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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异地提供建筑服务,不需要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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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异地提供建筑服务,不需要预缴税款!”。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国家税务总局:小规模纳税人减免中,异地提供建筑服务不需要预缴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24年12月25日最新发布的《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的相关问答》,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是否需要预缴税款的已明确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自行开具专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不需要在预缴地预缴税款。这一直接回应了题目中的关注点,即对于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异地提供建筑服务时,如果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则无需在预缴地预缴税款。

以下是对相关的详细解读:

免税与纳税期限: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选择按月或按季纳税,但纳税期限一旦确定,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纳税期限的变更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经过税务机关的审核。

享受免税的具体条件:

纳税人季度中变更纳税期限的,不影响其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免税,但具体免税额需按实际经营期计算。

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无需预缴。

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税款预缴:

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如果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以扣除前的销售额为准),则无需在预缴地预缴税款。

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实际在预缴地提供的建筑服务所取得的销售额,不包括在其他地方提供的建筑服务销售额。

预缴税款退还与销售额确认:

预缴地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时,已预缴的税款可以申请退还。

纳税人发生销售退回时,应根据实际销售额确定是否能享受免征优惠。

其他相关:

免税标准提高后,其他个人发生销售不动产的处理方式也进行了相应调整。

租金收入分摊适用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均可在租赁期内分摊。

综上所述,国家税务总局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减免已经明确,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无需在预缴地预缴税款。这一有助于减轻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促进其健康发展。

(注:以上图片为国家税务总局问答的部分内容截图,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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