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工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新运公司与乙方签订的《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数量、工作地点和派遣期限乙方按甲方要求派遣 名劳务人员(详见附件1)到 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区) (项目名称)工作。派遣期间,如发生人数变化,以实际劳务派遣人员增减变化为准。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或 工程结束终止。
二、劳务派遣的内容
(一)、乙方根据甲方劳务派遣用工需求计划,向甲方派遣规定数量,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
(二)、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要求年龄18~45周岁(有特殊技能者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入场前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体检费用由用工单位负担),无违法犯罪史,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
(三)、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甲方有关工时、休假、管理、考核、奖惩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应要求劳务派遣人员遵守。
三、劳务费用的结算
1、乙方派遣劳务人员完成了甲方规定的生产任务后,甲方根据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乙方考勤,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乙方管理费用(含社会保险费等),其中: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按所在工作单位、从事岗位、日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管理费按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 %支付乙方的管理费,每季度结算一次,于每度季末次月20日前,乙方开具有效后,由甲方按期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乙方若能直接为劳务派遣人员支付工资,应按时足额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发放工资单交甲方一份,作为甲方监督的依据。乙方不按时足额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的,甲方有权予以处罚。
3、甲方每月从管理费中扣留10%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如乙方违约给甲方带来损失,甲方可用于冲抵损失及对乙方罚款,履约保证金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清算一次,余额返还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为流动施工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有权对乙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进行调整。
(二)、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对乙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与自有职工同等的管理、考核和奖惩。
(三)、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退回乙方。且有权要求乙方在 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擅自离岗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的;
(3)打架滋事严重影响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玩忽职守违规操作,发生安全事故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经调查分析认定负主要责任的;
(5)不服从公司正常工作安排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9)与劳务派遣公司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期满不再续订的;
(10)劳务派遣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务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的。
(四)、甲方应按岗位(工种),为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以及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监督的义务;
(六)、若乙方委托甲方为劳务派遣人员勤和代发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的委托书要求代为劳务派遣人员考勤和发放劳动报酬,并每月按期将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清单抄送乙方。
(四)、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连续工作满6个月,可凭票由用工单位报销由居住地到工作地的单程路费(火车硬座)。
(五)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即时处臵工作,乙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处理,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岗位(工种),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以及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如甲方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利时,乙方有为劳务派遣人员主张合法权益的权利
(三)、根据甲方的劳务派遣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岗位需求说明、招聘条件及人数提供劳务派遣人员。
(四)、乙方应与劳务派遣人员依法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剩余期限应大于本协议期限,并向甲方如实提供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含个人自然状况)、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字确认的)。
(五)、按时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和建立、缴纳社会保险。按月将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参保人员名单扫描抄送甲方。商业保险办理约定为: 。
(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在协议期内应保持稳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调离劳务派遣人员,甲方按每调换一人罚款500元进行处罚。
(七)劳务派遣人员未按甲方规定时间到达施工地点,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按每迟到一人罚款 元进行处罚。
(八)、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因工伤、亡或患职业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积极按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善后相关事宜,并做好工伤、亡或职业病的申报、认定及保险理赔手续。保险理赔之外若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不低于 %的费用,其余部分由甲方承担。
(九)劳务派遣人员发生非因工伤、残、病、亡或非甲方原因导致的个人人身及财产损害,均由乙方负责处理。
(十)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乙方对劳务人员的损害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给乙方的一切损失。
(十一)若委托甲方为劳务派遣人员勤或代发工资,应向甲方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
(十二)乙方或乙方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阻碍、干扰甲方所属单位、上级单位、业主、监理、或其它相关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得在媒体上做不利于上述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宣传,不得妨碍当地交通、治安,不得妨害他人工作、生活和社会稳定,如有违反本条款,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及责任,并承担违约金 元/次。
六、大中专毕业生劳务派遣特别约定(无大中专毕生派遣,此条删除)
(一)、甲方负责对乙方大中专派遣生(以下简称派遣生)培训期的管理及任职资格考核工作,并配合乙方做好派遣生的定职、提职等工作。
(二)、若甲方因生产任务接续等原因,造成派遣生停工放假,首先安排派遣生休各种有薪假,有薪假休完后仍不能安排上岗或没有有薪假的派遣生,由用工单位比照甲方职工实行待工和内部下岗,并支付相应工资。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为派遣生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技能鉴定,乙方应出具委托书要求代为评审和鉴定,甲方应予以配合。
(四)、乙方负责为派遣生建立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材料。
(五)、派遣生的社会保险费每月结算一次,管理费按季结算。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协议在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协议;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协议进行变更、中止或解除。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甲方施工任务提前完成或发生变化,在向乙方说明情况后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
2、乙方不能按甲方施工生产要求派遣劳务人员。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甲方未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致使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务派遣人员身体健康,并得到劳动行政部门确认的;
2、甲方连续3个月拖欠劳务费的。
(四)、甲乙双方要求解除本协议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
八、其他
(一)、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或要求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向咸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委托乙方代为派遣管理(招聘)的劳务人员(以下称派遣员工),以实发工资人数为准;本着合法、守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服务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派遣岗位明细、岗位要求、人员数量、工资福利标准等,在甲方提出用人要求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相关工作人员给甲方面试,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根据劳动法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由乙方对派遣员工提供工作以外的管理培训和生活服务。
同时,甲方按照本合同以下条款,向乙方支付派遣费,以及雇用派遣员工所需的工资福利保险费用。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根据《劳动法》及其他劳动人事法规的相关规定,明确告知乙方关于派遣员工的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福利待遇、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甲方提供的工作岗位应具备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2.甲方根据劳动法规定对派遣员工有试用和使用选择权、决定权和管理权,负责派员监督乙方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知会乙方,以便处理。对乙方合理之工作协助、要求及建议,甲方应予全力支持。
3.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和要求对派遣员工进行相关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培训。
4.甲方对派遣员工进行出勤管理,并负责派遣员工的考勤统计和薪资计算。
5.派遣员工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以按照公司奖惩制度和有关劳动法规给予批评、处罚直至辞退。派遣员工若损害了甲方利益或使甲方受到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依法处理,若乙方未给予协助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所受到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或补偿责任。
6.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派遣员工的能力和表现安排工作岗位。
7.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要求派遣员工进行加班加点,应按照《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安排调休。
8.为了确保劳务派遣业务的正常进行,甲方应规范及完善各项劳务人员管理制度,负责对劳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及相适应的技能培训。
9.实施劳务派遣后,甲方应调动劳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方面,采取合理的奖励处罚机制以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制定奖励和处罚标准,对派遣员工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和处罚。
10.甲方有选择的将一些必要的人事制度通报乙方知晓(考勤制度、休假制度、工资制度、考核制度、员工手册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劳 务 派 遣 协 议
(示范文本)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方(派遣单位):
工商登记号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 ________________
经 济 类 型:
注 册 地 址:
实际经营地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箱:
乙方(用工单位):
工商登记号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 ________________
经 济 类 型:
注 册 地 址:
实际经营地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派遣人员数量、岗位及期限
第一条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派遣 名劳动者到乙方工作,派遣劳动者从事的岗位(工种)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其中:
(一)临时性岗位 人,具体岗位为 ,派遣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替代性岗位 人,具体岗位为 ,派遣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不得超过一年)。
(三)辅助性岗位 人,具体岗位为 ,派遣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劳动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三条 甲方负责按照上述条件组织派遣劳动者。派遣劳动者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订《派遣劳动者花名册》,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变更的,应相应修改《派遣劳动者花名册》,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二、有关费用及结算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派遣劳动者的工资发放形式为 _ (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
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乙方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五条 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由乙方按月支付给甲方,甲方依法为派遣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具体明细为:养老 医疗 工伤 失业 生育 ,总费用为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的付费标准,按照当地公布的社会保险费用调整比例做相应调整。
第六条 乙方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服务费。
第七条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其他费用及标准:
1、 ;
2、 ;
3、 ;
第 乙方每月 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将 月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等费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帐户;甲方按照费用总额开具正规、合法有效,税金由 承担。
三、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治及福利待遇
第九条 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与教育。
第十条 乙方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被派遣劳动者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被派遣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十一条 被派遣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乙方应在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的相关手续由甲方办理,社会统筹范围外的费用由 承担。
第十二条 被派遣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乙方应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甲方负责相关手续的办理,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以及社会统筹范围外的费用由 承担。
第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产期、孕期、哺乳期)期间,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实际用人单位的职责。
第十四条 乙方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带薪年休假等权利。被派遣劳动者具体休息办法和时间按乙方规定执行。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被派遣劳动者同意,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另行安排换休。
第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所在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由乙方负责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有权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派遣劳动者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派遣劳动者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派遣劳动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 甲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劳务派遣资质,由于不具备相关资质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引起的纠纷、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 甲方应依法与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自派遣劳动者到乙方报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乙方提供派遣劳动者已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第十九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派遣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所支付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条 甲方应按时足额为派遣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如因甲方截留、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由此引起的与派遣劳动者的纠纷等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权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甲方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但该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在实体和程序上均不得与法律相冲突,而且应当向甲方员工公示或者告知。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出现违法现象,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等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当对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务人员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技能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规及相关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商定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将派遣劳动者退回甲方:
1、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
2、乙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3、乙方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等;
4、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
5、 ;
6、 ;
7、 ;
因退回产生的费用由 承担。
第二十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超过三十日仍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即行解除。
七、违反协议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等费用的,应按每日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另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1、 ;
2、 ;
3、 ;
八、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应自本协议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本协议以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岗位情况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甲方(盖 章) 乙方(盖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派遣与费用
第一条 派遣系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下称派遣人员)派往甲方从事劳务的行为。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派遣_____人到甲方从事____工作。
第三条 派遣人员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岗位等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四条 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包括:
(一) 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
(二) 派遣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社会保险。(自被派遣员工试用合格转正之日起甲方支付保险费用)
(三)劳务管理费
根据派遣人员的数量,甲方每月按___元/人支付乙方劳务管理费。
第二章 甲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第六条 甲方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
(一) 尊重派遣人员的民族习惯,维护派遣人员合法权益。
(二) 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并协助乙方工作人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三) 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甲方制订(执行)的安全生产、行为规范、考核办法等管理规章制度应向派遣人员公开。
(四) 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工伤事故造成伤、残、亡等,甲方应积极采取抢救措施,并及时将事故情况通报乙方,乙方对派遣人员的工伤事故进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五)甲方应于乙方派遣人员试用期满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将派遣人员试工情况通知乙方(逾期视为合格),以便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六)及时将派遣人员的工作、培训、考核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乙方,协助乙方做好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对试用期满后,经实践证明不能胜任甲方工作的派遣人员,甲方可安排其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若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员,并按照规定支付工作期间的劳务报酬、保险费用。
(八)在向乙方按时支付劳务费的前提下,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派遣人员劳务报酬、社会保险延误等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甲方按时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代扣个人所得税。
(十)甲方不得将派遣人员再派到其他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单位,应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十一)甲方应保证派遣人员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
(十二)甲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给予调休或按规定计算其劳动报酬 。
第七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甲方可对派遣人员规定试用期3个月,并有权终止不符合条件人员的试用,但应按照规定支付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甲方拥有对派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处罚及奖励的权利。乙方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退返乙方,但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具体情况如下:
(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2) 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_____元以上损失的;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 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5) 不能胜任工作或连续 3次(或考核期)考核为不合格。
第三章 乙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第 乙方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
(一)根据甲方的要求推荐人选,并与甲方审核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30天),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0天),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半年)。
(二)负责对派遣人员的基础培训,主要包括:1、劳动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2、安全防护、遵章守纪;3、职业技能培训等。
(三)按月按时足额支付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
(四)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及用工单位有关安全管理的法规和规定,加强派遣人员安全教育管理。
(五)依法为派遣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手续并按时缴纳保险费用;为新签及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派遣人员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事宜。
(六)定期安排派遣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项目包括:肝功能、心电图、内、外科及耳、鼻、喉、眼科检查(招工体检费用由派遣人员自行负担)。
(七)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管理人员到甲方进行现场办公,做好服务工作。
(八)教育派遣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管理规章制度,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九)为派遣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十)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工伤事故处理的规定,负责组织派遣人员进行工伤事故的处理工作。由乙方依照人员管理权限及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申报及处理。
(十一)由于派遣人员违反服务期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其他行为故意或无意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追偿。
(十二)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可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到甲方工作。
第九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或侵害乙方和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及索赔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意见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二)乙方有权提出对甲方因违反《劳动合同法》及本协议的约定擅自解除
第四章 费用及结算
第十条 甲方须于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劳务等费用(如遇到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可以适当顺延)。
第十一条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须向甲方开具正式,并按时支付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按时缴纳派遣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 如遇有特殊情况,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劳务费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 甲方不按协议规定的付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付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30天内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时,甲方应承担从拖欠之日起的违约责任,如超过60日仍未能支付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向甲方追索所欠费用。
第十四条 加班费的计算及发放按照甲方现行规定执行。
第五章 协议终止
第十五条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一) 本协议期满;
(二) 发生不可抗力(自然伤害,经济危机等)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三) 协议任何一方宣布破产、依法解散、关闭或撤消;
(四) 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
(五) 协议任何一方发生本章上述第(二)、第(三)、第(四)条的情况时,应向另一方发生书面通知,经对方书面确认后30日内解除本协议;
(六) 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 因违约致协议终止的赔偿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本协议有关约定执行。
第六章 争议处理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七章 其他条款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约定。
第十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因颁布新的《劳动合同法》造成本协议条款必须进行修订时,均应以新的法规为准,并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不认真履行协议,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如协议任何一方意欲延长本协议书的期限,则应在本协议书期满前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书面协议约定。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分送甲乙双方财务部门一份备案。
第二十二条 乙方派遣到甲方的员工,每个员工以12个月为一个派遣周期,期满后,甲方可将被派遣员工退回给乙方。如果期满后,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无法退回给乙方的,则书面通知乙方续延派遣周期,没有书面通知的,则自动续延一个派遣周期。
第二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劳务派遣单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 方(实际用工单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
一、 劳务派遣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乙方具体需求劳务人员条件详见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标准不低于苏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 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 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 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 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合同签定后 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 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 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 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合同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合同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合同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合同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遇到不可抗力或变化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合同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合同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和劳务费用结算明细内容为本合同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内容为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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