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企业管理中的”三权分立”是哪三权?它们之间有什么联系和相互作用?”。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三权:决策权、经营控制权、监督权。
我国现行的《公司法》确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与制衡的权力构造机制,充分体现了三权分立的思想,它来源于“三权分立”学说。
所谓三权分立资产阶级国家政治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即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国家权力分别由三个不同机关掌握,各自行使,相互制约的制度。这一原则以十七、十八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洛克、孟德斯鸠等人的分权学说为基础。
表现形式
三权分立制度在西方各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比较有代表性的有美国的总统制、英国的内阁制、法国的双首长制三种模式。在美国,行政权指,立法权指国会的上下议院制度,司法权指,三者互相制衡。
罗斯福新政时期,行政权力全面扩张,确立了以总统为中心的新的三权分立格局。英国没有成文,立法权高于行政权和司法权,到2010年才设立最高。法国在第五共和建立时,创立并实施半总统半议会的民主制。因此,只有美国实行较彻底的三权分立,而其他绝大多数西方国家主要实行议会制,立法权与行政权不完全分立。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三权分立
解决方案2:
我国现行的《公司法》确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与制衡的权力构造机制,充分体现了三权分立的思想,它来源于“三权分立”学说。所谓“三权分立”,是资产阶级国家政治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即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国家权力分别由三个不同机关掌握,各自行使,相互制约的制度。这一原则以十七、十八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洛克、孟德斯鸠等人的分权学说为基础。三权分立,是国家机关的分权形式,公司作为主体的商事组织,也存在内部权力如何配置,如何分权问题,我国《公司法》吸收了“三权分立”的思想,创设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个机关,分别行使决策权、经营控制权、监督权,形成了“三权分立——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模式。
这就是三权分立在公司企业中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