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如何理解真空中的光速是一个“约定””。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因为真空中的光速是无法测量,庞加莱推测通过“约定”(即规定)真空中的光速各向同性可以把不同地点的钟的时刻“校准”。
真空中的光速等于299,792,458米/秒(1,079,252,848.88千米/小时)。这个速度并不是一个测量值,而是一个定义。它的计算值为(299792500±100)米/秒。
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米于1983年10月21日起被定义为光在1/299,792,458秒内传播的距离。使用英制单位,光速约为186,282.397英里/秒,或者670,616,629.384英里/小时,约为1英尺/纳秒。
扩展资料
在任何透明或者半透明的介质(比如玻璃和水)中,光速会降低;光在真空中的速度和光在某种介质中的速度之比就是这种介质的折射率。重力的改变能够弯曲光所传播的空间,使光像通过凸透镜一样发生弯曲,看上去绕过了质量较大的天体。
光在不同介质中的速度不同,由于光是电磁波,因此光速也就依赖于介质的介电常数和磁导率。在各向同性的静止介质中,光速是一个小于真空光速c的定值。
如果介质以一定的速度运动,则一般求光速的方法是先建立一个随动参考系,其中的光速是静止介质中的光速,然后通过参考系变换得到运动介质中的光速;或者可以直接用相对论速度叠加公式去求运动介质中的光速。
光和声虽然都具有波动性质,但两者波速的算法是完全不同的。以声音实验为例:空气对地面静止,第1次我们不动测得我们发出的声音1秒钟前进了300米;第二次我们1秒钟匀速后退1米,测得声音距我们301米,得到结论:两次声音相对地面速度不变,相对我们,第一次300米/秒;第2次301米/秒。在牵涉到的速度远小于光速的情况下,声速满足线性叠加。
解决方案2:
即当发现有跟这个约定不相符的地方的时候,优先认定约定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