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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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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以下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前财产

一方在结婚前所取得的财产,无论其形式如何,均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这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

二、因身体伤害获得的费用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所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这些费用主要用于保障受伤方的生活和医疗需求。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的财产

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如果明确指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那么该财产就属于指定的个人所有。

四、父母对子女的个人赠与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否则该出资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五、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衣物、首饰、个人用品等,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六、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包括但不限于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以及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该方所有。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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