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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1:
民主监督是政治协商会议的三大职能之一,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为“自下而上”的非权力性监督,主要是通过提出建议和批评协助党和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
网友咨询:
公民行使监督权的途径有哪些
律师解答:
公民行使监督权途径如下:
1、通过或直接向全国常委会或地方常委会反映;
2、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
3、通过媒体工具,如电视、广播、报纸等进行监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是和法律赋予的,离开了和法律的监督就失去了法律依据。监督的对象、内容、范围和方式都要严格符合和法律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的程序,对法定的对象进行监督。
律师补充:
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它是公民参政权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的一种最具活力的监督。
对国家来说,公民行使监督权利于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对来说,公民行使监督权利于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改善工作,树立负责任的良好形象。
对公民来说,行使监督权是积极参与政治生活、行使政治权利的表现,利于提高公民政治参与度,维护公民政治权利,增强公民政治意识。
对民主政治建设来说,公民行使监督权是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利于民主政治不断发展和完善,以适应不断提高的生产力水平。
公民的许多权利具有监督国家权力的性质。
人民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本单位选出的代表。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