费、电话费由乙方负担。

  业务编号:________ No:Z 1234567

  10、乙方于租约期满、解除合约或终止合约时,应即时迁出及交还该物业给甲方,如有任何遗留物品,甲方有权作出处置。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守约方有权提前合同,违约方应以等额于押金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予以赔偿。如仍不足弥补因此造成之直接经济损失的,违约方仍就应作出赔偿,赔偿应以实际损失为准。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二收取违约金。逾期 天视为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没收押金(业主同意继续租赁的除外)。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金额百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视为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除退还所有已收款项外还须支付等额于押金数额之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第六条第9小点规定之应付费用的,应按欠费总额每日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租赁期满解除合同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房屋和设备,如发现有人为损坏的',则在乙方押金(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期期间,合同一方均有权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但应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要求提前解除的,须退还押金,并支付等额于押金金额的违约金给乙方;乙方要求提前解除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作为赔偿。

  6、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续订承租合同或已解除合同后,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除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间租金外,甲方还有权按月租金额百分之二十收取违约金。

  7、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后十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租金的条款处理。

  8、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八、租赁期内因征地拆迁的,双方应共同遵守《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的一方承担。

  九、租赁期届满,乙方不得破坏物业原有装修,应以原状交还房屋给甲方。一切嵌装在墙体内的装修(包括乙方已征得甲方同意改变的装修部分),乙方一律不得拆烂、损毁及拆走,同时甲方不子补偿。除此之外,一切乙方搬入的可移动的财产均可搬走.

  十、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起诉。

  基于经纪方为租赁双方提供的中介代理服务,并促成签署本合同,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当天向经纪方支付中介代理费,其中甲方应向经纪方支付中介代理费人民币 元整(¥ 元)。乙方应向经纪方支付中介代理费人民币 元整(¥ 元)。逾期支付的须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每日按代理费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至支付完毕之日至。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特一份,经纪方持二份,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自签订、变更合同之日起3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出租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甲、乙双方已悉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相关事宜。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经纪方:

  经纪人:

  签约日期:

房屋租赁安全通用合同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规定,由双方共同遵守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对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提供位于 场地给乙方,乙方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乙方在房屋交付时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不具备正常、安全、合理使用条件的,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及时消除隐患或修复,以满足正常、安全、合同使用目的。

  2、乙方应按照各类家具、水电煤气设备、管线、仪表、物品的使用方法,并规范操作。掌握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逃生基本知识。在使用房屋期间,应注意观察房屋及屋内外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3、乙方应对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备、物品进行合理且妥善的照管,因乙方照管/保管不力或不正当使用,致使承租房屋毁损、灭失、甲方提供的各类物品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承租房屋内严禁存放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设备。

  5、乙方须遵守安全用电等相关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水壶、电水杯、伪劣接线板电器等违规电器,违反规定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置。乙方的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6、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

  7、乙方对承租房屋不享有处分权。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租房屋及属于甲方所有的家具、水电煤气设备、管线、仪表及其他物品。乙方不得为承租房屋设定抵押或为前述家具、电器煤气设备、管线、仪表及其他物品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煤气仪表及管线。甲方同意迁移的,双方应当严格遵照有关机关的规定及要求,迁移后的仪表及管线应符合安全规范。

  9、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应当注意自己的不当行为可能对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如乙方不得在阳台、窗台上搁置、悬挂易坠落的物品;不得高空抛物等。

  10、凡经营性房屋和厂房必须按照有关消防规定自主或甲方代为配备消防用品,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一经发现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11、乙方严禁在租赁范围内和甲方规定范围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用明火审批表”报保卫处审核,经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内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12、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自杀、相约自杀或因自己原因造成他人自杀。

  13、不得进行其他未在上述规定中的会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不得配置有安全隐患的设施。

  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经发现将被处于罚款;造成事故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安全通用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

  籍贯:

  根据《中华表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房与承租房的权利义务,确保房屋安全、社会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房租费 元每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交付承租房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或双方同意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二、租赁期间房屋安全管理制度

  1、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的有毒危险物品。如出现火灾、盗窃、扰乱社会治安等情况,后果自负。

  2、承租方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安全。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安全通用合同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规定,由双方共同遵守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对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提供位于的房屋给乙方,乙方为该房屋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乙方在租房期间应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列等有关规定,不得在租用房屋内从事黄、赌、毒和任何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保证租用房屋财产安全和乙方雇佣员工的生命安全。

  2、乙方必须保证租用房屋期间安全用电,经营场所(包括内设库区)内要有安全通道,严禁使用明火,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建立健全安全值班制度、组建消防安全小组、应急小组,服从消防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

  3、乙方应实行防火、防盗、安全值班责任制,确定本部门安全责任人;

  4、乙方应对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备、物品进行合理且妥善的照管,因乙方照管不力或不正当使用,致使承租房屋毁损、灭失、甲方提供的各类物品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在承租房屋内严禁存放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

  6、乙方对承租房屋不享有处分权。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承租房屋及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等仪表及其他管线,不得私自装修、装饰承租房屋。甲方同意迁移、装修装饰的,乙方应当严格遵照有关国家法律的规定及要求实施迁移、装修装饰活动。

  8、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应当注意自己的不当行为可能对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如因乙方的不当行为造成第三方损害的,由乙方完全承担相应的责任。

  9、不得进行其他未在上述规定中的会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不得配置有安全隐患的设施。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经发现将被处于罚款;造成事故或第三方损害的,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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